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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古稀老人买智障女为妻,生子后将女子转卖获刑8年

广州日报
2017-06-11 18:24
一号专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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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6月11日消息,古稀老人购买精神病人做妻,生育一子后便将其转卖,荒谬绝伦。6月6日,记者获悉,广东五华法院近日审结了该起案件,吴某犯强奸罪和拐卖妇女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5000元。

家住五华的古稀老人吴某,曾与一女子成婚,双方未生育子女,抱养了二个女儿,后经法院判决离婚。婚姻破裂的吴某心心念念的一直都是延续香火,老有所依。于是,在2010年的一天,吴某以3000元的价格从魏某、叶某(另案处理)等人手中购买到智障女孙某做老婆。2011年10月,吴某与孙某生下一个男孩。

两人生活了三年后,吴某开始嫌弃疯疯癫癫的孙某,后偶然得知外村的谢某正在为自己的儿子何某(精神分裂症患者,另案处理)找儿媳妇,就通过媒人介绍后见面。2013年的一天,吴某以7000元人民币将“智障妻”孙某当做商品一样,转卖给何某为妻。

五华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某目无国法,违背妇女意志,与患有精神分裂症的无性自卫能力的妇女发生性关系,且以出卖为目的,收买、贩卖精神病妇女,究其行为已分别构成强奸罪和拐卖妇女罪,应实行数罪并罚。

鉴于吴某犯罪时年纪较大,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原题为《转卖“智障妻”的那位梅州老人获刑8年》)

    校对:张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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