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江西:涉山东疫苗案2被告人获刑,非法疫苗被销往8地市

赖星/新华网
2017-05-18 16:33
一号专案 >
字号

新华网南昌5月18日消息,近日,江西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对涉山东非法经营疫苗案的刘某、廖某,以非法经营罪依法分别判处有期徒刑7年和3年,并分处罚金十万元和二万元。这两名被告人非法销售的疫苗覆盖江西省8个地级市,仅赣州就涉及14个县(市、区),涉案人数多达100余人,销售金额总计201万余元。

章贡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刘某原系江西某县疾控中心检验科技术人员。2013年以来,刘某在未取得疫苗销售资质的情况下,使用“江西吴”“吴小明”等称号先后从王记功(另案处理)、庞红卫(已判决)等上线处购进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乙型脑炎减毒活疫苗、口服轮状病毒活疫苗等多种疫苗,并将上述购进的疫苗销往江西省各地的乡镇卫生院。

此后,因庞红卫被公安机关抓获,从2015年7月起,刘某又联系其他上线继续非法购进各类疫苗,并聘请被告人廖某、胡某(另案处理)等人分别在赣州市章贡区、南昌市帮其转发疫苗。

这三人分工明确,疫苗被陆续发送至江西的吉安、上饶、抚州、九江、萍乡、鹰潭、宜春、赣州等地,疫苗销售金额总计达人民币2010210元。

2016年3月、5月,刘某、廖某分别被公安民警抓获归案,其余涉案人员正在抓捕中。

法院审理认为,刘某、廖某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未取得疫苗经营资质,共同非法经营疫苗,严重扰乱药品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应依法惩处。

一审判决后,两名被告人未上诉。

(原题为《江西:涉山东疫苗案2被告获刑 非法疫苗被销往8地市》)

    校对:丁晓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