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90后作家写下少女时代被性侵经历后自杀:谁杀死了房思琪?

曾于里
2017-05-10 09:57
来源:澎湃新闻
思想市场 >
字号

这几天,台湾的一部名为《房思琪的初恋乐园》的小说从台湾火到大陆。这并不仅仅是因为这部小说题材的残酷——《房思琪的初恋乐园》讲述的是一个13岁的国中少女被补习班老师诱奸的故事;也在于该书的作者林奕含,一位出生于1991年的年轻、美丽、才华横溢的台湾女性,在该书出版不到3个月的时间后,于2017年4月27日上吊自杀。林奕含自杀前几日的一个访谈视频在微博点击率突破千万,网友们不愿意相信:这个在视频中平淡、冷静、温柔陈述一切的女作家,最终会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

林奕含父母的声明。

直到林奕含去世之后,她的父母才向媒体袒露真相:《房思琪的初恋乐园》是林奕含的“自述”,她在少女时期曾遭遇补习老师的诱奸。现实生活中的林奕含,是台南名医的女儿,高中学测获得“满级分”,考入名校医学系之后休学重考进入名校中文系——表现上看,她就是“别人家的孩子”。可实际上,诱奸事件后她长时间陷入精神疾病之中,并始终未能走出。直到这时,读者才恍然明白林奕含之前接受访谈时所说的一句话的沉痛分量:“这个故事折磨、摧毁了我一生。”

林奕含遗憾地告别人世,但她所书写的房思琪式的悲剧却不该再重演了。即便林奕含悲观地认为,“那些从集中营出来幸存的人,他们在书写的时候常常有愿望,希望人类历史不要再发生这样的事情,可是在书写的时候,我很确定,不要说世界,台湾,这样的事情仍然会继续发生,现在、此刻,也正在发生”,我们却不得不追问:是谁杀死了房思琪?

魔鬼与升学主义

毫无疑问,最首要最关键的罪责,就是房思琪的补课老师李国华。这个世界上是存在恶魔的,他们没有人性,没有感情,他们矫揉造作,谎话连篇。作为一名补课老师,李国华一而再再而三地将魔爪伸向了那些不谙世事的女学生。恶魔可怕,更可怕的是恶魔的“聪明”,他洞悉了每一个被他侮辱、蹂躏的女学生的性格和心理,“对症下药”地欺骗、操控以及甩掉她们。

为什么有那么多的女学生掉入老师的魔爪?这让人想起了早前关于教师和学生是否能够谈恋爱的话题,反对者的理由是,教师与学生之间其实隐藏着一个不平等的“权力结构”,教师可能会利用他的身份、权威、职权等令学生“臣服”;即便这可能会伤害“真爱”,但却可以最大程度地避免“伤害”(何况,如果是真爱,也可以在结束师生关系后开始恋情)。无论是根据台湾真实事件改编的《不能说的夏天》还是《房思琪的初恋乐园》,师生恋中都存在着这一不平等的权力关系。

台湾补习风气浓厚。

但又不仅仅是如此。在《房思琪的初恋乐园》中,作者林奕含更将批判锋芒指向了升学式教育。在以升学为唯一目的的教育体系中,每一个学生都是笼中的困兽,她们压抑痛苦,同时精神世界高度封闭。整个教育评价体系反复告诉她们:你要考好成绩,你要得到老师的表扬。因此,学生们极易对老师产生一种过度依赖和信任,她们渴望从老师的眼神和话语中得到认可和赞许。这为李国华提供了可乘之机,他将对学生的诱奸转化为对学生的“考验”和“爱护”。

于是,就像林奕含在书中写道的:“他把如此庞大的欲望射进美丽的女孩里面,把整个台式升学主义的惨痛、残酷与不仁射进去,把一个挑灯夜战的夜晚的意志乘以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再乘以一个丑女孩要胜过的十几万人,通通射进美丽女孩的里面。壮丽的高潮,史诗的诱奸。伟大的升学主义。”

缺席的教育和社会歧视

李国华代表的魔鬼和权力体系诱奸了房思琪,这是一个巨大的悲剧,可为何悲剧开始之后能够不断持续?“诱”何以长期存在?房思琪为何没有告诉父母?

整个家庭的功能在这起诱奸事件中,是缺席的。首先是关于教育和性教育。整个社会对女孩子的品行教育是一致的,即女孩子要乖巧、要懂事、要听大人的话、要讨人喜欢,这种刻板式的规训导致一些女孩在受到侵害时,首先想到的不是自我保护,而是因为自己没有达到对方的要求而感到抱歉。就像房思琪,当老师第一次侵害了她时,她却在为此道歉。

父母给予子女的性教育更是匮乏。在小说中,房思琪曾试图与母亲谈论性教育的话题,母亲的反应是这样的:“妈妈诧异地看着她,回答:‘什么性教育?性教育是给那些需要性的人,所谓教育不就是这样吗?’思琪一时间明白了,在这个故事中父母将永远缺席,他们旷课了,却自以为是还没开学。”

无论是对女孩子的教育还是性教育,其共同指向的是,整个社会体系对女性道德和性的压抑——女孩谈论性是可耻的;女性失贞是可耻的;在一段男女关系中,即便女性是受伤害的一方,该为此负责的依旧是女性——谁叫这女孩贱、淫荡呢。

小说中,房思琪也曾试探性地跟母亲说,学校里有一个女学生和老师在一起了。母亲却说,这么小年纪怎么这么骚?更赤裸残酷的案例,来自于小说中另外一个伤害者郭晓奇。她曾被李国华诱奸,在被李国华甩掉了,她自我堕落来自我疗伤,最后选择休学。在父母得知了李国华诱奸她之后,他们的反应是愤怒,但针对的不是李国华,而是自己的女儿:“你以为做这种事你以后还嫁得出去?”“你跑去伤害别人的家庭,我们没有你这种女儿!”他们与李国华夫妇和和气气地在饭店里喝了饮料,一边忙着道歉,一边在回家的路上暗自庆幸,“好险没有认真争,大饭店喝个饮料就那么贵”。

事实上,不仅仅是台湾,也包括世界上的很多地区,每年发生的针对未成年的诱奸或强奸案数量都非常惊人,但最终的报案比例却非常低,甚至不到10%。这一方面是因为受害者的“无知”,但另一个主要原因就在于,整个社会舆论对于受害者的不宽容和歧视。在刻板印象中,受害者可能自己也有问题,比如穿着太暴露啦,性格太妩媚了;一旦事件被他人得知,受害者及其家族的“名誉”和“清白”很可能就毁了。直到今日,抱这一观点的人仍不在少数。

社会中对弱者的隐性歧视,无处不在,除了对女性,也包括精神病患者。书中房思琪最终“疯了”,父母都将这视为不可告人的秘密,他们立即从大楼搬出来,“离开大楼的那天,房妈妈抹了粉的脸就像大楼磨石均匀的脸一样:没有人看得出里面有什么”。而在现实生活中,作为一名精神疾病的患者,林奕含本人也遭遇了种种误解和歧视,比如她因抑郁症去申请不参加期末考试,却遭到系主任的质疑,“精神病的学生我看多了,自残、自杀,我看你这样蛮好,蛮‘正常’”,林奕含不无愤怒地想,“是不是我今天衣衫褴褛、口齿不清、60天没有洗澡去找他,才会相信我真的有精神病”?所谓的健康人对于精神病患者真是“无知到残暴,无心到无情”,这是整个社会仍旧严重缺失的一课。

是文学辜负了她

台湾不少读者曾质疑作者:为何房思琪还要爱上诱奸者?

林奕含生前照片。

不得不承认,房思琪爱上了李国华,包括李国华的才华。作为一名热爱文学的少女,房思琪早慧、细腻而敏感,在李国华将魔爪伸向她之前,她对李国华是仰慕的。在遭到李国华的蹂躏后,在她每一次痛苦和动摇之时,李国华的吟诗作赋、伤春悲秋,让他成了一个落寞的文人,“老师现在是把最脆弱的地方交付给我”,而她则是他的知音和拯救者。她与李国华在一起的快乐,是一种享受文学“美”的快乐,“文学的生命力就是在一个最惨无人道的语境里挖掘出幽默,也并不向人张扬,只是自己幽幽地、默默地快乐”。

但“文学就是对着五十岁的妻或十五岁的情人可以背同一首情诗”,在房思琪洞悉了李国华的浮夸和虚伪后,她其实已经发现了文学的虚假和巧言令色,文学的美是虚伪者的包装,是丑陋灵魂的最后遮羞布。即便她明白了这一切,她却不得不继续相信李国华的落寞,继续相信他的温柔和纯情,否则她的屈辱和坚持算什么,否则她将“自贱”到自己都无法忍受。可终究房思琪无法说服自己,她走向了精神崩溃。

那么小说之外的林奕含呢,她是如何看待这起事件的?她说,“整个故事最让我痛苦的是,一个真正相信中文的人,他怎么可以背叛这个浩浩汤汤已经超过五千年的语境”,这五千年的语境即诗以言志,“思无邪”。可即便李国华背叛了,他的思想体系、他说出了的话仍旧是“美”的,因为文学的语言、修辞和各种各样的譬喻。因此,林奕含说她想借李国华扣问的是,艺术是否有巧言令色的部分?或者艺术从来就只是巧言令色而已?

房思琪经受不了这样的叩问,所以她“疯”了,故事以外,林奕含最终也没有经受住这一叩问,她选择了自杀。她太热爱文学了,她将心爱的文学视为信仰,最后却发现,文学的美是可以虚构的、诡辩的,李国华就是借此欺骗了房思琪,而房思琪甘愿受骗。甚至包括她自己的书写本身也是如此,书中那所谓的真实的痛苦和真实的美,也是文字建构出来的,这是堕落的、屈辱的、不雅的、变态的书写,可她却“知其不可为而为之”,她对文学的信仰坍塌了,她成了她所厌恶的那类人。

也许有人会借此指认,房思琪和林奕含的毁灭,固然有种种更直接的凶手,但与她们各自的艺术病也脱不了干系,她们太相信文学所谓的“真善美”,她们因此受骗,也因此被摧毁。现代人面对着两个世界,一个是文字的世界,一个是现实的世界,而那些以文学以信仰之人常常被前者所诱导,以为它才是真实的,结果不知不觉坠入了荒诞中。可纵然如此,我们也不忍心过分苛责房思琪和林奕含,说到底,是文学辜负了她们,是学文学的李国华辜负了她们。林奕含的艺术之问,深刻提醒着我们:如何处理好两个世界之间的关系?文学究竟何为?每一个书写者,又该如何真正为自己笔下的文字负责?

林奕含最终并没能像她书中写的那样,“紧紧拥抱着思琪的痛苦,你可以变成思琪,然后,替她活下去,连思琪的分一起好好活下去”。但我们却必须拥抱着房思琪、林奕含的痛苦,替她们活下去,并记住她们的呐喊,让悲剧不再重演。

    校对:栾梦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