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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医调委6年调解7004件纠纷:要价180万调解到7万

曹斯 实习生 李嘉琪/南方日报
2017-05-08 10:55
绿政公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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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年后,王辉说起最难忘的一段工作经历,会心一笑。“我处理的第一单医闹,忘不了!”当时,他两鬓不像现在这样斑白,皮肤却是一样黝黑,标志性的激情洋溢,始终未变。王辉是广东和谐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下称“广东医调委”)主任,也是运作将近6年的广东医调委的“元老”。

2011年6月13日,广州麓景路7号老干大厦,随着一块红布被掀开,广东医调委正式挂牌成立。作为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机构,广东医调委在成立之初就明确定位,以医疗领域法治社会建设为根本目标,建设和谐医患关系为宗旨,着力打造一体化医疗风险分担机制,力促广东和谐医患关系建设。

截至2016年底,广东医调委共成功调解7004件医患纠纷,得到了相当一部分医患的信任。6年时光荏苒,他们为医患纠纷的解决艰难摸索道路。

第四条路

“死因不知道,事实不清楚,疑问没解决,我们不能先谈钱。要去还原事实,求公道”

2017年5月3日,广东医调委已搬到了新址——广州环市东路市政中环大厦11楼。这里有办公室、培训教室、调解室、会议室……眼前的所有人都在忙碌。

王辉的电话一个接一个。“行,我到时去看看。”“你现在掌握的情况是什么?”……采访不断被打断,他一边对南方日报记者表示歉意,一边感慨着这就是调解员的日常。

6年过去,广东医调委的业务越来越繁忙。作为一名资深调解员,王辉早已“久经沙场”,却始终忘不了他处理的第一单医闹。

2011年7月1日下午,王辉“单枪匹马”,挤进了人群,什么都没来得及多想……

当天中午,他接到消息,称广州一家三甲医院发生了一起轰动的医闹案件。80多名患者家属和医闹分子正与200多名公安在医院门口对峙。局面持续了两天,事情迟迟得不到解决,紧张气氛不断升级。

“当时我们挂牌成立不到一个月,了解我们的人不多。打电话来的是省里卫生行政部门的一位负责人。他说:‘这有个严重的事儿,你们医调委不是解决这样的问题的吗?去不去?’我马上回答‘去’!”

王辉说,当时心里没底,因为刚成立没多久的医调委还没有处理医闹的经验。他派了两位调解员到现场了解情况,他在后方,一边处理手头的紧急工作,一边跟踪一线情况。

现场的消息不断传来,直到下午4时,情况仍没得到缓解。完成了后方的工作,他自己也来到医院。

王辉到场后做了两件事——请现场的公安、医院工作人员暂时退场;向医院借了一个会议室,容下了他和30多个患方的人,还有50人等在外头。“其中,当然有他们请来的医闹分子。”王辉很清楚,刚刚的哭天抢地是一场半真半假的戏。

他关上了房门,对患方说了一句“我是来帮你们的”,然后开始自我介绍,听取对方的意见。

持着将信将疑的态度,患方“话事人”向王辉道出了事情的原委:他的妻子在医院做输卵管疏通手术。这本是常规得不能再常规的手术。可女人死在了手术台上。男人情绪有些失控,痛骂医院。

为了能把谈话进行下去,王辉不得不附和一下。来自陌生人的同理心,在一来二去的共同宣泄中,慢慢打开了男主人的“心门”。

“他情绪慢慢地稳定下来。我说,你们在医院闹了两天都没有结果,不如我们换一种方法。”王辉问他想要什么。

男人告诉他,要60万的赔偿。

“我又问,都两天了,你觉得今天能不能实现。他想了想,摇了摇头。”王辉开始劝说:“死因不知道,事实不清楚,疑问没解决,我们不能先谈钱。要去还原事实,求公道。”2小时交流,他的话被听进去了。

傍晚,房门开了。患者家属同意接受调解。他们也倦怠不堪,买了盒饭,打点了肚子,很快散去。

当年7月4日,患者家属到广东医调委写调解申请书。

7月10日,专家论证会召开,认定医院承担主要责任,应赔偿约35万。

7月15日,医患双方签署协议,医院赔偿35万元。

事情迎刃而解。广东医调委能解决问题的名声也传开了。

过去,要解决医疗纠纷一般有三条路:一是双方自行协商,但由于医患缺乏信任,很容易激化矛盾;二是卫生行政机关调解,但患者又容易认为是“医医相护”;三是司法诉讼,但诉讼成本很高、周期很长。

“三条路都不好走。患者及家属常常对医疗纠纷有‘不闹不赔、小闹小赔、大闹大赔’的误解,于是职业医闹便有了兴风作浪的机会。”王辉说,广东医调委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经省司法厅批准挂牌成立,通过搭建专业的第三方调解平台,为医患双方提供公平、公正、中立的调解服务,为解决医患纠纷,探索这第四条路。

谁来说事实?

建立医学、法律专家库,承担对医患纠纷案件进行定性、定责的任务

医调委独立于医院、独立于患者的“第三方”身份是解开“医患结”的关键。然而,面对错综复杂的情况,事实该由谁来界定才有说服力?

“建立医学、法律专家库,承担对医患纠纷案件进行定性、定责的任务。赔不赔,赔多少,不是患者说了算,不是医院说了算,也不是医调委说了算,更不是由保险公司说了算,而是由第三方法律、医疗专业人士组成的专家评鉴会来评定。评鉴会前,他们的身份都要保密,医患都没有‘做工作’的空间。”王辉说,评鉴专家是应邀以个人名义参与争议医疗行为评鉴的资深医生、法官、律师,以及社会相关的监督人员等,涵盖了多个专业,权威性和可选择性有了充分保障。

评鉴会上,医患双方有机会充分陈述,参会专家可提问各种相关问题,然后对诊疗、护理和管理过程中是否存在医疗过失以及医患纠纷发生的前因后果进行深入剖析,最后给出专业的评审意见。调解员以此为据,开展调解,通过沟通、协商、疏导,力促达成调解协议。

前几天,广东医调委就开了一场评鉴会。

4月底的一天,9岁患儿陈明(化名)的家属和广州一家三甲医院的代表,在广东医调委会议室长桌前相对而坐。桌子的另一头,有4名医学专家和2名法学专家。

下午2时30分,评鉴会开始。书记员首先对会议纪律进行了说明。医患双方自我介绍后,各自得到15分钟时间对情况进行简单陈述。

“去年5月,我儿子因为咳嗽去到医院看病。现在却成了‘植物人’!”孩子的父亲认为,医院误诊误治,伪造病历。

医院则陈述了诊疗过程,坚称符合规范。只是,患儿病情复杂,植物人是患者自身疾病发展的结果。

陈述结束后,院方被请出会议室。患者家属与专家一对一交流。

“你儿子‘昏迷’时有没有露出痛苦的表情?”“17日他还能站起来吗?”“你说医院伪造病历,是什么地方伪造了?”……专家与家属就十多个问题进行沟通。

随后,医院代表进入会议室,单独与专家进行交流。“‘病历’是医疗保险参保人住院知情同意书,不属于病例资料范畴。”针对患方提出的病历伪造等问题,院方代表一一作答。

下午4时,医患双方都被请出了会议室。专家就案件进行分析讨论。王辉留在会议室外,向医患双方解释:“专家会判断患者的现状与医院的诊疗行为有没有因果关系,如果有,占多大比例。”

在近一个小时的讨论后,专家们表达了相对一致的意见:医院未能及时诊断出神经系统疾病,对病情估计不足,但总体处理到位,应负20%—40%的次要责任。

数家广州媒体的记者被请来作为“陪审团”,观摩了全程。

“像这样涉及儿童的复杂、棘手案件,考虑到社会影响,为更进一步确保公平、公正、公开,我们在召开评鉴会的同时,还会请记者来监督,成为我们的‘第四只眼’。”王辉说,通过评鉴会的方式,广东医调委解决了很多“久治不愈”的纠纷。

比如2011年佛山南海区“活婴当死婴处置”事件也是由广东医调委调解的。

刚开始,家属索赔180万元。在王辉看来,当时孩子的身体已没问题,“这绝对是天价”。广东医调委介入后,不断和患者家属沟通并召开评鉴会。最终,家属回归了理智,接受了7万元的赔偿。

烦心的事

仍有患者家属希望获得不当得益,怕他们要价太高

如今,王辉是广东医调委资格最老的成员之一。他提供了一组新数据:截止到2016年底,广东医调委共接报医患纠纷案件9296件;受理并调解结案8166件,其中调解成功7004件、调解成功率85.77%,累计为患方争取合法赔偿或者补偿金额约3.074亿元。调解员和专家成员的数量也不断上升,目前广东医调委已拥有专职人民调解人员近200名,医学、法律专家库成员2000多名。

对这位“元老”,同事们都觉得他是“永动机”,充满激情。但他直言,“难”的时候很多。让他最烦心的,莫过于仍有患者家属希望获得不当得益。

“有人觉得,死了人不到医院闹就亏了!”王辉直言,他曾遇到这样的案例:家属将死在家里的亲人抬到医院,指责医院此前的治疗不力,要求赔偿,也请来了“医闹”分子。

“我们去年共处理医闹129起,尽管对比2015年少了近一半,但平均起来也有两天一起。”王辉说,患者要价太高也常令他感到苦恼。

让王辉印象深刻的,是5年前的夏天,有两个重大的案子同时放在他的案头。

主人公孙女士是一位30岁的湖北籍产妇,2011年11月在清远市人民医院顺产3天后突然死亡,事件最终发酵成医闹。广东医调委随后介入事件,但因双方各执一词,事情迟迟没有定论。

后来,广东医调委为孙女士事件召开评鉴会,专家认为医院存在诊治细节上的不足,但更倾向于患者死于自身疾病——肺栓塞,综合考虑医院大约要承担20%的责任。

王辉带着专家意见与孙女士父母沟通,不过这样的结果并没有获得患者家属认可。“他们更倾向于60%—90%的责任,或者让医院负全责,赔偿150万元。”不仅如此,家属对王辉提出质疑,为何评鉴会的专家没有公开姓名?他们的判断是否可信?

“当时,我们有我们的考虑。若患者对结果不满,专家的安全很可能受到威胁。”王辉这样解释。然而,孙女士父母相当坚持,咬定大错在医院。王辉最终无功而返。

头疼的事儿不止一件。在清远事件评鉴会前一天,广东医调委为一起“博士输液后死亡”的医患纠纷组织了评鉴会。该博士因低烧去广州一家医院就医,输液后心跳骤停,后抢救无效不幸离世。

王辉至今记得,家属突受打击,情绪激动。“他们又受了职业医闹的唆使,差点就要上街‘抗议’。”

王辉把人劝了回来,召开了评鉴会。医学和法律专家得出了一致结论:患者死于急性重症心肌炎,医院处理并没违反常规。虽然诊疗过程有瑕疵,但不是致死原因。

但家属对此结果不满,认为医院的诊断不准、救治不力,属于“医疗事故”,索赔150多万元,另外还有100万元的“亲属安慰金”。

王辉说:“我们存在的意义是解决问题,帮助医学知识匮乏的患者家属维权,可在赔偿上,只要没有达到心理预期,患者家属很难满意。”

为了解决清远孙女士案,评鉴会后,王辉又多次跑去清远。

“实在没办法了,我跟患者家属说,只要他能找出3个专业医生,签字确认孙女士死亡的全部责任在医院,就按全部责任赔偿。”王辉对南方日报记者说,孙女士的家属还真的去找了几个月,一无所获。

评鉴结果出来9个月后,他们最终接受了调解,医院赔偿了19万元。

新的秩序

说清事实,明确责任,合理赔偿

2013年,《广东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颁布,明确“赔付超过1万元的医疗纠纷不能私了”,越来越多医患纠纷案件走上了调解之路。

在王辉看来,广东医调委在过去的6年,为医患纠纷的解决构建了一种新的秩序——说清事实,明确责任,合理赔偿。

其中,合理赔偿是解决问题的关键一环。过去,一旦发生医疗纠纷,患者的赔偿由医院出,双方有了利益冲突就会产生矛盾和不信任。

在运作中,广东医调委逐渐意识到完善保险与卫生法制的重要性,探索出一条“保、调、赔、防、管、法”联合应用的路径。

其中,最敏感和最难的环节,总和钱有关。

“好就好在,广东医调委是保险托底,采取‘调赔结合’的方式。在我们设计的全省统保方案中,首先将医疗纠纷从院内转到院外,实现院外调解,医调委再根据第三方专家评鉴会意见,在分清是非的基础上,按照或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的赔偿项目、赔偿标准和计算方法拟定调解方案,力劝纠纷双方让步、接受,调解成功的立即签订调解协议。保险公司依据专家意见书对调解协议中有关医疗纠纷责任、赔偿问题解决方案进行认定,并按医责险和(或)医疗意外险合同赔偿,最终圆满解决纠纷。”

王辉还透露,鉴于对“赔”是保障的深刻理解,对于医院无过失的医疗损害,医调委不是仅仅“依法”简单处理,而是从案件实际出发,从医患双方的情况出发,以情以理,或者说服医院基于“病人中心”理念适当补偿,或者劝解患者放弃不合情理的诉求,多数情况下兼而有之,收到了满意的社会效果。

2014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司法部、财政部、保监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医疗责任保险工作的意见》(简称“42号文”)。42号文提出,应建立以限额强制保险与自愿补偿保险相结合的医责险制度,到2015年底前,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的参保率达到100%,二级公立医院的参保率达到90%以上。

“这意味着,我们之前的探索方向是对的。”广东医调委常务副主任黄敏说,不仅如此,他们还在去年正式启动了“平安广东,和谐医患”医疗风险共担机制全国示范项目。其中的手术意外险对住院期间因手术、麻醉、术后并发症所致的严重后果给予及时的经济补偿,减少因手术而带来的意外损失,避免“人财两空”。

截止到2017年5月,共有70多例患方购买了手术意外险。出险金额较大的有3-4例,最高赔偿30万。其中,首个出险案例发生在去年3月。53岁的关华根(化名)血管网状细胞瘤切除手术失败,家人获得了10万元的赔偿。

“过去手术发生意外病人家属大多会第一时间拦住医生追问。但有了医疗意外险后,医生在进行必要说明后,家属在广东医调委的帮助下,申请保险公司的理赔即可。”这是黄敏在项目推行中的最深感受。

王辉最近在忙着努力“织网”——广东医调委要在全省建立分支机构,形成覆盖全省绝大部分地区的医患纠纷调解网络。如今已设了42个。“越来越多人知道,不吵不闹,通过第三方就能公平、合理、依法地解决医疗纠纷。”

王辉还想得更远些。他们正在建设医疗纠纷调解的信息化系统,将于下半年投入使用。

“这一系统将医调委、医疗单位、行政部门、司法部门和公安部门联系起来,并全程录入医疗纠纷案件,各部门可随时查询案件情况。案件调解结束后,平台还会生成一份评价报告,一切公开透明。”王辉说。

■链接

如何保证医调委公开透明?

广东医调委是广东最大的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社会组织,但社会上存在这样的质疑,广东医调委应是独立第三方,但经费来自于保险经纪公司,是否会产生利益纠葛?

南方日报记者了解到,广东医调委的运作经费来自于江泰保险经纪公司设计的调赔结合机制。

王辉解释说,江泰保险经纪公司不是保险公司,而是第三方保险中介。它通过全国招标组建共保体保险公司,承保医责险,承担赔付责任。公开的招标法律文书中明确规定,依据保险法收取的,来源于共保体承保公司的资金所形成的服务佣金(依市场惯例来源于市场营销费和服务费)必须部分无条件承担广东医调委运作经费,全程公开透明并受到多方监督。

王辉认为,在制度设计上,广东医调委的运作经费通过这种调赔结合的市场机制解决,应可保持了其真正第三方的独立属性。

目前,国内的医调委还有的是由政府部门直接设立。

(原标题为《解开 “医患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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