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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就疑似食用贻贝中毒事件启动赤潮应急响应:暂停水产采捕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官网
2017-06-11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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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7日、8日,泉州石狮、漳州龙海、漳浦等地发生疑似食用贻贝中毒事件。

6月9日,省海洋与渔业厅针对疑似食用贻贝中毒事件,立即组织省、市两级监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开展调查监测。结果表明,上述漳州海域水色均未见异常,但赤潮生物第一优势种链状裸甲藻最高细胞密度达8.1×10^5个/升(基准密度:5×10^5个/升),已经形成赤潮,该藻种可产生麻痹性贝毒。赤潮周边海域有牡蛎吊养区,吊养牡蛎及其设施附着有野生贻贝。泉州石狮市梅林码头附近海域赤潮仍在持续,第一优势种为链状裸甲藻,最高细胞密度为1.0×10^6个/升。

根据赤潮监测结果,按照《福建省赤潮灾害应急预案》规定,省海洋与渔业厅于9日23时启动赤潮灾害二级应急响应,要求漳州启动二级应急响应、泉州启动三级应急响应;同时要求两地立即关闭赤潮发生海域养殖生产区,加强养殖渔船管控,暂停水产品采捕作业,加强巡查,严禁赤潮周边海域水产品上市;组织监测单位加密跟踪监视监测,加强所辖海域,特别是养殖生产区的监视监测,确保每日报送监测情况,并扩大水产品监测品种和频次,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

9日晚,省海洋与渔业厅连夜召开应急会商会,决定由厅分管领导10日早带队赶赴现场指导赤潮灾害应急处置。

此次漳州、泉州海域发现的赤潮生物优势种为链状裸甲藻,在我省有赤潮记录以来,该种首次在我省海域形成赤潮。链状裸甲藻属广温广盐种,生长温度范围为4~30℃,生长盐度范围为15.0~35.5‰。该种可生产麻痹性贝毒,被贝类生物滤食后,可在贝类体内积累毒素,会引起食用者中毒反应。鉴于此次赤潮藻种密度超过赤潮基准值,并未造成水色明显异常,不易通过肉眼观测发现,在赤潮灾害中较为罕见,且目前我省海域处于赤潮高发期,省海洋与渔业厅要求沿海各设区市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务必高度警惕,向社会发布正确信息,引导民众注意防范国,加强所辖海域的监视监测,及时组织做好应对。

如何正确认识赤潮

赤潮是一种自然现象。它是指海洋中某些微小的浮游藻类、原生动物或细菌,在一定条件下暴发性繁殖(增殖)或高度聚集而引起的一种生态异常现象的总称。随着海区的温度、风力、潮汐等环境因素的变化,赤潮会自然消亡。实际上,赤潮并非总是红赤色的,它是各种色潮的统称。除了最常见的红赤色之外,还有粉红色、茶色、土黄色、灰褐色、绿色、白色等。

赤潮又分为无毒赤潮和有毒赤潮。无毒赤潮一般是无害的,许多港湾著名的“蓝眼泪”景观,其实就是由一种夜光藻产生的赤潮。而有毒赤潮中的赤潮生物能够生泌麻痹性贝毒、下痢性贝毒、神经性贝毒等毒素,人类一旦食用就易引起中毒反应。

发生赤潮后应如何进行防范

广大市民朋友,在知晓相关海域发生赤潮后,不要到该海域进行海钓等活动,也不要食用来自赤潮海域附近的水产品。一旦误食,发现有唇、口和舌感觉异常和麻木,指尖和脚趾常有针刺般痛的感觉,并伴有头痛和头晕等症状时,应及时就医。当然,从正常海域起捕的水产品还是可以放心食用的。

水产品养殖户,在养殖海区发生赤潮时,可采取转移、下沉、隔离、回收相关海域养殖网箱等措施,减少赤潮生物对海水养殖的损害。位于赤潮区海水取水源的育苗场、养殖场应关闭取水,避免因水源污染造成损失。

赤潮信息不能随意发布

根据国家海洋局《海洋赤潮信息管理暂行规定》要求,赤潮信息由省级和计划单列市海洋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电信等新闻媒体向社会统一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向社会散布赤潮信息。

赤潮的防范关键在于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广大渔民、养殖户,以及在海边游玩的群众在发现海水颜色异常变色、养殖生物大量异常死亡时,应及时向有关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反映情况。海洋部门会立即派出监测人员赴现场取样检测,如确定发生赤潮,海洋部门会按有关规定发布赤潮信息,并采取相关措施妥善处置。

(原题为《我省漳州、泉州部分海域分别启动赤潮灾害二、三级应急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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