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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双峰一占道经营店主纠集亲属骂城管打警察,4人被刑拘

“双峰公安”微信公号
2017-03-17 16:09
一号专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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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南省)双峰县公安局迅速查处一起妨害公务案件,4名涉案人员被刑事立案并采取强制措施。

3月15日上午9时,双峰县城书院路人民医院急诊科对面丽华家味馆违规占道经营,店主程某华拒不配合城管执法人员正常执法,对城管执法人员进行辱骂、指手等攻击行为,同时自行倒地大呼城管打人,并纠集亲属阻拦城管执法车辆。

处警民警现场调解无效后,将警情移交永丰派出所处理。程某华到达永丰派出所后,拒绝配合民警调查,以需要前往医院治疗为名,和丈夫谢某炎返回现场。回到现场后,谢某炎夫妇与亲属谢某然、程某洋、程某潮等人继续阻拦城管执法车辆,并对城管执法人员进行辱骂和威胁,引起不明真相群众围观起哄,造成县人民医院路段交通堵塞近两个小时。

多次劝离无效后,民警对谢某炎等人依法实行强制带离。带离过程中,谢某炎等人拒不配合,并对民警进行辱骂、殴打,致使两名民警衣服被扯破,一名民警表皮软组织挫伤。

目前,因涉嫌妨害公务罪,四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双峰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 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原题为《双峰公安查处一起妨害公务案 4名涉案人员被刑事拘留》)

    校对:丁晓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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