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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开展为期半年打击囤房炒房专项行动:严打捂盘惜售等行为

魏新丽 喻雯 刘帅/齐鲁晚报
2017-04-17 19:54
地产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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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晚报4月17日消息,17日,记者从山东省住建厅获悉,4月15日起,山东省将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行动,对捂盘惜售、变相囤积房源、恶意炒房等行为进行打击,解决房地产开发企业囤积房源哄抬房价、中介机构扰乱市场、社会投机资本炒作商品住宅等违法违规问题。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要限制预售和网签资格,纳入行业黑名单管理。

针对我省房地产市场的种种乱象,为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交易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我省将从4月15日至10月15日,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囤房炒房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

此次行动,我省将严厉打击捂盘惜售、变相囤积房源、恶意炒房等行为,一是建立健全市场监管机制,要强化商品房预售监管,规范网签变更撤销管理;二是要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严禁囤房居奇、捂盘惜售等行为,严查虚假宣传、扰乱市场等行为;同时各地要制定落实差别化购房政策。

通过专项行动,要惩处一批违法违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解决房地产开发企业囤积房源哄抬房价、中介机构扰乱市场、社会投机资本炒作商品住宅等违法违规问题。

记者从山东省住建厅了解到,此次行动,市县政府是当地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责任主体,各地要设立打击囤房炒房专项行动办公室,制定相关细则和实施措施,组织开展专项行动。

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各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惩戒。一是限制预售和网签资格。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有违法违规行为,且不服从主管部门管理、整改落实消极的,取消其预售许可、网签资格,并向社会通报;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办理商品房网签合同撤销变更业务进行期房转让的,将违法违规信息通报有关部门,有关当事人承担逃避房地产交易税费等相关法律责任。

另外,违法违规单位还可能被纳入行业黑名单。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该企业记入房地产行业信用管理黑名单,该企业法定代表人、相关负责人及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实行行业任职限制,实行行业任职限制的人员在进入其他房地产企业从业时,降低再就业企业房地产行业信用等级,涉及资质审批的,从严审批资质延续,三年内不得晋升资质等级。

(原题为《山东省住建厅严打囤房炒房等行为》)

    校对:余承君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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