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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防弹衣被拘记者:泰方称案子会很快解决,望下周回归工作

黎史翔/法制晚报
2017-06-02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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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晚报消息,据泰国《国家报》近日报道,受央视中国国际电视台(CGTN)委托前往伊拉克采访的英籍华裔记者郑理先(Tony Cheng)在泰国机场转机时,因其行李中带有防弹背心和防毒面具被泰国警方以违反《武器管制法》为由拘留。郑理先在交纳10万泰铢后获得保释。

昨日,《法制晚报》记者联系上郑理先时,他正与泰国官员针对此事进行谈话。大约5个小时后,郑理先告诉记者,自己刚刚结束与泰国政府代表“非常漫长”的会议。

泰国政府代表让他放心,案子将会很快解决。

郑理先称,希望下周可以重新回到摩苏尔工作。

对此, 泰国外国记者俱乐部成员、英国广播公司驻亚洲记者乔纳森·黑德接受法晚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泰国持有军事装备需要获得许可证,但是记者们获得这样的证件根本不可能。所以记者们面临着艰难的选择,要么是牢狱之灾,要么冒着生命危险前往冲突地区工作。

机场被拘 携带防弹衣和防毒面具 面临最高5年监禁

由于郑理先此行是计划前往伊拉克冲突地区,所以携带了必要的安全装备。其在泰国机场被拘随之引发争议。

郑理先接受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采访时表示,他与德国同行在泰国素万那普机场被拦,随后他被控持有“战争武器”。

当时郑理先在行李中携带了防毒面具和防弹衣。这两件物品在1987年泰国颁发的《武器管制法》中均被归类为限制性的军事装备。

报道称,两人计划前往伊拉克摩苏尔,而当地目前正进行大规模军事行动,伊拉克政府尝试夺取极端组织“伊斯兰国”(IS)在当地的控制权。

泰国警方相关负责人接受CNN采访时称,“海关方面通知说他们发现了像军事武器一样的物品。随后我们发现了防弹夹克等物品”。

泰国警方称,在被拘留15个小时后,郑理先缴纳了10万泰铢后获释,护照同时被要求上交。他面临非法携带武器的控罪,如果罪名成立,可以判处最高5年监禁。而与郑理先同行的德国记者已经被释放。

泰国政府发言人早前对法新社表示,“这一问题已经出现过几次,(政府)将对该问题进行审议。”他还补充说,记者们如果计划携带此类装备出行,应当提前告知官方。

记者追访

郑理先:泰方代表称“可以期待有一个积极的结果”

郑理先告诉记者,泰国政府代表让他放心,案子将会很快解决。泰方代表对其表示,“我可以期待有一个积极的结果”。

此外,泰国外国记者俱乐部将会在下周与泰国政府会谈,寻求泰国政府改变现有的相关法律,或者为在危险环境下需要救生设备的记者们找到一个解决方法。

郑理先称,希望下周可以重新回到摩苏尔工作。所以,现阶段对于记者的采访不便透露更多,希望事情能够尽快解决。

泰国外国记者俱乐部5月30日发表声明称,制定于1987年的《武器管制法》让记者面临艰难选择:违反法律或冒生命危险。

早在2010年,泰国最为严重的一轮政治动荡中,2名外国记者死于枪火之下。泰国外国记者俱乐部称,“如果他们穿了防弹衣,两人都是能活下来的。”该俱乐部的声明呼吁泰国当局撤销对郑理先的指控,并认为对于一些特殊人群,例如记者或是医护人员应当给予政策上的宽容,因为他们在冲突地区工作,有着正当的需求,能够合法并正确地使用保护性装备。

尴尬处境

记者携带自卫设备 未获泰政府许可

泰国外国记者俱乐部成员、英国广播公司(BBC)驻亚洲记者乔纳森•黑德告诉法晚记者,严格来说郑理先是违反了泰国的法律。但是实际上,对于一名记者来说,获得泰国《武器管制法》中规定的许可证根本不可能。所以记者们不得不面临这样艰难的选择。

黑德表示,类似的事件也曾经发生在2015年8月,当时一名来自中国香港的记者关学津,也是因为携带了防弹衣而被捕并被指控,案件在6个月后才最终撤诉。

黑德告诉记者,泰国外国记者俱乐部多年来一直呼吁政府,为那些有着合法需求、使用防护设备的人群找到解决方法。“但是我们很遗憾,泰国政府并未采纳我们的建议。我们希望随着这一事件的发生,泰国政府能够开始与泰国外国记者俱乐部讨论如何解决这一问题。”

黑德称,泰国外交部和其他部门的官员都认为记者使用防弹衣是合法的。但是他们需要军方的同意,才能批准改变这一法律或者同意对记者豁免。

“我们希望郑理先现在面临的尴尬境地,能够鼓励政府找到一个解决方法。”黑德称。

而对于为何只有郑理先遭到指控,其德国同行却被放行,黑德也感到匪夷所思。“泰国执法部门的(执法)可能非常不合逻辑。”他说道。

黑德认为,泰国方面并不针对任何人。此次事件的发生,可能是由于近期在泰国医院发现了一枚炸弹,才导致安检更加严格。“老实说,他们并不针对任何国籍的人士”。

律师说法

游客携带敏感物品 应先查明法律是否允许

泰国大拓律师事务所史律师接受法晚记者采访时表示,本次事件涉及到多项泰国相关法律规定。泰国《武器管制法》第15条规定,禁止任何人未经泰国国防部允许,订购、生产或者携带武器进入泰国境内,违反泰国《武器管制法》第15条者,将面临不超过五年的监禁,或者罚款不超过5万泰铢,或监禁以及罚款。

此外,根据泰国《武器管制法》第34条规定,如任何人未经泰国国防部允许,订购、生产或者携带武器进入泰国境内,工作人员有权没收其物品。而根据泰国《武器管制法》第42条规定,泰国国防部颁布的“需递交申请方可进入泰国境内的武器清单”中就包括防弹衣或防爆衣,以及防毒面具或防化学辐射的设备。

史律师告诉记者,目前法院没有公开类似的案例,但是在两年前泰国四面佛爆炸时有过类似案件。当时由泰国外国记者俱乐部与泰国当局交涉,最终泰国检控方撤销了指控。

史律师建议,国外游客进入泰国,如果随身携带敏感物品,先予以查明法律是否允许,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原题为《携防弹衣被拘央视记者:希望下周能回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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