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新购百万豪车出过事故险,法院判经销商退一赔三
厦门广电《特区新闻广场》
2017-06-11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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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月,我们曾经报道了这起消费纠纷。近日,湖里法院对此作出了一审判决。



湖里法院审理后认为,从一般消费心理出发," 新车 " 是指没有经过维修的车辆,本案中没有证据证明汽车经销商明确告诉吴女士,车辆发生事故、维修的事实。法院认定汽车经销商侵犯了吴女士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可以认定存在消费欺诈行为。法院一审判决,要求汽车经销商退一赔三,并承担车辆购置费等,总计赔付 440 多万元。

(原题为《新购百万豪车出过险 车主起诉维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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