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交通设施|交通事故频发的路口,为何要“危险鉴定”

澎湃新闻特约撰稿 郭敏
2017-05-18 16:22
来源:澎湃新闻
市政厅 >
字号

据新京报报道,近日,黑龙江省林甸县林甸镇东风村一农户家因位于高速公路和乡村道路的交汇处,自2010年起至今,经常有车辆冲入院内,有据可查的车祸共有48起。但这样明显的事故黑点,却要通过“省公安厅做危险范围鉴定 ”才能去确认危险,这样的逻辑实在让人难以理解。

车祸现场,院子边竖着一块牌子,写着黄底红字的“慢”。受访者供图,图片来自新京报。

从新闻里贴出的几张照片可以看出,事发路段是一处开阔的直角转弯,看上去平坦,没有引导司机有序行驶的交通设施,而且这里应该是条货车数量较多的主干通道。类似的货运通道,如果没有良好的道路交通措施和积极主动的管理,往往难以避免事故,更何况这条路看上去并没有采取什么措施。

这样的直角转弯,往往是规划中交叉口的一部分。在交叉口未形成前,应该按照上下游的限速和线形标准,设置转弯车道,并做好完善的标志标线和诱导措施。如果条件受限,无法按照上下游道路的限速和线形标准做出转弯车道,那就应该做出交叉口的样子,划好停车线,做好交通控制。总之,一定要明确告诉司机,这是一条什么路。遇到这样一个像交叉口一样的弯道,司机该如何开车呢?

道路给司机的信息歧义重重,也许是危险地点,也许只是增加了司机的麻烦而已,并不是决定性指标;但是,发生的事故数却可以用来判断是否是危险地点,而且是判断的决定性指标。一般而言,在同一个地点一年内只要累计到5起,就基本可以认定为危险路段,像林甸县这家农户门口达到48起以上的指标,早已“爆表”,远远超出了判别指标。而这样的路段,却要请省公安厅做危险范围鉴定,要么是当地有关部门几乎不登记此类事故而不得不去申请鉴定;要么是当地的流程不正常,事事指望上级批准才能确认,连危险都不能自己“表述”。

从新闻报道里了解到,2016年内,这家人拍摄的100多张相片,记录了家门口的48起车祸。报道里提到,“这家主人许仁香坚持认为,类似的事故发生了不下百起,不过,没有人能说清楚真正的数字。”如果这个“没有人”包括当地交通相关部门的话,后来向上级“申请”鉴定的逻辑也就可以理解。也许在当地交通的有关部门记录里并没有48起事故的记录。

事故的原因往往不难发现,当地老百姓也可以说出个八九不离十的道理。而将这么明显的问题交给上级去鉴定的逻辑,却是难以理解。当地交通有关部门将鉴定交给上级,把明显的问题交给科学和专家去判断,这种逻辑也是施政的小小技巧。然而,本该一页一页记录事故的工作责任,也就这样可以不了了之。不知有多少事故的记录被不了了之,也不清楚有多少上级会去现场用“科学谨慎”的方法,判断一些老百姓早已明白的危险呢?

    校对:栾梦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