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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言不合就生气,我们在进入“脆弱社会”

曾于里
2017-06-02 10:46
来源:澎湃新闻
思想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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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一段时间以来的社会新闻和网络论战,我们不难有这样一个感觉:我们似乎越来越容易生气,好像每个人都越来越“脆弱”了,稍微有一点纷争或冲突,就感觉自己受到了巨大伤害,就要跳脚抗议,甚至采取暴力手段。网友创造性地使用了“一言不合就……”的句式来形容我们的易怒,一言不合就生气、一言不合就开骂、一言不合就打人……以前龙应台质疑,“中国人,你为什么不生气”,现在我们担忧的反倒是:中国人,你为什么那么容易生气?

权利“敏感”

比如之前引起广泛关注的“女大学生踹女童”事件。一位母亲跟另一位家长带着两个女孩到某饭店吃饭。在饭店里,两个同龄的孩子在一起玩耍,邻桌的女大学生嫌孩子吵闹,奔向小女孩踹了一脚(踹到椅子没踹到人),女孩的母亲随即与女大学生发生拉扯。

“女大学生踹女童”事件截屏图。

在事件平息之后再回顾,它的起因本是一件多么细微、在我们生活中多么普遍的小事啊。饭店里有小孩吵闹,可以先告知家长或者服务员,大人怎么二话不说上去直接就是“踹”;女孩的母亲一上去就是动手打人,甚至连上来劝阻的服务员也打;网友的反映也是如此,看到新闻立即就愤慨地站队,相互指责。于是一件小事就这么闹大了。再搜索一下“动手打人”的新闻,基本都是这起事件的翻版,起因都非常“轻微”,嫌邻居唱歌难听动手打人、嫌饭店老板打菜少动手打人、嫌前车不让超车动手打人……

除了社会新闻,在许多公共议题的讨论中,我们也能深刻感受到网友情感的“脆弱”、情绪的易怒,几乎是三言两语之后就“开撕”。小到豆腐脑该搁糖还是搁盐,大到如何看待马里兰大学中国女留学生的演讲。而在这些大大小小的议题中,常“骂”常新的几个议题有诸如转基因话题、女权议题、养狗话题。一进入这些话题的讨论,双方连说服彼此的意愿都没有了,一上阵就是扣帽子、唾沫横飞地怒骂,就像是“一场运动员、裁判和观众一起上阵的‘足球比赛’。混战结束后,留下的只是一堆无人认领的鞋子”。

从正面来看,人们的情感变得“脆弱”,说明人们对于自身的权益变得越来越“敏感”。以前龙应台质疑“中国人,你为什么不生气”,说的就是权利意识的匮乏。这些年来中国社会的一大变化之一,就是每个人权利意识的自觉。市场经济发展带来的自由平等意识、网络媒体勃兴提供的多元表达平台、民主政治进步造就的个体意识启蒙,让权利意识成为了人们的惯性思维。其结果之一是,人们敢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敢于对侵犯个体权利的行为说不。男女同工同酬是女性的权利,是否生育是女性的权利,养狗是个体的权利,在公共空间里享受不受侵犯是公民的权利,知道某样食物的来源和配方是消费者的权利……在这些议题上对权利的声张,在很大程度上有助于厘清社会是非观念、促进权利平等、增进公民的公共素养。

但很多时候,人们的“脆弱”和反应过度,折射的是权利意识的“不健全”。约翰·穆勒的《论自由》这样定义自由:“唯一名副其实的自由,是以我们自己的方式追求我们自身之善的自由,只要我们没有企图剥夺别人的这种自由,也不去阻止他们追求自由的努力。”权利与自由一样,它是相互的,针对自身也针对他人。但不少人却严以律人、宽以待己,自身的权利无限度放大,却忽视了他人的权利,比如不能容许小孩吵闹,自己却能动手打人;自己爱狗,别人不爱狗就不行……另一方面是,随着个体权利意识的勃兴,我们的公共意识和责任意识却没有跟上,就好比许多人抱怨雾霾遮天,可要是倡议他安步当车节能减排,他意见比谁都大。

正义的火气

除了对自身权利的“敏感”,很多人之所以“一言不合就……”,就在于他自认为自己是正义的,有了这一立场,他就拥有了生气的理由和底气。

说回“女大学生踹女童”这起事件,网友迅速分成两派,并讨伐对方,是因为他们自认为自己的立场是无可指摘的。在支持女大学生的网友看来,现在的确有太多“熊孩子”,家长却不管不顾。“你的孩子不教育,就会有人替你教育”,女大学生踹向“熊孩子”,对“熊孩子”父母的最好警告。

在支持母亲者看来,为人父母,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孩子被陌生人“踹”,产生愤怒的情绪也是一种本能。更何况,女童玩耍的时间并不是很长,女大学生踹向女童之前,并没有告知家长劝阻或求助于服务员。因此,女大学生自己才是以自我为中心的“小仙女”,该用骂声让她清醒清醒了。

人一旦自认为正义,就很容易陷入一种正义的幻觉和道德的亢奋中;有了正义的名义,他们不免失去审慎和节制,动辄采用暴力的手段去“惩戒”他们眼中的非正义一方——既然你有错,那么我就可以骂你或打你。这种怒气,我们不妨称之为“正义的火气”。

“正义的火气”之所以值得警惕,不仅在于所谓的正义是片面的、甚至是种幻觉,更在于它最终导向的往往是暴力行为,而施暴者却仍自认为正义。这让人想起了一桩旧案,1925年11月29日北京发生了《晨报》纵火案。当时人在上海的胡适写信给也在上海的陈独秀,信中谈论的就是他们就《晨报》纵火案而引起的冲突。陈独秀的一个反问“你以为《晨报》不该烧吗”,在胡适心中激起很大波澜,他回信直言“如果连这一点最低限度的相同点都扫除了,我们不但不能做朋友,简直要做仇敌了”。胡适以为,争自由的唯一的原理是:“异乎我者未必即非,而同乎我者未必即是;今日众人之所是未必即是,而众人之所非未必真非。”容忍是自由的前提,没有容忍便没有自由。“但这几年以来,却很不同了。不容忍的空气充满了国中……我怕的是这种不容忍的风气造成之后,这个社会要变成一个更残忍更惨酷的社会,我们爱自由争自由的人怕没有立足容身之地了。”

也就是说,虽然有着“正义”的头衔,但“正义的火气”导致的不容忍以及暴力行为,才是自由和权利的真正敌人。法学家杰里米·边沁曾一针见血地说道,“在一个多少算得上是文明的社会里,一个人所能够拥有的一切权利,其唯一的来由是法律。”“正义的火气”不是权利的来由,法律才是。如果社会上任何议题都不能有话好好说,而是在“正义的火气”的裹挟下“打一顿”解决,其结果就是,我们身边的暴力行为越来越多,整个社会风气越来越暴戾。试想一下,如果那些被“正义的火气”裹挟的人每天都上街“锄奸除恶”,那谁能保证我们不是下一个受害者?我们的社会还有安全感可言吗?

无名之火与迁怒机制

在“女大学生踹女童”这起事件中,有读者可能会留意到这样一些重要的细节,就是大学生在采访中表示,她之所以突然发作,一来是因为跟男朋友吵架正在气头上,二来是以前遇到过类似事情,因为公共场合孩子吵闹导致亲戚差点进医院。不难推断,她之所以踹向女孩,一方面可能是因为女孩真的很吵,而更主要的一方面则是,迁怒,她是把在其他方面遭受到的怒气,一并撒到女孩身上了。网友的站队也是“迁怒”,他们不过是借这个事件发泄他们长期对“熊孩子”或“小仙女”的不满,他们平时不敢动手,别人替他们动手了,于是他们要拍手称快。

这种迁怒机制非常普遍。当事人本来就一身怒气没处发泄,“一言不合”不过是一个契机,当事人刚好借助这个契机将这一身怒气一股脑发泄出来。而迁怒机制之所以存在并发生作用,是因为人们有着一身无名之火。

这种无名之火,往往与事件无关,事件不过是导火索。无名之火可能是具象的、短暂的,比如刚好在公司被领导骂了、在竞争中被竞争对手黑了、办事过程中遭遇了相关人员的刁难,等等。当事人处于一种弱势地位,他们在当下敢怒不敢言;可回头一旦面对比他们更弱的弱者,他们不免把在强者那里受到的怒气转移到了更弱者身上。好比女大学生,跟男朋友置气,踹向的却是小女孩。这就是鲁迅先生所说的“怯者愤怒,却抽刃向更弱者”。

无名之火,也可能是抽象的、长久的,它没有指向某种特定的人或事,而是在长期的社会经验和生活经验中累积起来的一种情绪,这种情绪往往是“弱势心态”“受害者心态”“公平焦虑”“被剥削感”,并最终演变为挥之不去的“暴戾狂躁症”。网络上有许多看到什么都要狂骂一通的“键盘侠”就属于此类。

早前人民日报社旗下的《人民论坛》杂志做过一个“当前社会病态调查”,列举了“当前中国十大社会病态”,其中有一个就是“暴戾狂躁症”。调查中这样写道,85.3%的受访者认同当前社会弥漫着较为严重的暴戾狂躁症,“易偏激、动怒,恶语相向”(42.5%)、“动辙以威胁他人或自己的生命为解决之道”(24.4%)、“恶性事件中手段残忍”(24.3%),成为暴戾狂躁症排名前三的表现。而“弱势群体”(33.6%)则被认为是患有“暴戾狂躁症”最为显著的群体。缺乏机会、缺少资源,被剥夺、被挤压等“标签”是社会对这类群体的刻板印象,“在看不到任何可能的出路之时,暴力方式就成为非常可能的选择”。

可见,在对“一言不合就生气”现象的反思中,我们不仅要就事论事地检讨权利的“敏感”、“正义的火气”,也不应忽视普遍性的暴戾之气背后的“无名之火”,以及产生“无名之火”的更深层次原因。毕竟,太多的无意义纷争已经给了我们足够多的教训。“一言不合就生气”既带不来讨论的深入、真理的澄清,反倒带来群体的撕裂、人心的暴戾,并最终导致社会秩序的“脆弱”。我们实在不得不警惕之。

    校对:施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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