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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在全国推行跨域立案,7个高院7个中院先行先试

法制网
2017-03-31 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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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泉州(福建)3月30日电  3月30日至31日,全国法院“跨域立案诉讼服务”试点工作培训会在福建泉州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景汉朝在会上强调,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精神,切实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关于推行跨域立案诉讼服务的指示,积极回应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进一步提升诉讼服务便民、利民、为民的水平。

据了解,最高法院已经决定在部分省市法院试行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按照“先行先试”的改革要求,结合各地诉讼服务工作实际,确定了七个高级人民法院、七个中级人民法院,作为跨域立案诉讼服务试点法院。

会议认为,推行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是贯彻五大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坚持司法为民的必然要求,是配套立案登记制改革的必然要求。在实施跨域立案诉讼服务过程中,人民法院要公开包括登记立案在内的办事标准、服务流程、投诉电话等,这就形成了公开的机制,倒逼人民法院严格贯彻执行立案登记制,有效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监督权。

会议强调,试点法院要发扬改革创新精神,尊重司法规律,立足诉服职能,深入推进本地区的跨域立案诉讼服务工作,争取为全国法院推行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提供更多可复制、可借鉴的模板。要加强跨域立案诉讼服务的组织领导,要加强跨域立案诉讼服务的人力配备,要加强跨域立案诉讼服务的制度建设,要加强跨域立案诉讼服务的信息化保障,要加强跨域立案诉讼服务的宣传引导。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新岚出席会议并致辞。会议期间,福建高院、泉州中院、浙江高院、江苏盐城中院、四川成都中院等5家试点法院分别介绍交流了试点工作经验。与会人员观看了福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专题片,参观了泉州中院诉讼服务中心,实地观看了晋江法院跨域立案现场演示,就有关问题分组进行讨论。 

(原题为《最高法在全国推行跨域立案诉讼服务7个高院7个中院先行先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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