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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旺角暴乱3名参与者被裁定暴动罪成立,各入狱3年

谢希语 周雪婷/新华社
2017-03-17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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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一女因参与去年农历大年初二凌晨发生的旺角暴乱,3月17日在香港区域法院被判各入狱3年。

3名被告许嘉琪、麦子晞及薛达荣因参与旺角暴乱,16日被裁定暴动罪成立。法官判刑时表示,从呈上法庭的录影片段可见参与暴动的人不断全力向警方防线投掷玻璃瓶及竹竿,明显有意令警员严重受伤,情况非常严重,一旦暴力蔓延,情况随时失控。

法官表示,无论当晚是何种原因,参与暴动人士行为极其严重,所以要判阻吓性刑罚以防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他说,法庭在传达一个信息,参与这类活动要付出代价,有时候代价会很大。

2016年2月8日晚至9日凌晨,数百名暴徒在香港旺角与警方爆发严重冲突,造成一百多人受伤,其中大部分是警务人员。

(原题为《3人参与香港旺角暴乱被判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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