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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岭自然保护区违规开发,中央环保督察要求广东报送整改方案

澎湃新闻记者 刁凡超 发自广州
2017-04-13 16:27
来源:澎湃新闻
绿政公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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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此前报道的广东南岭保护区内违法建路问题,有了新进展。

4月13日下午,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向广东省委、省政府反馈督察意见时,点名广东韶关南岭国际级自然保护区、湛江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几处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存在违规旅游开发和采矿行为。

澎湃新闻从反馈会上获悉,根据《环保督察方案(试行)》和督察反馈意见要求,广东省委、省政府需对广东南岭等自然保护区内的违法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连同反馈意见中提到的其他问题,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国务院。

“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公开。”督察组组长陆浩说。

此前一天,澎湃新闻从环保部华南督查中心获悉,目前,广东南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防火通道(即石坑崆公路)已撤除包括所有施工设施、机械设备、工人住棚、建筑房屋等建设物。

广东南岭森林景区管理有限公司累计投入800万元人民币用于生态修复工程,已完成公路硬地化、排水沟、40%的边坡加固、30%面积的复绿和完善安全设施。

根据环保组织与广东南岭森林景区管理有限公司的民事调解书协议要求,生态环境修复工程正在做公开招标的准备工作。

2016年11月28日至12月28日,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对广东省开展环保督察期间,北京市朝阳区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下称“自然之友”)等几家环保组织向督察组举报了广东南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内非法炸山修路问题。

澎湃新闻2017年1月4日刊发关于此事的调查报道。

在广东南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一条由韶关市乳源县南岭国家森林公园通往广东第一高峰石坑崆(海拔1902米)的旅游公路,未做环评、未做水土保持方案、直接穿过了保护区核心区。

广东省林业厅曾在2012年1月经调查后,叫停了上述工程的违规施工。但近5年时间过去了,该工程却一路顶风违法悄悄施工,到2016年底,公路已全程硬化完工,违法施工留下的痕迹仍随处可见。

负责建设公路的是广东南岭森林景区管理有限公司,其也是这一区域的旅游开发者。2016年12月20日,该公司负责人向澎湃新闻证实,公路建设项目并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我们有找人做的,但在保护区里领导也不会批。”

环保人士数年来一直关注着这个违规项目的动向,并试图以公益诉讼的方式对其加以阻止。

2016年3月份,自然之友和广东省环境保护基金会向广东南岭森林景区管理有限公司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其赔偿1000万元用于生态修复。

同年12月28日,此案以两方和解画上句号。

法院调解的结果是:双方一致同意停止在南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老蓬至石坑崆间修建公路的行为,已经硬底化的道路保留现状,在南岭保护区功能区划调整之前,只作为森林防火、资源管护、生态修复和军事用途等使用,被告广东南岭森林景区管理有限公司支付500万元人民币,设立南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恢复专项资金,用于石坑崆公路生态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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