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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局称激活“两百万亿国家沉淀资金”诈骗五百万元,三人获刑

北京晚报
2017-06-02 14:57
一号专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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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号称可以“以55亿元人民币激活200万亿元人民币国家沉淀资金”,王某、关某、张某等人共同设局,骗取了被害人吕某钱款501万元。近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犯诈骗罪,分别判处王某、关某、张某有期徒刑12年至10年不等。

2015年3月,顾某从朋友处得知了一项“以55亿元人民币激活200万亿元人民币国家沉淀资金”的业务,号称可以将国内银行30年以上无主认领的大额资金,用小银主出的少部分资金激活,激活后,小银主可以得到激活资金总额的20%。顾某便联系到自称英国城市银行行长的关某,关某表示愿意拿出55亿元来操作此事。

而事实上,关某没有这样的经济能力,她的真实身份是某风投公司北京代表处的首席代表,所谓的“英国城市银行”,只是她在英国注册的一家投资公司。但关某的男友张某称,能够找人开具一份名下有55亿资金的银行证明,几经辗转,他们通过朋友杨某联系到了王某。

王某承诺可以提供资金证明,但他也向杨某开出了条件,要想开具证明,需要提供2500万元的出单费用及280万元的定金。而在杨某反馈给关某时,定金数额便提高到了400万元,关某再联络到顾某时,定金已经涨到了500万元,出单费也提高到了3000万。

关某称,3000万元的出单费支票可以由其提供,但500万元定金需要顾某自行筹集,于是,顾某找到了吕某筹措资金。

吕某回忆,他通过朋友了解到这个“55亿元国家沉淀资金”的项目,多方打听后认为没有风险,才同意参与。为了骗取吕某的信任,关某以其“拥有”的英国城市银行股权向吕某担保,还提供了房屋抵押。于是,关某与吕某签订合作协议,吕某将501万元转到关某账户。随后,关某支付给杨某“出单费”401万元,杨某又将其中的287万元汇给了王某。

收到钱款后,王某如约出具了一份在吕某名下的55亿元个人存款证明、一张存有55亿元的银行卡及相关单据。关某便让男友张某假扮某银行北京分行的副行长,指导吕某亲自“操作”了相应流程,争取其更多的信任。但吕某拿到银行卡后,却始终没有从关某处得到银行卡密码,这让吕某起了疑心。经查询,吕某手中的银行卡内存款仅有200余元,于是他立即报了警。

经查,关某、张某、王某骗取的钱财均已被用于炒股、个人还款、消费等。

经审理,法院认为,根据在案证据,被告人王某、关某、张某的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一审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12万元;判处关某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11万元;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10万元。本案中涉案的杨某、顾某等人均另案处理。 

(原题为《称激活200万亿沉淀资金骗500万元 三嫌疑人分别获刑10年至12年不等》)

    校对:张亮亮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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