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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上评|别让“密集路灯”薅了征地的“羊毛”

卢功靖
2017-05-24 13:12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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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新农村建设推进,许多农村都开始“旧貌换新颜”。硬件设施跟上来了,对于村民本是一件大好事。可是,陕西西安市鱼化寨街办小烟庄村的做法却被网友们声讨。

原来,小烟庄村在其中一条100多米长的村道上安装了44根路灯。记者实地走访发现,路东侧共有23根路灯,西侧有21根。用钢卷尺进行测量,间距最小的两根路灯之间的距离,仅有2.2米。目前,这些路灯已经作为“违建”被拆除。(5月23日华商网)

一条100多米长的村道,三四米宽,却密密麻麻铺设了44根路灯,间距只有两三米。安装路灯间隔如此之小,布满了密密麻麻的路灯。明摆着的,肯定不是为了照明,而是用来薅征地补偿的“羊毛”。

据报道,小烟庄村土地已被征用,面临拆迁。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因此,如此密集地建设路灯,很可能是村干部早已经盯上了拆迁补偿的这块“大肥肉”,打起了自己“如意算盘”。一旦拆迁执行,新安置的路灯肯定会“按规定”得到补偿。如此密集的路灯,就可以变成一笔“飞来横财”。

“密集路灯”行为暴露了拆迁征地领域的问题,既有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利令智昏,但也有信息落实中存在的漏洞和短板。

说到底,“密集路灯”这一奇葩、怪诞现象,是拆迁补偿政策存在漏洞造成的。我们不能指望村干部、村集体用道德自觉来弥补法律的漏洞,当越来越多的奇葩现象不断上演,挑战拆迁制度之时,政策制定者和执行者就应该有所警惕,采取适当措施予以补救。

有漏洞不可怕,最可怕是漏洞被腐蚀得越来越大,要“知错就改”。对明显不符合常理、故意人为的套取补偿行为,要依法打击,对套取补偿行为“零容忍”,不能让“密集路灯”之类继续薅拆迁征地的“羊毛”。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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