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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委机关事务管理总局优化经费报销流程:4人审签变为1人

董方 梁蓬飞/解放军报
2017-05-01 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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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报销单据审签人数过多,购物发票附带打印真伪验证单,公务刷卡消费支付滞纳金……这些“报账的烦恼”已经成为过去。日前,军委机关事务管理总局对军委机关事务经费结算报销工作流程进行改进优化,砍掉了一些不必要环节和规定外“门槛”。

据总局财务局领导介绍,提高审批权限、设置多人把关,是严控经费开支、厉行勤俭节约、防止违规操作的通常做法,但如果找不准“从严”和“高效”之间的平衡点,就可能带来负面效果。调研中,军委机关部门集中反映:原有经费结算审签流程繁琐,签字人过多;公务卡消费报销还款不及时,造成个人支付滞纳金;在现行财务规定之外增设报销“门槛”,比如查验并打印发票真伪验证结果、提供登记牌等,增加了报账的复杂性。

为此,总局财务局专门组织15个军委机关部门相关财务人员,集中研究优化结算报销工作流程,提出了调整结算支付程序、简化经费审批环节、明晰报销单据要素等改进举措,明确要求不准在现行财务制度之外设置附加要求。此外还规定,对军委机关部门提交的经费结算报销相关凭证,经财务部门审核、负责人审批后,出纳先付款,会计再记账。这个顺序的调整,减少了机关部门办理业务时间,有效提高了结算报销工作效率。

连日来,记者跟随军委机关部门工作人员办理结算报销事宜,实地感受了显著变化:以前任何一笔经费开支的审批都必须有“单位主要领导”“单位分管领导”“业务部门主要领导”“业务部门分管领导”4个人签字,如今按规定权限可由1个人审签。而且整个过程,前去办理业务人员当场就能办完全部手续,耗时比以往明显缩短。

“变”中也有“不变”。记者对比新旧两个版本的结算报销单据和凭证发现,其审核环节一个也没少,仍然保留机关部门“预审员”、区域财务部门“审核人”“负责人”3人签字把关不变。总局财务局领导就此谈到,优化结算报销业务,既要最大限度地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更要坚守有关财务规定的“底线”和“红线”。

(原题为《军委机关事务经费结算报销工作流程进一步优化 既讲“从严”又讲“高效”》)

    校对:丁晓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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