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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称台州“政策前二孩”被罚款案或和解,浙江高院:未审结

澎湃新闻记者 赵孟
2017-06-12 21:11
来源:澎湃新闻
绿政公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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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关注的浙江台州政策前生育二孩案又有新进展。

6月12日下午,该案当事人章榮真、李善霞夫妇的代理律吴有水发布微博称,12日上午,当事人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接受调解,在计生部门承诺不予以处罚、经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法官制作笔录后,章榮真、李善霞撤回了再审申请。

吴有水的微博消息引发热议,一部分人认为这是当事人的胜利,一部分人则认为,这仅仅是这一起案件的胜利,因当事人撤案、法院未作出判决,对全国其他政策前生育二孩的家庭,不具有风向标意义。

6月12日下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一位人士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目前只是联系原被告双方协调,并非调解。该案尚在审理阶段,需要等到合议庭评议并作出裁判文书后,案件才算审理结束。

对于舆论对当事人与卫计委和解从而撤案的担忧,这位人士表示,作为法院很希望作出判决,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这也是法院的功能所在;一些案件如果撤诉结案,社会效果并没有实质性化解争议效果好。他表示,该案因涉及政策争议,涉及人群多,社会关注度高,法院会谨慎处理。

对于案件审理结果的时间,该人士表示,如果顺利本月将有结果,“如果起波澜就不好说了”。

章榮真、李善霞夫妇的第二个孩子出生于2012年7月。2013年11月12日,“单独两孩”政策出台。2014年1月17日,《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其中将符合二胎生育条件的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修改为:“双方或一方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如何处理政策出台前已生育二孩但未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家庭,成为舆论关注焦点。因此,该案的走向一直备受关注,被视为对全国政策前生育二孩的家庭具有标杆意义。

2014年7月11日,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县人口计生局对章榮真、李善霞夫妇发出了《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征收其社会抚养费13万元。原告章榮真、李善霞对玉环县卫计局的《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不服,向玉环县人民法院起诉。

2014年11月14日,玉环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新的规定“无溯及力”及征收社会抚养费非行政处罚,不适用“从旧兼从轻”原则为由,判决驳回章榮真、李善霞的诉讼请求。原告不服,上诉至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由北京理工大学法学教授徐昕、浙江碧剑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有水、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卫华、南京志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封顶组成律师团,出庭参与上诉案件的开庭审理,但二审判决仍驳回上诉。

二审裁定作出后,章榮真、李善霞不服该裁定,委托吴有水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6月4日正式受理,2017年3月23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再审,截至目前未宣判。

    校对:丁晓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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