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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患者也要运动,运动量合格者不足一成

澎湃新闻记者 许珈
2017-05-01 21:19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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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是健康生活方式的重要组成部门。即便是癌症患者,在适当的时候,也需要做适量的运动来保持身体健康。然而,目前在治疗期间的癌症患者中,仅有不到10%的患者达到了推荐的身体活动量水平,治疗后恢复期也仅有约20%至30%的患者积极进行了身体活动。

那么,推荐的身体活动量水平应该是多少?癌症患者应该做怎样的运动?哪些运动可能会带来损害?诸如此类的问题很多,为了提供最科学的回答,美国癌症学会制定了一份癌症患者的营养和身体活动指南。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胸部肿瘤多学科首席专家陈海泉解释,癌症患者诊断后,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积极治疗和恢复期;恢复后的无疾病或疾病稳定期;晚期与临终关怀。在不同阶段,癌症患者的运动需求各不相同,癌症患者的生活方式的选择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指南建议在诊断或治疗后尽快恢复正常活动。18至64岁的成年人应每周进行至少150分钟的中度强度或每周75分钟的高强度的有氧体力活动。

中等强度的活动包括快走、慢速骑自行车、慢速游泳、划船、投棒球、垒球、排球、双打网球等,简单的判断方法是在活动时能够讲话聊天,但不能唱歌。

高强度的有氧体育活动包括快速骑自行车、耕种、登山、跳绳、武术、竞走、慢跑、篮球、足球、快速游泳、单打网球等,简单的判断方法是活动中只能讲几个字的短句,不能讲话聊天。

即使不能足额完成上述强度的活动,进行少量的活动也可以带来好处。在体力允许的范围内,活动多多益善,超过上述活动量可以带来额外的益处。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胸外科医师郑善博表示,每次活动应该至少持续10分钟,并且尽量均衡地分布整个星期中。

此外,成年人应该每周至少进行2天涉及所有主要肌肉群的肌肉增强运动。在体力允许的前提下,65岁以上的成年人也应该遵循这些建议。如果慢性病限制活动,老年人应该尽量进行力所能及的身体活动,避免长时间的身体不活动。

需要强调的是,以上身体活动的建议是对规范的癌症治疗的重要补充,而并不意味着身体活动比其他治疗和护理方法更重要。

陈海泉认为,通过适当的活动促进身体健康的前提是癌症的规范化治疗。而且,正如治疗方案因癌症类型与患者自身情况变化一样,身体活动因素对不同种类的癌症和不同的患者的影响也不同。

另外,以上指南面向美国癌症患者,考虑到我国与美国在人种、经济水平、生活习俗、社会风气等方面的巨大差异,实践中也需要因地制宜。

考虑到癌症患者体质的特殊性,运动中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有严重贫血的患者应该延迟运动(除了日常生活活动),直到贫血得到纠正。

免疫功能受损的患者应避免公共场所的活动,直到其白细胞计数回到安全水平。已经完成骨髓移植的幸存者通常建议在移植后一年避免这种暴露。

对于严重疲劳乏力的患者,可鼓励他们每天做10分钟的轻度锻炼。

放疗的患者应避免照射过的皮肤接触氯(例如游泳池)。

留置导管或营养管的患者应避免导管接触游泳池、湖泊、海水或其他可能导致感染的因素,以及对导管区域的肌肉进行活动时要避免导管滑脱。

有其他合并症的患者需要考虑其他疾病的影响,建议咨询专科医生。

具有显著的外周神经病变或共济失调的患者可能由于虚弱或平衡能力差而活动能力降低,应选择适当的活动项目,避免造成损伤。

    校对:张亮亮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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