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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监管要跟上改革的步伐,莫让“臭脚盐”乘虚而入

黄珊/南方日报
2017-05-08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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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7日,广西梧州长洲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严防“脚臭盐”进入市场专项检查行动。东方IC 图

今年3月起,一种加热后会散发出脚臭味的“臭脚盐”,相继出现在陕西渭南、安徽阜阳、山东泰安和莱芜、江苏海门、江西新余、广东惠州等地。多地职能部门已要求将“臭脚盐”下架。

截至今日,惠州市盐务部门已查扣、封存约4.8吨“臭脚盐”。目前,市盐务局正在加大巡查执法力度,严防“臭脚盐”在市场流通,保证市民吃上放心盐。

据了解,此次“臭脚盐”事件中的3家盐产品生产厂家均来自河南。“臭脚盐”生产厂家接受媒体采访时解释,“臭脚盐”之所以发出异味,是因为这类盐中可能存在丁酸或硫化氢。后者对人体有毒有害,前者不但没毒反而有益。盐里含有丁酸对人体肠胃属有益,厂家在生产时没有去除掉岩盐中的丁酸。

5月3日,针对“臭脚盐”问题,河南盐务管理局通报,经检测四个“臭味盐”样品的卫生均合格,两样品异味不合格。并称异味是由隐藏在岩盐矿床中极少量的丙酸、丁酸、异戊酸、己酸等短链脂肪酸形成,不会对健康造成伤害。

“按照相关标准,食盐应当是无异味的,这种脚臭味明显属于异味,不符合国家标准。”惠州市盐务管理局负责人表示,将惠州查扣的食用盐送检,经广东省质量监督盐业产品检验站检验,该批次的盐色白、松散、有异味,不合格,同属“臭脚盐”。至于其是否对人体产生危害,“还需等待进一步的检验结果”。

面对“臭脚盐”合格与否的问题,陕西西安盐务局给出的答案也是雾里看花。该局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时说,西安市已接到陕西省盐务局紧急通知,对于这种存在异味的食盐要求下架,待异味查明原因后,再另行定夺处理。

综上所述,“臭脚盐”有没有质量问题,是否对人体产生危害,还没有定论。无怪乎,《检察日报》的评论发出诘问,“臭脚盐”纷纷扰扰已经一段时间,到底合格不合格、有没有质量问题,到现在为止仍没有权威统一说法,这不但给群众、社会、相关盐企造成纷扰,也会伤害群众对盐改的信心以及盐改的公信力。

此外,网上有一种声音认为,“臭脚盐”的出现与盐业改革有关。今年1月1日起,国家决定打破几千年盐业专营,放开异地竞争销售盐品。有人借此认为,正是由于“放开”,才导致部分地方出现食盐涨价,如今又出现食盐质量问题。

对此,评论员胡印斌发表文章称,“臭脚盐”乘虚而入,不能让盐改背锅。此番出现“臭脚盐”乱象,问题并非出在食盐经销放开,而是出在监管没能跟得上改革的步伐。涉事的平顶山神鹰盐业有限责任公司本来就是“国家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并不是新放开的企业。专营也好,放开也罢,政府监管部门都应该依法治盐,确保食盐的质量和供给安全。

如此看来,要警惕“臭脚盐”背后的责任滑坡,需要有关方面积极有效的作为,让监管跟上改革的步伐。

(原标题为《监管要跟上改革的步伐 莫让“臭脚盐”乘虚而入》)

    校对:余承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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