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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监察厅副厅长杨培君拟提名为区直机关正厅级领导干部人选

“宁夏日报”微信公众号
2017-04-24 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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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度(试行)》的规定,现对拟任用的3名干部公示如下:

杨培君,民建会员,1961年10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宁夏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总工办副主任;自治区水利厅规划计划处副处长、建设与科技教育处处长、农村水利处处长,民建宁夏区委会副主委(不驻会);吴忠市副市长,民建宁夏区委会副主委(不驻会);自治区监察厅副厅长,民建宁夏区委会副主委(不驻会)等职务。现任自治区监察厅副厅长、正厅级监察专员,民建宁夏区委会副主委(不驻会),拟提名为区直机关正厅级领导干部人选。

杨立华,回族,民进会员,1963年12月出生,在职大学学历。历任自治区归国华侨联合会办公室副主任等职务。现任自治区归国华侨联合会办公室主任,拟任自治区政协副秘书长(兼职),提名为区直机关副厅级领导干部人选。

相卫国,九三学社社员,1965年3月出生,大学学历。历任九三学社宁夏区委会组织宣传处副处长、处长等职务。现任九三学社宁夏区委会秘书长,拟任自治区政协副秘书长(兼职),提名为区直机关副厅级领导干部人选。

公示时间为2017年4月24日至5月2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写信、打电话、网上举报或来访等方式,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举报。来信请寄: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举报中心,邮编:750066。举报电话:(0951)12380-1。短信举报手机号码:18809512380。举报网址:http://12380.nxdjw.gov.cn。来访举报接待室设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举报中心。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电话号码。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将组织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所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任职,自治区党委将取消被举报人的任用资格。

本公示公告发布在《宁夏日报》、宁夏党建网(http://www.nxdjw.gov.cn)、宁夏新闻网(http://www.nxnews.net),欢迎查阅。 

(原题为《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干部任前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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