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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一男子为阻止前妻探望孩子搬家并隐瞒住址,被司法拘留

澎湃新闻记者 张刘涛
2017-03-23 19:24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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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3月23日从宁波市海曙区法院获悉,该院日前处置一起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案,王某因拒不履行协助前妻吕某探视孩子的义务,被司法拘留15天。

去年11月,王某与吕某因离婚闹上法庭,法院判决两人离婚,孩子归王某抚养,吕某有探视权,王某负协助义务。

在判决生效、吕某探视两次后,王某就以各种方式阻挠其探视。去年12月,吕某向海曙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多次做王某工作,吕某和王某还初步达成过每隔一周探视半天的一致意见。但事后王某仍拒绝配合,甚至卖掉原来的房子,以变更居住地来逃避履行义务。法院调查取证期间,王某以“个人隐私”为由拒绝透露新住所。据此,海曙法院依法对王某作出司法拘留15天的处罚。

探视权,指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可以看望由另一方直接抚养的子女,或将子女短暂接回共同生活的权利,探视内容包括见面、短期共同生活,也包括交往,如互通书信、电话交流、赠送礼物、交换照片等。

据执行法官介绍,离婚案中,如抚养孩子一方不履行协助另一方探视的义务,另一方可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甚至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还可依法追究刑责。

“很多人误以为欠钱不还才会被列入失信黑名单,事实上,执行案中没有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都是失信人。”海曙法院表示,如婚姻家庭纠纷案中的探视权,合同纠纷案中的要求履行合同、办理过户等,相邻权纠纷案中要求拆除违章搭建的行为,名誉权案中的要求赔礼道歉等,被执行人如不履行,法院可将其纳入失信黑名单。

    校对:张亮亮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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