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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一男子无证砍伐自家15亩桉树,被判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

邢东伟、翟小功/法制网
2017-05-25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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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昌江(海南)5月25日电 海南昌江黎族自治县一男子误以为向他人购买林木后便有采伐权,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形下雇请他人砍伐林木超15亩,被昌江县法院以滥伐林木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2016年10月,刘某以4000元价钱向昌江县海尾镇沙地村委会农户谢某购买位于沙地坡的两片桉树林木。同年11月某日,刘某在未办理采伐许可手续的情况下,组织其妻子与工人黄某采伐林木并出售。经测查,刘某砍伐桉树的面积共13.66亩,立木蓄积量共计23.7616立方米。同年11月7日,刘某又通过他人向沙地村农户符某购买了位于沙地坡老姑地的一片桉树林木。同月8日,刘某组织其妻子与工人黄某对林木进行砍伐并出售。经测查,刘某砍伐林木面积2.19亩,立木蓄积量共计13.2543立方米。

(原题为《购买林木即有采伐权? 海南一男子擅自砍伐自家15亩桉树被判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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