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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证摇号售房细则出炉:开发商领预售证后应拿出所有房源

交汇点新闻
2017-05-25 22:24
地产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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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汇点新闻5月25日消息,5月24日,南京市司法局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公证机构主持摇号方式公开销售商品住房工作的通知》,对公证机构主持摇号方式公开销售商品住房工作提出要求,市公证协会同时制定了《商品住房摇号现场监督公证业务操作指引》作为附件一并下发。

5月13日,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要求从5月14日开始,“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住房时,客户积累大于可供房源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委托的代理销售机构应采用由公证机构主持的公开摇号方式公开销售商品住房”。为了做好此项工作,市局和市公证协会于5月15日召开了研讨会,对公证摇号的原则、流程及操作指引进行了研讨。市局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进行了数轮会商,以确保摇号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在今后的摇号工作中,市局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将建立联动机制,必要时邀请相关部门、人员实施现场监督,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原题为《重磅!南京公证摇号售房细则出炉!摇号流程一览》)

    校对:栾梦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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