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煦明经济笔记︱农民工与中国高储蓄率之谜:从潮起到潮落

冯煦明/中国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
2017-04-28 14:17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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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储蓄率是中国在改革开放之后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个典型现象。中国的储蓄率不仅显著高于美国、英国、德国、法国等发达国家,而且也高于巴西、印度、墨西哥等发展中国家。即便在文化背景相近的东亚、东南亚地区,也明显高于除新加坡之外的其他国家(新加坡的储蓄率也长期处于较高水平,约在45%-50%之间,但考虑到其小型岛国经济体的特质,与中国的可比性不强)。

另外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在1980年之后的大部分时期里,中国的储蓄率是在持续上升的,特别是1980年代中期-1990年代中期、2001年-2010年这两段时间。储蓄率从1980年代初的33%左右持续上升到了近年来的50%左右(图1)。

图1 中国经济的储蓄率走势(1977-2012)

关于中国高储蓄率有多种解释,本文主要探讨其中一种解释:以二元经济下劳动力结构和收入分配为切入点来解释中国的高储蓄率及储蓄率的上涨。

大量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部门工作,由于农民工在劳动力市场上缺乏谈判力量,这些劳动者所获得的工资低于其劳动的边际产出,导致收入分配中劳动份额较低,这构成中国经济在该段时期低消费高储蓄的重要结构性原因。中国储蓄率快速上升的时期与大量农民工进城务工的时期的基本对应的。

我们发现,不论是时间序列数据还是截面数据,都为上述论断提供一定程度的佐证。从时间序列来看,农民工在劳动人口总量中占比的变动与储蓄率的变动呈现出非常显著的正相关性。从截面数据来看,农民工流入大省与储蓄率最高的省份也基本重合。我们进一步通过建立理论模型论证发现,这两个变量之间不仅存在着统计上的相关关系,而且也存在经济学意义上的因果关系。

高储蓄率与储蓄率上升:一个分主体的考察

分析储蓄率及其变动的一个途径是分别从储蓄行为主体的视角进行考察。居民、企业、和政府是进行储蓄行为的三大主体。我们根据资金流量表数据计算出居民、企业、政府三个部门的储蓄率。对于住户部门和政府部门而言,储蓄分别等于其可支配总收入减去最终消费。对于企业部门而言,因为企业不存在消费问题,其可支配收入即为储蓄。非金融企业部门和金融机构部门合并考虑为“企业部门”。参照文献中通行的做法,我们将各部门的储蓄率定义为部门储蓄除以国内部门可支配总收入。于是,三部门的储蓄率加总之和即为国民储蓄率。

在对各部门储蓄率进行深入分析之前,有必要首先对数据做几点必要的解释:(1)中国的“资金流量表”自1992年开始编制,迄今为止编制了1992-2011年共计20张资金流量表。国家统计局会不定期地根据经济普查结果对以往的资金流量表数字进行修正,例如本文中使用的2000-2009年资金流量表即为《2012年中国统计年鉴》中公布的根据经济普查结果修正之后的历年数字。(2)也正是因为上述原因,不同时期的文献由于所引用数据的时间和来源不一,对分部门储蓄率的计算结果也会有所差别。表1中我们将本文中计算的部门储蓄率与中国储蓄率研究代表性文献之一李扬、殷剑峰(2007)中的数据进行对比,发现在1999年及之前我们的数据与李扬、殷剑峰(2007)是一致的,而在2000之后,由于统计数据修正的原因,两者出现了分歧。下文的分析中我们以修正后的最新统计数据为准。(3)由于统计数据的调整,在纵向比较部门储蓄率变化时需要特别谨慎,例如政府储蓄率在1999-2000年的转折点很可能是由于数据修订过程中统计口径的变动造成的,并不必然代表政府储蓄率的真实下降。

统计发现,2001年之后,尽管三个部门的储蓄率都有所上升,但政府储蓄率和企业储蓄率的上升幅度要大于居民储蓄率。2001年到2008年八年间,在国民储蓄率总共上升的14.35个百分点中,其中居民储蓄率仅上升了2.28个百分点,而政府储蓄率和企业储蓄率分别上升了7.26和4.81个百分点。

如果将企业部门和政府部门合并理解为“非居民部门”,与“居民部门”放在一起进行对比理解和分析;那么可以认为非居民储蓄率的上升才是国民储蓄率上升的主要原因。在中国,政府财政的主要收入来源为向企业征税,个人所得税占政府财政收入的比例仅约在4.9%-6.1%之间;所以政府储蓄的本源绝大部分来自于企业收入,因而“非居民部门”实际上也可以理解为企业部门的“综合储蓄率”。以2000年到2008年区间为例,国民储蓄率从37.56%上升到51.91%,共上升14.35个百分点;其中居民储蓄率从20.99%上升到23.28%,仅上升个2.28百分点;非居民储蓄率从16.57%上升到28.63%,上升12.07个百分点(图2)。这意味着,非居民储蓄为国民储蓄上升贡献了超过84%,而居民储蓄仅贡献了不到16%。

图2 居民储蓄率和“非居民”储蓄率(1992-2011)

“农民工”与储蓄率

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了非居民部门储蓄率的上升呢?从逻辑上,非居民部门储蓄率的上升必然伴随着劳动者报酬占比的下降,前后两者可以看作是同一枚硬币的正反两面。这就自然而然地引导我们从劳动力市场的角度探寻高储蓄率及其变动的原因。

发展中经济体和发达经济体的根本区别之一在于要素市场的不同,尤其体现在劳动力市场上。新古典经济增长模型中劳动力市场出清的假设在发达国家基本可以接受,但在发展中国家则与事实相去甚远。发展中国家由于处在农业经济向现代经济转型的过程中,农村部门存在大量剩余劳动力,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现代经济部门的转移是发展中经济体的显著特征。

几方面原因决定了中国经济在改革开放之后的刘易斯转移特征更为明显:

首先,中国是一个大型经济体,需要较长的时间才能完成劳动力的刘易斯转移过程。改革开放之前,中国基本上还是一个以农业部门占主导地位的经济体。1978年,中国乡村人口7.9亿,占全国总人口9.6亿的82.3%;第一产业就业人员为2.8亿,占全部就业人员4.0亿的70.5%。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到2012年,乡村人口仍占到总人口的47.4%,第一产业就业人员占全部就业人员的比例降到33.6%。

第二,在出口导向发展战略和低劳动成本比较优势的带动下,劳动力密集型产业迅速壮大,在世界范围内长期占据优势地位。

第三,计划经济时代遗留下来的户籍制度造成的城乡二元结构进一步弱化了现代部门劳动力的地位和对工资的议价能力,加剧了劳动力刘易斯转移过程中劳动收入份额降低、资本收入份额上升的格局。

第四,中国在劳动力刘易斯转移的过程中并没有像阿根廷等拉丁美洲国家那样采取过度的福利政策,而是维持了低水平的社会福利保障,这一因素也可能进一步强化了储蓄过剩。

城乡二元结构导致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入城市部门工作的同时并不能正式成为城市居民。习惯上将中国经济社会转型期的这一特殊群体称为“农民工”。

根据国务院研究室课题组的定义,“农民工”是指“户籍身份还是农民,有承包土地,但主要从事非农产业、以工资为主要收入来源的人员”。事实上,由于户籍制度的存在,除了少数人通过参军、考大学等正规途径进入城镇就业体系外,农村劳动力向城市正规部门的转移大部分是通过成为“农民工”的形式实现的。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2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2012年全国农民工数量为26261万人。该年底全国总就业人口为76704万人,扣除第一产业就业人员25773万人,得到非农就业人员50931万人。可以算出:农民工与非农就业人员的比例达到51.6%,农民工与“除农民工以外的非农就业人员”的比例约为1.06:1。对于这两个比例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流动性强、工作地点不确定等原因,大量农民工可能未被纳入到就业人员的官方统计中。考虑到这一点,实际中农民工与非农就业人员的比例要小于51.6%,农民工与除农民工以外的非农就业人员的比例要小于1.06:1。同时,2012年中国城镇就业人员为37102万人,可以算出农民工数量与城镇就业人员的比例为0.71:1。当然,也不能简单地认为71%就是农民工占城镇就业人员的比例,因为城镇就业人员统计中也包含了部分农民工,而更多的农民工由于工作地点的流动性并未被统计到城镇就业人员中。

不论使用哪个指标作为参考,农业工群体都已经成为中国劳动力市场非常重要的构成部分。图3显示了1985年以来农民工绝对数量和相对规模的变化趋势,可以看出,农民工都越来越成为中国经济劳动力构成中的重要部分。

图3 农民工数量及相对规模(1985-2012)

由于农民工数量庞大、持续时间长,以及在经济、社会地位等方面与从事于农业的农村居民和城市户籍居民的显著不同,许多文献中都已经将农民工作为一个单独的群体进行研究。但遗憾的是,将农民工纳入到规范的经济学分析中的文献还相对较少。

一方面,农民工是中国劳动力的主体构成部分之一;另一方面,农民工在工资决定机制、社会福利保障、享受公共服务、甚至消费储蓄行为等方面与城市正规职工之间存在显著差异(李克强,1991、2010)。这决定了对农民工部门进行研究是理解中国经济劳动力刘易斯转移以及储蓄、投资等其他宏观经济现象的重要切入点。

如上文所述,任何一个经济体工业化的过程中,即便没有城乡二元户籍制度,也会出现农村部门剩余劳动力向城市现代部门转移的过程;只要农村部门还存在剩余劳动力,现代部门的劳动力就会缺乏议价能力,只能获得小于劳动边际产出的工资报酬。而在中国,二元户籍制度进一步弱化农民工的工资议价能力,强化了劳动力刘易斯转移对储蓄率的影响:

首先,由于制度上的人为划分,不具有城市户籍身份的农民工主要分布在城市居民不愿从事的建筑、低端制造业、餐饮、修理等“脏、苦、累、差”的行业。由于这些行业对劳动技能的要求相对较低,劳动者的工资地位更为弱势。

第二,如果没有户籍制度的存在,农民工尚可以个人或家庭在城市生活所需的最低需求作为谈判的底线;而城乡二元户籍制度以制度的形式限制了农村户籍人口在城市的一系列权利,包括子女教育、医疗、住房、社会保险等,加之中国社会传统家庭结构的存在,使得劳动力市场双方在谈判时实质上默认了农民工及其家庭在子女教育等领域的支出可以在农村进行而工资不必覆盖相应行为在城市的支出,从而进一步压低了农民工的劳动报酬。这一论断可以从如下四组事实中得到支持:第一,雇主为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五险”的比例非常低;第二,调查数据显示,2012年在所有外出农民工中,“举家外出”的农民工只占到20.66%的比例;第三,在生活成本差距较大的不同城市务工的农民工的工资水平却大致相同(以2012年为例,省会城市、地级市、县级市务工的农民工月平均收入分别为2277元、2240元、2204元。收入水平相差仅1.6%,远不足以覆盖不同类型城市的生活成本差距,尤其是当考虑到子女教育、医疗、住房等支出时);第四,劳务输出重点地区存在大量农村“留守孩童”、“留守老人”,也从反面印证了农民工的工资中的弱势地位。

图4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的总体储蓄率与“农民工”在全部劳动力中占比的散点图。可以看出,二者之间呈现出非常明显的正相关关系。横截面层面的数据也可以作证这一点——农民工占比较大的省份与储蓄率较高的省份是基本重合的,如江苏、浙江、广东、福建等东南沿海拥有大量劳动力密集型出口企业的省份,以及天津、上海、北京等直辖市,储蓄率相对都比较高(图5)。当然,相关关系并不必然意味着因果关系,这也正是后文构建数学模型、探讨其背后经济学机制的原因。

图4 储蓄率与农民工占比(1985-2012)

注:农民工数据来源于卢锋(2012),其他数据来源为中宏数据库,经作者计算。

图5 各省储蓄率排序:2001-2007平均

注:数据来源为国家统计局、作者计算。储蓄率=1-最终消费/地区生产总值。

理论模型与数值模拟

我们通过构建一个包含农村部门、城市正规部门、和农民工部门的三部门模型来考察劳动力结构和要素报酬分配变化对国民经济储蓄率的影响,具体的数学模型详见完整版论文。通过模型推导,可以得出如下几点结论:

其一,农民工工资介于其为农民工部门企业创造的边际产出与其在农村部门所得的收入水平之间,是两者的加权平均,权重分别为 和 。 可以大致被理解为农民工的“市场地位”: 越大,农民工所获得的工资就越趋向于其边际劳动产出; 越小,农民工的边际劳动产出中越大的份额被企业占有。一个极端情况是:当 =1时,农民工工资完全等于其边际劳动产出,农民工部门的工资决定机制与城市正规部门相同。

“市场地位” 由农民工在劳动力市场上的讨价还价能力、找工作的难易程度、就业消失的概率、以及折现率等若干参数共同决定。如果农民工在劳动力市场上的讨价还价能力越强、找工作越容易、就业消失的概率越低,那么 越大,农民工工资越趋近于其创造的边际产出。反之,工资越趋近于其在农村部门工作所能得到的收入水平。

其二,我们将农民工部门要素报酬分配机制对国民储蓄率的影响定义为“农民工部门分配效应”。“农民工部门分配效应”会抬高经济中的储蓄率水平,压低消费率。

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农村户籍人口成为农民工部门劳动力会通过两方面的作用来影响储蓄率:首先,由于农民工部门的资本报酬份额相对高于农村部门,因而农民转化为农民工会引起储蓄率的上升。第二,当农民工的市场地位越强,农民工部门内部的要素报酬分配会更倾向于劳动力,进而使得农民工部门自身的储蓄率下降。本文将上述前一种影响称为“结构效应”,将后一种影响称为“农民工市场地位效应”。“结构效应”为保持各部门要素报酬占比等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仅各部门份额变化对储蓄率的影响;“农民工市场地位效应”为保持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因为农民工市场地位变化对储蓄率的影响。

其三,农村户籍人口到城市工作面临“转移成本”,需要付出一定的效用损失。这里的效用损失可以理解为个人或家庭的迁移成本、家庭成员两地分居的精神损失、新进入一个城市必要的新增生活成本和不适应等。户籍政策是影响劳动力转移的重要制度性因素,它从制度上将人口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农业户口的劳动力可以到城市就业,但在身份上仍与城市户籍劳动力存在差别。总而言之,农村户籍人口到城市参加劳动面临着一定的“转移成本”。如果转移成本越小,农村户籍劳动力中进入城市的农民工数量越多,农民工部门在经济中所占份额越大,进而国民储蓄率越高。2000年之后,户籍制度对于劳动力跨地区流动的限制逐渐趋于宽松,农民工由农村向城市迁移的转移成本降低。与此同时,交通更加便捷,通信技术更加发达等技术性因素也都起到了降低了转移成本的效果。另外,从行为经济学的角度来看,进城打工、异地就业、家庭成员分居异地等现象的常态化也从心理上降低了农村部门劳动力进入农民工部门的转移成本和效用损失。制度因素、技术因素和心理因素三者叠加,共同降低了转移成本,从而使得更多的农民工进入现代部门,经济中的储蓄率水平上移。

我们对模型参数进行校准,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数值模拟。从图6可以看出,在1992年到2004年子样本区间内,模型模拟的储蓄率与真实储蓄率的变动趋势是大致吻合的,并且刻画出了金融危机之后的拐点。通过模型可以定量地测算农民进城成为农民工对储蓄率影响的“结构效应”和“农民工部门市场地位效应”。我们发现,“结构效应”能够解释1992年到2012年中国国民储蓄率上升13.21个百分点中的8.18个百分点,“农民工部门市场地位效应”能够解释其中的-0.82个百分点。“结构效应”和“农民工部门市场地位效应”综合起来对这段时期国民储蓄率变动的解释力度达到55.7%。

最后,我们根据对中国经济未来一段时期发展趋势的判断假定相关参数,并模拟中国经济未来的储蓄率变动趋势。2012年,农村部门劳动力占比为33.60%。卢锋和杨业伟(2012)的预测研究中给出了2015年、2020年、2025年、2030年的农村部门劳动力占比,分别为30.1%、24.6%、19.1%、和13.6%。根据《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中提出的规划,2020年中国的目标城镇化率约为60%,再假定2030年中国的城镇化率约为75%。我们采用这些数据来设定相应年份的参数,并将期间空缺的年份用线性插值法补入。在其他参数维持不变的情况下,模型的预测结果显示,仅由于三部门劳动力占比的变化这一因素,将使中国的国民储蓄率到2030年比现在逐渐下降约12个百分点。

图6 实际储蓄率与模型拟合储蓄率(1985-2030)

注:带三角标注的是实际储蓄率,其余四条线为不同参数情形下的模型拟合储蓄率。其中S1的参数设定为(beta=0.5,r=0.08,rou=0.2),S2的参数设定为(beta=0.3,r=0.08,rou=0.2),S3的参数设定为(beta=0.5,r=0.08,rou=0.3),S4的参数设定为(beta=0.5,r=0.06,rou=0.2)。数据来源为历年《中国统计年鉴》,作者计算。

总结

高储蓄率之谜是中国经济研究中的一个热点问题,户籍制度和大量农民进城务工是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个典型现象。非居民储蓄率上升是中国储蓄率上升的主要原因,而农村劳动力向农民工部门的转移是造成中国经济高储蓄率的重要原因之一。本文在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构建一个三部门模型并通过引入搜寻匹配模型刻画了农民工部门的要素分配机制,进而丰富了劳动力刘易斯转移对中国经济高储蓄率之谜的作用理论。

在城乡二元户籍制度之下,数以亿计的农民工一方面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投资和就业扩张提供了充分的储蓄资源,但另一方面也衍生出劳动收入占比下降、消费占比较低等结构性失衡问题,不利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这也因而成为深化改革和调整优化经济结构的应有之意。当然,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民工部门的要素分配格局本身也会出现一定程度的自发调整,未来中国的储蓄率将呈逐渐下降趋势。

(本文原刊于《管理世界》2017年第4期,原题:“农民工与中国高储蓄率之谜:基于搜寻匹配模型的分析”。这里略去参考文献、脚注、数理模型,具体技术细节请参考原文。经授权刊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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