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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股东诉万科案一审被驳回,律师表示将继续上诉

澎湃新闻记者 计思敏
2017-03-24 22:07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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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澎湃新闻记者获悉,就万科A(000002.SZ)小股东状告万科集团管理层一案有了一审判决结果,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了原告股东的诉讼请求。

盐田区法院认为,原告股东请求撤销董事会关于与深圳地铁重组预案的决议,所涉的交易内容已经被终止,原告请求撤销会议决议已无实际的诉争意义。

不过,原告股东对此判决即理由不能认同,考虑向广东省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16年7月,上海投资者袁女士(持有10000股)、张先生(持有11100股)诉讼万科,要求万科撤销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的十二项董事会决议,即万科董事会通过的与深圳地铁的重组预案决议。该两案此前由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受理。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获得的判决书显示:

该案于2016年7月4日在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10月9日举行庭前会;12月12日第一次公开开庭审理;2017年2月15日第二次公开开庭受理。2016年12月30日,经盐田区法院院长批准,本案审理期限延长至2017年2月28日。

对于小股东诉万科一案,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郭捍东表示,对于案件本身来说,争议点在于万科独立董事张利平是否具有独立性以及是否符合任职资格,其回避表决是否成立。

郭捍东指出,该案件的判决此前一延再延,或也和此次董事会换届有一定的关系。

万科公告显示,张利平自2010年8月起开始担任万科独立董事,已连续两届任万科独董。

按照证监会下发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该上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而万科《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每届任期三年。

“按照万科的公司章程,董事最多连任两届,张利平的任期已经届满。”郭捍东称。“原告股东想继续上诉的意义在于对独立董事的争议应查个水落石出,不过随着社会舆论关注点的转移,关注度不会像去年那么高,张利平也可借任期届满全身而退。”

此次,一审判决书显示,关于张利平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问题,法院认为原告提出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问题系公司治理结构中一个单独的法律问题,其与本案所涉及的董事会会议的程序和董事会决议内容的合法性问题不具有法律上的牵连性,法院认为该问题不属于本案的审查范围。

关于张利平申请回避表决的事实理由是否存在的问题,法院认为本案中判决回避表决的事实理由是否存在系判断张利平与被告发行股份用以购买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的商业行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法院认为该问题属于商业判断问题,将商业判断问题交由司法机关决定有违公司自治及司法谦抑性原则的要求,因此不纳入本案的审查范围。

关于是否需要通过正式程序来审查并认定张利平的回避表决申请能否被准许的问题,法院认为,回避表决本身的程序问题与涉案的董事会决议具有法律上的牵连性。原告认为需要通过正式程序来决定回避表决的申请,法院认为,根据公司自治的原则,是否通过正式程序来决定回避表决的申请应当由公司自行决定。

判决书显示,张利平在2016年6月17日和12月12日两次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上申请回避表决时,其他董事均未提出异议,因此张利平的回避表决申请客观上已经以非正式的程序获得了其它董事的统一,回避表决本身不存在任何瑕疵。

关于表决程序中涉案董事会会议的计票方式是否合法的问题,法院认为依照《公司章程》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董事会可以不将关联董事计入法定表决人数中。而且根据《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公告》,第十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所涉及的交易内容已经被终止,原告请求撤销会议决议已无实际的诉争意义。

对此,判决书显示,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当前正值万科董事会换届改选的敏感时期,按照万科三月初发布的公告,3月24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内容为审议2016年年度报告及财务报表等相关事项,但公告中并未提及董事会改选。

万科第十七届董事会的三年任期将于今年3月28日届满。2014年3月28日万科召开了2013年度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王石、乔世波、郁亮、孙建一、魏斌、陈鹰、王文金为第十七届董事会董事,选举张利平、华生、罗君美、海闻为第十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在目前万科的最新股权结构中,宝能系合计持股25.4%,为第一大股东,深圳地铁从华润手中接盘15.31%万科股份后,位列第二大股东,持股14.07%的恒大则为第三大股东。

不过,3月16日,伴随着恒大宣布将万科表决权全部委托给深圳地铁集团,地铁集团可行使万科共计29.38%的表决权、提案权及参加股东大会的权利,地铁集团为拥有万科表决权比例最高的股东。

除了前三大股东,安邦持股6.18%,万科管理层通过金鹏资管计划持股4.14%,万科企业股中心通过德赢资管集团持有3.66%,万科工会持股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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