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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拉克难民强奸两名中国留德学生获刑11年,庭审全程无悔意

澎湃新闻记者 于潇清
2017-05-17 12:30
来源:澎湃新闻
全球速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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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后两次强奸两名中国留学生的伊拉克难民齐亚德被判处11年有期徒刑。

据德国之声5月16日报道,德国波鸿地方法院当天做出判决,判处去年先后两次强奸两名中国留学生的伊拉克难民齐亚德11年有期徒刑。

被告齐亚德的辩护律师申克(Egbert Schenkel)17日对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表示,将对这一判决提出上诉。这一由波鸿的州法院做出的判决结果将交于卡尔斯鲁厄的联邦法院进行审判。

根据欧洲本地新闻网16日的报道,齐亚德在庭审开始时并没有作出任何声明,也拒绝认罪,直到庭审接近结束之时才承认了自己的罪行。德国《西部报》16日称,即便罪犯不认罪,法庭也会判刑。德国波鸿检方表示,被告对两名受害者造成了巨大的身体、心理伤害,并强调被告从案发被捕至今毫无悔意。检方指出,被告完全清楚强奸是一种怎样的罪行,在他的家乡强奸甚至能判死刑。 

被告辩护律师申克表示,11年的刑罚在德国(法律中)是比较高的,但是在(法律)实践中是合适的。申克没有对(犯罪情形)给出进一步的说明,也没有说明被告的犯罪动机。据律师描述,被告性侵两名中国女性是出于自私以及暴力伤害的冲动。

庭审过程中,德国犯罪心理学家还在法庭上介绍了被告的精神状况及生活背景。心理学家说,虽然被告只在伊拉克上过3到4年学,教育程度很低,除了自己名字几乎不会读写,但是他并没有显著的心理疾病迹象。心理学家特别指出,在强奸了第二名受害人后,被告还抢劫了受害人10欧元,这一举动说明他具备正常的自我意识、认知能力。

根据德国之声16日的报道,主审法官塔拉罗夫斯基(Volker Talarowski ​​​​​​)在作出判决时特别指出虽然坐在被告席上的是2015年来到德国、并已在去年正式获得避难身份的伊拉克难民,但是此次审判绝非针对难民。他在判词中说,被告在庭审全过程中无悔意、且在证据几无疑点后方才表示认罪,“否则判决可能不至于那么重”。 

根据德国法律,被告人可以在一周内提出上诉。被告的辩护律师申克(Egbert Schenkel​​​)在庭审结束后对德国之声表示,他的当事人并未决定是否上诉,只是委托他检查所有的可能性。申克同时也承认,被告在庭审全过程中确实没有展现出悔罪态度,“即便是在和我交谈时,他也十分地寡言少语。” 

而受害中国留学生的辩护律师格策在庭审后接受德国媒体采访时表示,她的当事人并不特别关心判几年,“重要的是将罪犯绳之以法。”这位中国留学生5月初专程从北京飞来波鸿出庭作证。 

此前据德国《明镜周刊》报道,这位伊拉克难民和妻子及两个孩子住在大学附近的难民营里。去年8月,他将一位21岁的中国交换生拖进小树林强奸,并几乎将其勒死。去年11月,他再次出手,强奸了一位27岁的中国留学生。警方追踪到难民营,并于12月逮捕了这名男子。

    校对:张艳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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