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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葬研究工作坊︱秦汉墓葬的墓主判定;高句丽墓葬研究的反思

常怀颖 整理
2017-06-09 14:23
来源:澎湃新闻
私家历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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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瑞:时代、级别与墓主——从曹操高陵说起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刘瑞以《时代、级别与墓主——从曹操高陵说起》为题,对历史时期尤其是秦汉墓葬的墓主判定方法论进行了讨论。

他首先从曹操高陵发现之后引起的广泛讨论谈起,指出曹操墓的全民关注和认识分歧,是新中国墓葬考古发现与研究史中从来没有过的公众事件,没有任何一座墓葬能像曹操墓这样几乎全覆盖的得到相关专家与公众的参与讨论。曹操墓的争论,可看作考古学对墓主判定方法论的指标性事件。对曹操墓事件反思,首先应思考和回应的是在墓葬研究中,曾经被屡屡提到的考古研究缺乏论证制度的说法是否成立,以及如何完善的理性思考;对考古结论的结果为何怀疑、如何怀疑、研究有没有“规矩”等等,都是研究者们需要深刻反思的问题。

刘瑞指出,传统认为在墓主的判定中,大家认为最准确的证据是墓志、印章等文字资料。在秦汉考古中,印章封泥对高等级诸侯王等贵族墓葬的墓主判定确实具有很高的证据效力。过去收藏家“私印求史有”、“官印谋史无”的追求和此异曲同工。

为考察墓主的确定有无规矩,刘瑞首先对秦汉考古学科体系的建立过程进行了回溯梳理,希望通过学科发展史的整理来探究秦汉墓葬墓主判定方法的形成和过程。指出,从1950年代之前的中国考古学早期发展阶段,秦汉考古工作开展的程度和研究都相对薄弱。结合近年公布资料看,刘瑞从田野考古工作、资料刊布和系统研究等三个层面,认为秦汉考古形成的时期大体在上世纪60年代前后。认为其是以长沙发掘、洛阳中州路和烧沟汉墓的发掘及《洛阳中州路》《洛阳烧沟汉墓》的相继出版为代表的秦汉墓葬科学发掘和资料整理;以汉长安城遗址为代表的城址、聚落、手工业遗址的主动性发掘与资料整理;以1960年苏秉琦先生《战国秦汉考古》印行为代表的秦汉考古学科理论框架的搭建与历史时期考古研究方法的形成与发展为标志,三者互为表里,共同促成了秦汉考古与秦汉墓葬研究学科体系的形成。指出,在1970年代以前,秦汉考古墓葬研究的重点,基本集中在墓葬年代判定、墓葬中不同地区文化因素差异和墓葬等级性的分析,这符合当时整个考古学学科发展的特点。

刘瑞(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

刘瑞随后系统梳理了1980年代以前中国秦汉考古学的教学情况,认为北京大学版的苏秉琦《战国秦汉考古》与之后的俞伟超《秦汉考古》讲义,如刘绪先生所言二者一脉相承,是当时乃至之后较长时间内全国考古专业的通用教材。这两部教材所构建的秦汉考古框架和研究方法,在很短时间内迅速而广泛地传播开来,持续的指导、促进着全国秦汉考古的发展。我国绝大多数第一、第二代秦汉考古学家的本科阶段秦汉考古认知均来源于此。这套讲义与之后各高校在此基础上自行扩充、修订的秦汉考古讲义的方法论高度一致。在这两部教材的行文中,归纳总计了对大中型秦汉墓葬时代判断、墓主确定的相关知识,也籍教材而得到广泛传播,是直到今天仍在采用方法的直接渊源。一言以蔽之,秦汉考古学家对墓葬墓主的认定,不是没有规矩,而是有着自己的渊源和传统。

1980年代以前,各地考古工作者对当地汉墓的基本分期已有相对成熟意见,对大型高等级贵族墓葬研究而言,墓主判定成为判定时代、确定墓葬等级之上的更高学术需求。对秦汉高等级墓葬的墓主判定,可从北大版教材对满城汉墓、长沙马王堆汉墓和曲阜九龙山汉墓等墓主的判定进行方法论的分析。指出教材中满城汉墓依据铜器刻铭“中山内府”和私印“窦绾”、九龙山汉墓根据私印“王庆忌”、马王堆汉墓根据封泥和漆器文字材料而确定准确墓主的方式,成为后来秦汉大型墓葬墓主判定的主要方法。指出,在根据出土遗物判断墓葬年代、根据墓葬规格确定墓葬等级后,再结合出土文字资料、结合文献等记载,完全可以如满城汉墓一样在即使没有墓主印章的情况下进行明确的墓主判断。这种墓主的判断方法,经北大秦汉考古教材的总结和推广,成为之后秦汉考古研究中的一个基本范式,长期传承直至现在。

刘瑞指出,从学科资料讲,在数量极为庞大的秦汉墓葬中,其实仅有占其中极少比例的帝王陵墓和高等级官员墓葬可用上述方法开展墓主判定,而绝大多数中小型墓葬的墓主在大多数情况下其实无法判定。而从学科史看,即便对帝陵这样有较多文献记载的墓葬,其墓主的判定也往往发生歧义或偏差。而存世的大量秦汉名人墓葬,实际能确定其认识无误的并不多见。刘瑞指出,即便有了考古发掘,墓主的判定也往往需要较长时间的研究。在徐州龟山墓葬、巨野红土山墓葬等等墓葬的墓主判定上,都因文字资料的发现而发生认识改变。

刘瑞认为,在墓葬墓主判定上,虽有僭越和薄葬,但墓葬大小和级别之间的内在对应规律仍相当稳定,因此过去已掌握直到现在还一直使用的根据墓葬大小、陪葬品种类数量多寡优劣来判定墓葬级别的方法,不仅可行且较为准确。指出,对于即便没有印章、封泥等明确文字材料的墓葬,在地望符合、年代符合、等级符合的情况下,对于世数确定,在位时间明确的高等级诸侯王等贵族或百官公卿墓而言,墓主的判断也应进行。不能因没有印章等文字资料,就不去尝试开展墓主认定研究,更不能因此而认为其所判定的墓主不科学。

刘瑞指出,对高等级贵族墓墓主的判定需警惕“简单化”倾向,如学者片面根据墓葬规格大小差异,认为墓葬中凡大者为诸侯王,凡小者为诸侯王后的做法就非常危险——马王堆汉墓的规格和性别早已显示此种对应关系并不存在。同时,假若对进行墓葬断代的类型学研究资料认识的时代差异性重视不足,也往往会发生判断的错误。

通过以学科发展史、墓主判断研究范式确立过程与原则的梳理,刘瑞将讨论视角重新聚焦曹操墓。他指出,在曹操墓墓主的判定上,有着墓葬规格和等级相符、墓葬出土遗物时代相符、墓葬位置符合文献、薄葬特征和文献资料相符、骨骼年龄鉴定与记载相符等等的多重证据。而即便当时争议颇大的石牌,近年也得到了洛阳曹魏大墓的印证。其实就单个墓葬的墓主判定证据言,曹操墓墓主判断的证据在中国考古史上的高等级贵族墓墓主判定中,也差不多是证据最多的。过去很多已做出判断的墓主判定,与曹操墓相比,不少就是孤证或少证所定,远不及曹操墓论证的证据链可靠。

刘瑞强调,多年来社会上出现的如要人们开具材料证明“我是我”的问题,在考古墓葬的墓主认定中也同样存在,并且有日益进入极端的趋势,很容易滑入万物不可知的深潭。考古研究中,在如曹操墓的墓主判断中,出现的认为没有文字就不能定墓主,或即便有文字但其它证据较少就不能定墓主的意见,就类似社会上出现的“证明我是我”的所谓“谨慎”倾向,不仅甚不可取,而且也与传统墓葬研究中的墓主判断方法不合。在科学研究中,要提倡和鼓励研究者见微而知著、科学而大胆的分析,不仅要允许研究者提出必要的假设甚至猜想,允许研究者通过今后的工作进行证实和证伪,更要允许考古学家在研究过程中的“犯错”,而不是在所谓“谨慎”态度下的举步不前。刘瑞认为,历史时期考古学,需要假说、需要理论思考和理论探索。

对刘瑞的报告,与会学者展开了比较集中的讨论。李雨生就曹操墓所出画像石和刘瑞制作的汉墓地理信息系统进行了询问。刘瑞认为曹操墓中的画像石没有拼完,报告中位置也不明确,他怀疑这些画像石有可能是墓葬铺底的东西,不排除是二次使用或者周围有画像石墓,因为某种原因被扔进了曹操墓。对自己制作的汉墓地理信息系统,是因为当年在华南二队工作时,原本为自己打基础,查资料方便而制作的。但是在使用地理信息系统制作时,虽然资料收集较全,也能与地理位置紧密相合,但发现原始的资料公布有很多问题,比如数据前后矛盾,定位难以精确等等。即便如此,仍然能在研究中得到很大的便利,可以得出很多指标性的信息。比如出漆器、承盘的墓葬都是高等级或者郡级的墓葬。他建议年轻学者在读书期间,应该对自己研究时段的核心材料进行系统化的收集整理,未来会对自身研究提供很大的助益。刘瑞认为,墓葬资料的数字化是蒲慕州先生首先提倡并实践的,由于地理信息系统可以回溯,在大数据的支持下,可视化可能是这类工作的重要特色。

张吉就汉代墓葬或居址材料中,有无可能建立相对成系统的科技研究数据库,比如汉代金属器、作坊等等,进行汉代手工业产品流通的研究。刘瑞认为,要建立这样的数据库,首先需要有比较好的遗址和有学术前瞻意识的田野负责人。汉代文献较商周时期研究更为丰富,但是对居址的关注度不够,希望能与不同单位的学者合作开展研究。

常怀颖就汉墓的区系类型问题向刘瑞提问,汉代的墓葬研究在空间角度,能否做出文化圈或者与行政地缘组织关系如何。刘瑞认为,这项工作应该开展,但目前做的还比较少。苏秉琦先生自己的区系类型是从秦汉郡国往上开始追溯的。谭其骧分析汉代设县,认为在人口和经济达到一定的程度后,方可设县。刘瑞认为,地方文化存在很多差异,但强烈的文化凝聚力,是从新石器时代开始持续地延续与传承下来的。战国甚至到秦汉郡的设置,可能和新石器到商周时期的地缘文化差异有关系。汉墓的研究,目前很多还没有放到汉郡一级进行观察研究。秦汉政治中心的设置,一定是有一定的文化和经济基础。墓葬的差异性在郡和县来看都是有表现的。比如在南海郡,南越国之后,广州的经济与文化地位都突然下降了,而周邻的郡县地位则有上升。他认为,从郡国来看出地区差异和人群的流动,汉墓研究大有可为。

耿朔:魏晋南朝陵墓制度的探讨

中央美术学院人文学院耿朔以《魏晋南朝陵墓制度的探讨》为题,对魏晋南朝的陵墓进行了研究述论。他的讨论围绕曹魏西晋墓葬何为“薄葬”、东晋帝陵的确认、南朝陵墓的艺术与政治关系三个问题展开。他认为,对魏晋南朝的陵墓研究长期以来比较薄弱,比较重要的墓葬几乎都只有简报,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研究的深入。

对西晋墓葬的研究,从1950年代开始就是在与汉墓比较的语境中展开。整体上看晋墓材料确实符合“薄葬”的论断,和汉墓相比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1、墓地地表建筑简省;2、墓葬形制简化和规模缩小;3、随葬品种类数量减少,质量也有下降。

耿朔梳理了文献中对于曹魏时期的丧、葬情况的记载,发现曹魏时期因为政局原因,高等级贵族一般都短丧薄葬,有很多不合汉晋礼制的丧葬事件发生。但西晋时期这种现象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从司马炎开始,更改汉魏旧典,尝试恢复先秦丧礼,在无法宣扬为国尽忠的情况下极力推动孝行,以此重整人伦秩序,借以完善国家典章制度。司马炎通过实践、制度、舆论等方面的努力,逐步推动法令的修订,从制度上确立他所倡导的服丧行为。但与此相反,文献中记载的浩大送葬场面和考古发现的狭小简陋墓葬本身构成了奇异的对比。因此,耿朔认为西晋时期的帝陵制度更多表现为“重丧”和“轻葬”。耿朔认为,长期战乱无常在更大的层面上冲击了普通人地下永固的观念,人们对于丧服的重视,应该是与对于墓葬的轻视相辅相成、相互补充的。

耿朔(中央美术学院人文学院)

从墓葬形制看,洛阳西晋墓葬呈现出从双室墓和单室墓并行发展到单室墓成为主流的趋势,大概在西晋后期完成了这一转变,这也是由汉至晋的重大变化。葬礼中祭奠活动逐步从墓内转移到墓外,可能是双室消失、单室墓独大局面的推动力之一。葬礼中祭奠活动的是否存在和繁简程度,直接决定了地下礼仪性空间结构发挥什么样的作用。葬礼的地位在汉代达到顶峰后,至魏晋特别是西晋时开始下降,与之相关联的。葬礼中依然还有祭奠活动,但不必再修建规模较大的墓室专辟场所供生人进入举行活动,只需在随葬品的摆放上略具其意即可,祭奠活动在墓室以外进行,节省财力,这应当是所谓“薄葬”的关键内容。

相对于汉、南朝和隋唐帝陵,东晋帝陵的辨识是目前学术界尚在探讨的课题。已知被推定为东晋帝陵的南大北园大墓、幕府山大墓、富贵山大墓三座墓葬,实际上没有一项判断标准可以肯定为帝陵专有。耿朔综合家族地位、本支实际在家族中的地位以及墓主的事功、官爵等因素,将南京目前发现六处东晋士族墓地排出等级,但墓葬的实际情况却不完全等同于这一等级序列。他认为,墓葬规模与墓主身份地位不对称,可能是与不同家族的门风有关。家族内部却表现出相当的一致性,这在墓葬形制和随葬品方面都有清楚的反映。虽然一些家族墓地年代跨度大,但是还是有规律可循。这些规律可以帮助研究者在比较中,去分别可能属于帝陵的标准或特征。

对于南朝陵墓所反映的艺术与政治关系,是耿朔近年来研究的重点。在本次工作坊中,他继续以南京、丹阳几座南朝高等级墓葬拼砌砖画的相互关系,对稿本、模具和墓砖进行了对比研究。他认为,就竹林七贤和荣启期砖画而言,狮子冈M5和宫山墓的砖画为同模生产。而金家村墓与宫山墓砖画有同有异,很可能是因为金山墓中使用一部分宫山墓同模砖,同时针对缺损的部分,补刻模具,印制新砖,予以补缀,但由于对留存墓砖上线条构图的错误理解而出现了一些不合理地方。吴家村墓则是依照金家村墓新制了一套模具。这些墓葬以不同的方式同样顽强地遵守传统,也许指向了这种砖画构图方式背后所代表的某种力量,为我们理解何为六朝“艺术的自觉”提供了新的线索。

对耿朔的研究,学者们的讨论集中在文献与考古现象的关系之上。

孙庆伟认为历史时期墓葬研究与文献在一起会有很多精彩的个案分析。对青年人来说,尽早建立自己的大数据库很重要。材料不熟悉,在初学者进入某个领域时,会常常发现不了问题。以耿朔的讨论来说,墓地中的墓葬和墓主人实际的社会地位往往是有差异的。在商周墓葬中,这种情况也有反映,比如虢国墓公侯墓形制偏小,一定是有背后的历史原因的,只是现在很难明确罢了。

郑嘉励认为,考古现象和文献整合时候,往往缺乏中间过程,大量信息缺失。东晋南朝帝陵的评判标准至今还没有确立起来。可能这一时期最主要的墓葬标志性遗存和厚葬和薄葬的评判标准,是在地上,而不在地下。历史时期考古中需要提出普遍性的思考,借助文献上的东西,去拼凑一个相对完整的历史图景。

刘未认为,文献和考古发现结合,是比较困难的。我们习惯性地试图用考古遗存揭示一些级差性的规律,往往试图将考古材料与文献中的礼进行对比。但形而下和形而上的东西进行对比的时候,往往发现和文献记载差太多。比如明代,文献丰富,但对玄宫却很少记载,现实中的玄宫在工匠的修筑体系或者技术层面是十分成熟的。这其中差异很大。所以我们的研究中,其实缺少了当时墓葬构筑过程中的媒介,这个媒介即是我们论证过程中的,也是当时墓葬构筑过程中的。我们需要区分一个墓葬中,哪些是主观的意图,哪些是匠人实现的。对艺术史的人而言,对这个实施环节很关心。

沈睿文认为除了墓葬的地区性传统外,古人有相对完整的墓葬构筑或者葬俗的传承性文本或者方法,但是一般人看不到。这套制度的变更和延续,不在我们现在看到的文本传承之内。在文献使用过程中,尤其要注意时效性和执行度如何,不能简单引用几句文献便认为自己的研究是考古资料结合历史文献了。耿朔认为这种丧葬或者墓葬修筑传承,有一套不面对公众的内部传承体系。李志鹏认为每个行业的营建执行,必有师承传承。丧葬中,主持葬礼的人会有限定和标准,也会对丧主的要求有礼俗的平衡。但是我们的确无法直接依据这种文献。

沈睿文(北大考古文博学院)

对耿朔提出的画砖流传问题。赵俊杰提出,模具和粉本有多大的差距才是区别?单室墓会不会有复辟的情况,比如到平城时期,司马金龙墓突然出现,实际上是北魏可以让司马金龙享受尊崇的表现。

刘瑞提出,薄葬首先是在地上的丧的部分体现的。而墓葬内部变化讲,从多室墓到单室墓,就是减少了祭祀性的东西。丧葬的薄厚,主要表现在外在的展示型东西。厚薄是有相对标准的。耿朔认为,祭奠活动从墓内到墓外,就会对曹魏墓的帷帐、床榻、石台认知产生变化。杨泓认为曹魏墓内活动实际多了。这些设施的设置表现了有了一个祭奠的象征,但不会再进去真正进行祭祀活动了。与汉墓相比,曹操墓的祭祀性实际上已经减少了,空间也减小了。但是墓内设置的祭祀意义可能还在,但是简化了。东晋墓葬相对东汉的大前堂,可能进去进行祭祀的人少了,也不会反复再进去,仅是下葬的时候摆一下。赵俊杰认为多室与否在不同地区不一样,西晋时候洛阳地区就已经消失了,但是在东北可能要到六世纪前后前室才消失。

赵俊杰:瓶颈与突破:高句丽墓葬研究的反思与展望

吉林大学边疆考古研究中心赵俊杰以《瓶颈与突破:高句丽墓葬研究的反思与展望》发表主题演讲。高句丽考古的现状是我国边疆考古与民族考古现状的一个缩影,赵俊杰以高句丽墓葬的研究为个案,揭示在文字与文献不足、墓葬材料不完整的情况下,如何开展历史时期墓葬研究。

他首先介绍了高句丽墓葬的发现与研究背景,同时对高句丽墓葬的特点进行了总结。目前确认的高句丽墓葬超过15000座,主要分布于我国辽宁桓仁、吉林集安和朝鲜平壤三地及其周边地区,韩国也有少量分布。高句丽墓葬主要有积石墓与封土墓两大类,其中桓仁地区的积石墓占比超过90%,集安地区积石墓略少于封土墓,西北朝鲜地区封土墓占有压倒性优势,韩国境内几乎不见高句丽积石墓,这种现象很好地反映了高句丽墓葬的演进。

上世纪初,日本学者最早主导了高句丽墓葬的调查和发掘。1949年以后,中、朝、韩三国学者分别做了大量工作,发掘墓葬超过了500座。数十年的工作虽然成果显著,但在五个方面显现出高句丽墓葬研究的瓶颈——1、高句丽文化起源问题;2、东汉魏晋时期墓葬材料的不足;3、积石墓王陵研究中“预制寿陵”的关键假设;4、积石墓与封土石室壁画墓编年框架之殇;5、西北朝鲜地区封土石室墓性质的“泛高句丽化”问题。这五个方面显示出高句丽考古研究中存在文献阙失、关键时间节点资料不足、年代标尺建立困难和理论预设方面的困境。

赵俊杰(吉林大学边疆考古研究中心)

赵俊杰梳理认为,既往对于高句丽墓葬的认知中,普遍依据文献的记载,认为高句丽出于夫余。而东北地区考古中确定的夫余文化中以斜颈壶为代表的遗存,却不见于早期高句丽墓葬中。所以,如果认同文献的记载,那么可能的解释是,高句丽文化的主体不是来自于夫余,政权中仅有少量贵族或统治者出自夫余。早期的高句丽积石墓,近几年因为干沟子墓地的发现,有了可以追溯的线索。由于干沟子墓地为鸭绿江中游地区首次发现的积石墓群,且整体年代早于集安、桓仁地区的高句丽早期积石墓,所以被学术界广泛关注。有学者提出,鸭绿江中下游积石墓或来源辽东半岛南部的旅大地区。但干沟子墓群的年代晚于旅大地区的岗上、楼上积石墓逾千年,因此高句丽早期积石墓与旅大地区积石墓的关系实际上仍有待深入研究,而沿线许多赵系青铜器的发现,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指示了战汉之际积石墓的传播路径。赵俊杰进一步认为,大约从战国晚期开始,汉文化对于东北地区的影响和辐射开始逐步增强。这种影响大体有两种模式,一种与燕文化的东进有关,东北西部地区在这一时期主要体现为燕文化的点状楔入式扩张,以及当地或邻近地区土著文化与燕文化主动或被动的交流;第二种与泛中原人群的流动与迁徙有关,因战国晚期的战乱而导致的东北东部地区大规模中原流民的迁入,直接造成了当地土著文化的异动。

有鉴于此,赵俊杰总结了东北地区东南部战国晚期以降的四条历史发展脉络,即1、燕文化势力的推进与辽北吉南地区宝山文化势力的迁徙、重组;2、嫩江流域汉书二期文化势力的南下与吉长地区西团山文化的终结;3、中原汉人流民的浮海避祸与旅大地区积石墓向长白山腹地的传播;4、柳庭洞文化的衰落、裂变与团结文化、干沟子墓群、黄鱼圈珠山M1类型遗存的形成。

高句丽墓葬研究的第二个瓶颈是对高句丽国家形成时期认识的缺失,核心问题是相当于中原地区东汉魏晋的墓葬材料严重不足。虽然有一些积石墓的时代被推定为2、3世纪,但依然缺乏系统性的材料,唯有寄希望于今后工作的深入。

高句丽墓葬研究的第三个瓶颈是如何理解王陵的“预制寿陵”问题。这个问题直接关乎文献与实物材料都不充分的条件下研究范式的预设。高句丽文化晚期王陵的演变序列清楚,但是高句丽王是否提前预制寿陵,直接导致了太王陵和将军坟墓主问题的争论一直持续。这种学术预设的分期,也反向影响到了对出土文字资料和传世文献的解读分歧中。比如“好太王”、“太王”、“好”的指代,就会因之发生分歧。如此循环往复,造成研究歧见迭出。

高句丽墓葬研究的第四个瓶颈问题是积石墓与封土石室壁画墓编年框架尚不能最终取得共识。以著名的舞踊墓和角觝墓为例,自宿白先生以下,对两个墓葬的年代问题,学者间多有分歧,直接造成的后果是对高句丽墓葬的编年排序问题的分歧。赵俊杰在研究过程中,试图在图像之外,结合出土遗物如云珠、四耳展沿壶的类型学演变序列,墓葬形制、壁画内容、风格的排比,给出目前相对完整的高句丽墓葬的演变序列和大体年代。

高句丽墓葬研究的第五个瓶颈问题,是如何理解4-7世纪西北朝鲜地区社会变迁的问题。赵俊杰将以往研究的局限概括为西北朝鲜地区封土石室墓研究中的泛“高句丽”化现象。他认为,乐浪、带方二郡覆亡后较长一段时间内,高句丽并未实际控制二郡故地所在的西北朝鲜地区,仍有大量使用砖室墓的原二郡遗民滞留当地,形成以亲缘关系为主、地缘关系为辅的地域势力集团。自4世纪前叶开始,使用石室墓系统的内地新移民集团因战乱不断进入西北朝鲜,形成以地缘关系和官僚部曲为核心的势力集团,不同的墓葬形制则可能反映了辽东和华北北部不同的墓葬面貌。4世纪中叶以后,高句丽与百济在西北朝鲜一带的激战,直接引发了带方故地社会巨变,汉人遗民大量出逃,加之与东晋的联系中断,使得本地的人群开始倒向高句丽,因此在文化上逐渐高句丽化。

赵俊杰的主题演讲,力图以高句丽墓葬研究的历程与瓶颈问题,展示历史时期边疆地区墓葬研究的普遍性困境。而其个人的研究,则是在试图探索寻找解决问题的路径。

对赵俊杰的演讲,学者从文献的对应、墓葬研究的框架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郜向平说,没想到历史时期考古和文献的对应也存在这么多的问题。他认为,有些问题能不能不去强制对应,或者对文献的对应应该有个度。东周以前的族属对应问题,有的时候就是分寸的把握,不宜过于深究。关于高句丽民族的起源,王明珂的英雄祖先论调值得注意,拿神话传说与考古比对是很麻烦的事情,强行论证,很可能会为了迎合传说而有选择地提取材料进行论证,这对考古材料解读的损害很大。赵俊杰认为,东夷的传说中有很多神话是近似的,比如商人东方起源说也有鸟生的传说,其实就是地缘的神话共性。庆幸的是高句丽没有什么文献,所以研究中几乎就全部成为一个考古研究问题,会促使我们从多个角度论证一件事情。

郑嘉励认为,对于类似高句丽这样几个世纪的宏大叙事,都要靠墓葬来说,是十分精彩的考古学研究。但他觉得这样的研究模式,从研究范式上讲就是个分寸问题。有的时候,可能会有过度解读的问题。东晋墓中出土的西晋狮形器,就能得出与江南地区失去了联系,可能就是个比较大胆的宏大叙事。以浙江地区的材料来看,西晋瓷器到了福建都是东晋或者南朝,可能就是传家宝,会滞后一百多年。赵俊杰认为4世纪之前,东北地区、朝鲜半岛与东晋之间的沟通很正常,青瓷羊和东晋出现时间基本相同。但青瓷狮形器却很突兀。他的结论有很多个角度都支持,比如纪年砖的材料。

刘未认为,对于高句丽墓葬,有两个问题,其一是遗民和移民以及族源追溯的问题,他个人觉得现在的高句丽研究解释体系中,过于简单了。另一个是关于墓葬的编年问题。赵俊杰对高句丽墓葬编年做了颠覆性的研究。赵俊杰和韦正先生之前,宿白先生的框架提出得早,影响很大。但当时东北的汉魏六朝墓材料极少,因为当时有角觝和舞踊墓的家居图,所以就提得早。宿白先生的框架建立以后,之后学者对所有墓葬的框架就不敢轻易调整。包括从魏存成先生开始之后都不太敢动这个标尺。赵俊杰他们开始打破了角觝和舞踊墓的基点,所以对高句丽墓葬的很多认识就完全变动了,很多认识都是前人未曾探讨过的。刘未觉得,高句丽墓葬中封土石室墓墓葬类型十分多,非常丰富,反映出他的葬俗并不定型,但现在的编年尺度过细,要慎重。

孙庆伟认为对类似高句丽这样的文献问题,中国考古学不用文献也是不对的,可实际上的问题是多数学者运用文献又过于简单。他认为,学术研究是很个性化的事情,就像画家不能因为画不好就不画,而应该是去提高技艺。首先应该提高的是考古学者运用文献的能力,而不是说因为文献会带来不恰当的解读就不去使用文献。他认为墓葬研究,首先需要有历史框架,再在这个框架内去看材料。孙庆伟认为,学术研究的门槛是有高低的,有些领域很高,比如商周考古研究中,东周考古就是个高门槛。从这个角度来说,考古学家更要多读书。北大早期的先生能创体系,就是因为考古材料少,体系的构建有若干个支点就够了。材料好了,一百个墓例就可以构建支点。邹衡先生构建商文化体系,实际上使用的陶鬲只有13件,但每个标本都很关键。如何裁断,是考古学家应该思考的。夏的问题而言,要判定是不是夏,很多学者认为只有挖到字才算数,但其实不一定非要有字。考古学通过自身的方法论,解决夏文化的问题。考古学的手段,可以解决绝对年代问题。

郜向平认为新石器考古也是有框架的。不仅仅是研究的编年框架,而是研究的视角与背景框架。他认为,将商周的考古学材料放进类似史前的框架中去反思下,剥离文献的框架,可能会有新的创获。他认为夏的问题不重要,在夏商研究之中,至少殷墟之前,族群和年代问题不是核心问题。和文献做对应,从制度层面,甚至思想观念层面,比朝代和族群的对应更有价值。

李志鹏认为,纯粹的考古材料研究,和纯粹的文献研究应该分头并进再做拟合。他以前受这个影响比较大,后来觉得,考古研究中文献是个双刃剑,关键在于研究者的文献底子好不好和如何使用文献。文献使用得好,对考古材料的解读能力会迅速增加。两个角度都做好了,感触会不一样。夏文化研究是回避不了的重要问题,周人不会去伪造夏人历史,即使没有文字,也还是有逻辑的概率性。

王芬认为,做史前研究和文献有点关系,但关系不是太大。大家的讨论有点类似于现在的史前考古研究如何看待早期陶器谱系研究的成果。在上世纪,学术界比较看重的是细致的类型学排队,史前研究重点在建立年代谱系,这种谱系就像历史时期考古面对文献一样。但是到现在,很少有人做类型学排队了,可是之前构建的谱系,现在的学者时常需要回去用。现在史前研究的目的变成了社会学的问题,关注的是社会以及生活生业问题。这与当时做类型学的目的或者取向不同了。王芬认为现在的研究,仍然需要回去用当年的类型学结论。不同的研究成果的确需要两者齐头并进。

(本文内容经由各发言人审校。照片拍摄:关雪、崔璨)

    校对:张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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