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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遇难后才知非亲生,浙江男子起诉前妻获赔6万元

钱江晚报
2017-05-16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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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让人悲痛之后又倍感心酸的故事。

浙江衢州开化县48岁男子汪全富小女儿失踪后死亡,尸检后的DNA检测结果显示,小女儿和他没有血缘关系,是他前妻及其现任丈夫的女儿。也就是说,前妻和他离婚前,已经和现任丈夫好上了。

日前,开化县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判决程梅仙赔偿前夫汪全富抚养小女儿费用和精神损失费共6万元。

丈夫常年出外打工,妻子红杏出墙

48岁的汪全富和45岁的程梅仙都出生在开化农村,1995年二人经人介绍结婚。

婚后虽有小摩擦但日子过得还顺。1997年,大女儿出生。迫于生计,汪全富外出打工,夫妇俩长期两地分居。两人经常吵架,关系渐渐冷淡。

2007年小女儿汪雨出生。此前,当地已经有程梅仙与同村人汪成功关系暧昧的传言。

之后,暧昧传言在当地更是闹得沸沸扬扬,因为愤怒也因为坊间舆论的压力,2011年,汪全富最终选择与程梅仙协议离婚,大女儿和自己生活,小女儿汪雨随母亲程梅仙生活。

离婚后的程梅仙带着小女儿嫁给了56岁的汪成功。

女儿失踪死亡,尸检结果显示非丈夫亲生

去年6月30日,10岁的汪雨从住处走失。

当地立即组织警力在小女孩家附近及可能去的地方进行地毯式搜索,同时,很多群众也一起帮忙寻找,自发地在社交媒体上发起寻找汪雨的帖子,但孩子一直没有下落。

去年10月30日,警方在一条下水道内发现了孩子的尸体。

经鉴定,确认该尸体就是失踪女孩汪雨,而她的生物学父母竟是程梅仙及其现任丈夫汪成功,与汪全富不存在血缘关系。

一想到前妻不仅对自己不忠,就连小女儿竟然也不是自己亲生的,汪全富越想越气,一怒之下将程梅仙告上法院,要求其赔偿自己这些年的抚养费及精神损失费。

前妻赔偿抚养费和精神损失费6万

由于该案缘起女儿的不幸遇难,开化法院受理后,决定安排双方进行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程梅仙认为,农村里有相好的人不止自己一个,汪全富常年不在家,家中的事务全部由自己一人料理。自己上有老下有小,如果不是汪成功时常过来帮忙,不知道自己当初还能不能撑下去。

法院审理后认为,程梅仙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违背夫妻之间相互忠实的义务,与婚外异性生育一女,侵害了汪全富的人格尊严;尤其是汪雨不幸死亡后,经过公安部门的尸体鉴定,汪全富才得知汪雨不是其亲生女儿,这对汪全富造成了极大的精神损害。基于此,该院酌定由程梅仙赔偿汪全富抚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合计6万元。(文中人物皆化名 原题为《女儿遇难后才知非亲生 他愤而向前妻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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