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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贸区新提法:支持优质境外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发展壮大
随着《全面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下称《方案》)3月31日正式出台,上海自贸区新一轮金改的方向进一步明晰。
在进一步深化金融开放创新方面,《方案》提出,上海自贸区要加强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联动,积极有序实施《进一步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融开放创新试点加快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方案》。上海要加快构建面向国际的金融市场体系,建设人民币全球服务体系,有序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试点。
2015年10月上海自贸区扩区后,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商务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对外发布了被称之为上海自贸区“金改40条”的《进一步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融开放创新试点加快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方案》。这份文件被官方称为“新阶段深化上海自贸试验区和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有熟悉上海自贸区金改政策制定的人士对澎湃新闻表示,新的上海自贸区总体方案出台后,重点是继续落实现有的“金改40条”,他同时强调,眼下,上海自贸区的金改遵循的方向是,吸引外资,鼓励资金流入,另外,则是对资金流出尤其是资金非法流出,进行管控。
而上海自贸区上一个出台的金改政策是去年11月央行上海总部《关于进一步拓展自贸区跨境金融服务功能支持科技创新和实体经济的通知》,涉及自由贸易账户(FT账户)向海外高层次人才开放,将开立FT账户的主体资格拓展到全市科创企业等多项创新。
在推进金融综合监管试点方面,《方案》提出,要加快建立金融监管协调机制,提升金融监管能力,防范金融风险。
上述人士透露,这意味着金融综合监管服务平台有望进一步发挥作用,同时,包括P2P网络借贷在内的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协调,亦属于金融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的工作范围。
去年7月,上海实质性启动了上海金融综合监管试点工作,上海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了《发挥上海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优势 开展综合监管试点 探索功能监管实施细则》。
对比2015年的上一版方案,上海自贸区提出,增强“一带一路”金融服务功能。
具体来说,方案提出,要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金融市场的深度合作、互联互通。加强与境外人民币离岸市场战略合作,稳妥推进境外机构和企业发行人民币债券和资产证券化产品,支持优质境外企业利用上海资本市场发展壮大,吸引沿线国家央行、主权财富基金和投资者投资境内人民币资产,为“一带一路”重大项目提供融资服务。大力发展海外投资保险、出口信用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工程建设保险等业务,为企业海外投资、产品技术输出、承接“一带一路”重大工程提供综合保险服务。支持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的发展。
其中,“支持优质境外企业利用上海资本市场发展壮大”首度出现在在上海自贸区金改方案中。此前消息称,上海自贸区或将允许外资企业在中国主板、创业板上市,
不过,据澎湃新闻记者了解,这一提法并不意味着将允许外资企业在A股上市,而是指境外企业利用上海资本市场发行债券等。
事实上,无论是“金改30条”还是“金改40条”中都有明确提及,支持自贸试验区内企业的境外母公司或子公司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募集资金根据需要在境内外使用。不过,迄今为止,依旧没有案例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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