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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邵阳公检法发通告敦促各类在逃嫌犯自首,限期7个月内

“邵阳公安”微信公号
2017-05-19 21:58
一号专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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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邵阳市人民检察院、邵阳市公安局关于敦促在逃各类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通告

从即日起至2017年12月15日,全市公安机关将开展追逃专项行动,全力缉捕在逃的各类犯罪嫌疑人。为了挽救在逃各类犯罪嫌疑人,敦促他们走上悔过自新之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对在2017年12月15日前投案自首的在逃犯罪嫌疑人依法予以宽大处理。现通告如下:

一、凡是在逃的各类犯罪嫌疑人,在通告规定时限内向各级政法机关或拨打“110”投案自首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中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犯罪嫌疑人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凡在规定时限内投案自首的在逃犯罪嫌疑人,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凡在规定时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的在逃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将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千方百计将其缉捕归案,依法惩处。

三、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包庇、窝藏在逃犯罪嫌疑人。不得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不得帮助其逃匿或作假证明,也不得向其提供任何资助。否则,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公安机关对重大逃犯将公开通缉,标明奖励金额,悬赏追捕,广大人民群众要积极参与到追逃专项行动中来,积极揭发检举在逃犯罪嫌疑人线索,对提供在逃犯罪嫌疑人线索和协助抓获在逃犯罪嫌疑人的有功人员,将给予奖励;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正告在逃各类犯罪嫌疑人员,摆在你们面前的只有两条路:一是悬崖勒马,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二是继续东躲西藏,流浪社会,惶惶不可终日,最终必定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受到法律的惩罚。何去何从,必须作出选择。

为深入推进本次追逃专项行动,维护法律尊严,现公布邵阳市公安局追逃专项行动举报电话: 110(全天24小时)。欢迎广大市民积极举报逃犯线索。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邵阳市人民检察院

邵阳市公安局

二O一七年五月十七日 

(原题为《【今日头条】关于敦促在逃各类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通告》)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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