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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拒捕被击毙男子系醉酒作案:掷菜刀扔民警,手上还有两把

澎湃新闻记者 王鑫 发自四川宜宾
2017-04-02 12:27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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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持刀与警方对峙,被指遭四川高县大窝镇民警击毙。 视频来源 @舒兴波(00:14)
3月31日,一名老人从事发地经过。当月3日,郑元辉就在这里砍伤李祖英并持刀拒捕。本文图片均由 澎湃新闻记者 王鑫  图
3月3日上午,四川省宜宾市高县大窝镇56岁男子郑元辉砍伤摊贩李祖英后,持刀拒捕,后被处警民警开枪击伤致死。28日,高县政府新闻办公室对该起事件进行通报,并表示当地检察院调查认定当事民警开枪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处警民警为何选择开枪?4月1日,高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独家披露,事发时郑元辉处于醉酒状态,对峙过程中,郑元辉突然持菜刀向民警冲来。民警向郑元辉身体腿部方向连续开枪三次后,郑元辉将手中菜刀向民警掷去。该把菜刀从民警头上飞过,险伤及围观群众。鉴于郑元辉手上仍有两把菜刀,可能会伤及民警及群众的生命安全,民警又连续朝郑元辉开枪两次。郑元辉被击中倒地后,经现场医护人员抢救无效死亡。

澎湃新闻走访发现,郑元辉在当地的口碑不高,甚至有街坊称他为“无赖”。当地村支书介绍,去年他还因为向其90岁高龄的父亲要钱无果后,将其父的手指打骨折。

3月3日,李祖英被郑元辉持菜刀砍伤。

李祖英的伤口仍清晰可见。

伤者:差点被伤到颈动脉

李祖英说,她的这条命是捡回来的。

3月31日,40岁的李祖英在家中摆起“康复酒”,感谢亲朋好友近一个月的照料与关心。3月3日,她在镇上卖菜时,被郑元辉砍伤头部。后来她才知道,若不是当时有人拉她一下,郑元辉砍到的就是她的颈动脉。

李祖英家住宜宾市高县大窝镇三块村二组,家中生计主要靠丈夫在宜宾打工维持。今年1月5日(农历腊月初八),李祖英开始到镇上油房街123号门前摆摊卖海带、花椒等农副产品。

为此,李祖英每个月要交给房东费思勇100元的摊位费。隔天一次的“赶场”期间,她每天还要交2元钱的卫生费。

李祖英称,郑元辉曾多次到她的摊位前索要摊位费或卫生费,有时看到隔壁摊位有扔到地上的菜叶,郑元辉也要斥责她两句。李祖英曾去大窝派出所报案,民警了解情况后,批评教育了郑元辉。

事发当日上午10点多,郑元辉走到李祖英面前,问她要摊位费。李祖英顿时冒火:“摊位费我给了的,要给也不给你,房子又不是你的,你管不着。”

两人争吵了一番后,郑元辉撂下一句话:“你等着,我回家拿刀砍死你。”旋即,他转身走到121号门口,推门进入房屋后厅。

李祖英以为郑元辉只是在吓唬她,直到她看到郑元辉手拿三把菜刀快步走过来时,才赶忙起身跑开,郑元辉追上她,挥刀向李祖英砍去。被砍中的李祖英当即倒地,后被送往医院。

高县高州医院出具的《出院证》显示,李祖英的左颞部见约8厘米裂口,活动性出血,创面深达颅骨,左耳廓见约0.5厘米裂口,少许渗血,住院治疗15日后好转出院。

李祖英说,她现在时常感到头晕,尚未返工。

郑元辉的家,如今已空无一人。

郑元辉家中的一间卧室。

钉在郑元辉家门上的“高县(百花村)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公示牌”。

目击者称死者曾向围观群众扔菜刀

大窝派出所距离事发地只有约80米距离,郑元辉持刀行凶后,接警的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处置。

多名目击者向澎湃新闻证实,民警持盾牌、钢叉抵达现场后,要求郑元辉配合民警工作,放下菜刀,并回派出所接受调查。但郑元辉不听劝阻,拒绝放下菜刀,后民警拔枪指向郑元辉,双方僵持了有八九分钟。

目击者提供的一段长度为2分24秒的视频显示,郑元辉站在门前立柱旁,左手拿两把菜刀,右手拿一把菜刀。民警距离郑元辉约六米远,民警多次喊“请你把刀放下”,郑元辉则回“不放”,时而砍向身旁立柱,时而将右手拿的菜刀举到面前,朝向持枪民警站立的方向指点。

目击者称,僵持期间,郑元辉突然扔出手中的一把菜刀,差点伤到民警和围观群众。民警见状,鸣枪示警,但郑元辉依然不愿意放下手中剩下的菜刀。随后,民警开枪将郑元辉击倒在地。

不过,对于民警一共开了几枪,多名目击者说法不一,也无法判断郑元辉是否当场被击毙。受访目击者表示,他们的手机上没有民警开枪时的视频。

高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高县发布中心 3月29日发布的通报称,面对民警,郑某某(即郑元辉)持刀拒捕。为防止进一步造成严重后果,在民警多次鸣枪示警并警告无效的情况下,民警依法开枪将其击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事件发生后,高县检察院立即依法介入调查。3月13日,高县检察院已完成调查,认定当事民警开枪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李祖英的《出院证》

检方:嫌疑人作案时系醉酒状态,身中三枪

高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独家披露了该事件的调查结果。工作人员介绍,事发当日11时30分许,该院接到大窝派出所民警处警过程中致一人死亡的事件反映后,立即安排反渎职侵权局和侦查监督科干警前往大窝镇调查取证。

经查,持枪民警具有持枪证,所持枪械编号与证件登记编号一致。民警到达现场后,看到一名穿红衣服的中年女子瘫倒在地,头部颈部血流不止,人已昏迷。民警立即安排辅警拨打120。此时,郑元辉双手提着三把菜刀,情绪狂躁。

民警口头警告郑元辉无效后,拔枪警示。因警示无效,该民警鸣枪一次示警。但郑元辉仍不听从劝告,多次持刀砍向立柱。

对峙过程中,郑元辉突然持菜刀向民警冲来。民警向郑元辉身体腿部方向连续开枪三次后,郑元辉将手中菜刀向民警掷去。该把菜刀从民警头上飞过,险伤及围观群众。鉴于郑元辉手上仍有两把菜刀,可能会伤及民警及群众的生命安全,民警又连续朝郑元辉开枪两次。郑元辉被击中倒地后,经现场医护人员抢救无效死亡。

事后,高县人民检察院委托四川省金沙司法鉴定所对郑元辉进行尸检。尸检结果显示,郑元辉系枪弹致心肺贯通伤急性大出血死亡;郑元辉被击中的部位为胸部、双大腿各一处,共被击中三枪;经检测,郑元辉的血液酒精含量为176.78mg/100ml,为醉酒状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相关规定,经高县人民检察院调查认定,民警在处置郑元辉持刀伤害群众警情时,开枪击伤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严格依照了相关程序,合法合规。

高县公安局工作人员表示,此案的善后工作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被街坊称作“无赖”的独居者

大窝镇位于四川省宜宾市高县东北部,距离宜宾市约30公里。油坊街位于镇政府背后,一到赶场日,这里就是镇上的菜市场。

推开油房街121号的木门,穿过一间没有任何家具的房间和堆着石块的庭院,就是郑元辉的家——这是他的父亲郑良光留下的。

门牌号显示,这里是大窝镇百花村六组16号。门牌下方,钉着一块“高县(百花村)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公示牌”。公示牌上,“郑良光”的名字后面被黑色记号笔添上了“郑元辉”的名字。

这是一个破旧的家:客厅门口堆放的尼龙口袋装满了还没来得及卖掉的饮料瓶。除了一张桌子、六张条凳和一些锅碗瓢盆外,客厅仅有一盏白炽灯和一个电饭锅两样家电。客厅左右两边的卧室分别摆放两张木板搭成的床,床边的木架子上堆着几件已经发霉的衣服。

百花村村支书何小兵告诉澎湃新闻,2011年他调到村里工作时,郑良光父子俩就是村里的低保户。去年夏天,90岁高龄的郑良光去世后,家中就只剩下郑元辉一人。郑元辉今年56岁,未娶未育,无其他直系亲属。

何小兵介绍,郑元辉生前每个月可以领到220多元的低保金。逢年过节,镇上村里还会给他送去油、米和衣物。今年,村里还给他3000元补助资金。此外,郑元辉家里还有三亩地,但他从来不种。何小兵说:“如果他踏实肯干的话,家里肯定不会像现在这个样子。”

何小兵表示,郑良光去世前几个月,郑元辉还因郑良光不给他钱,将父亲的一根手指打骨折。

住在事发地对面、经营建材生意的黄培志说,郑元辉经常酗酒,早上也喝酒,喝醉了就躺地上睡觉,睡醒了再回家。

在当地居民看来,再也没有郑元辉出现的大窝镇,非常平静。他们表示,郑元辉就是“无赖”。“三姐鲜卤坊”的老板陈女士说,郑元辉先后在她那里拿了800多元的卤菜,一直未给钱;69岁的吴俊洪回忆,有一天他为了听清电话,走到相对安静的前厅时,被郑元辉推出门外,并被呵斥“滚蛋”。吴俊洪一看是郑元辉,赶忙赔不是。他说:“我们都不敢惹他,能躲多远躲多远。”

    校对:张艳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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