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高考后警惕这些“高招”骗局:内部名额、冒牌大学和诈骗短信

澎湃新闻记者 邵克
2017-06-13 07:31
一号专案 >
字号

每年高考落幕,各种围绕高考招生的骗局开始浮出水面。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检索中国裁判文书网,梳理近年来高考招生诈骗案例发现,谎称为高校招生办工作人员或者称在高校招生办有关系,为犯罪分子惯用伎俩;更有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博取信任来招摇撞骗。

此外,还有高校校长与无资质机构签订代培协议致使近70名学生受骗,也有犯罪份子利用诈骗短信和注入网页木马病毒等手段实施诈骗。

有的谎称“有关系”,有的冒充招生办人员

无固定职业的湖南祁阳人谭某,冒充最高人民法院驻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办事处干部,骗得吴某信任。

判决书显示,2010年7月份,吴某的女儿高考完后在录取过程中,谭某谎称认识武汉海军工程大学招生处的领导,有能力帮助吴某女儿录入该校学习,并以打点武汉海军工程大学来湖南招生的干部为由,骗取吴某6000元。其后,吴某女儿并没有进入武汉海军工程大学,而是进入湖北咸宁学院学习。

在吴某女儿学习期间,谭某一直通过编造各种理由,让吴某父女相信其有能力帮助吴某女儿转入武汉海军工程大学并一直在办理之中,最后还在网上为吴某女儿办理了假的毕业证和军官证。在此期间,谭某还先后以调档案,到省教育厅找人打点,办理户口迁移等各种理由收取吴某及其女儿25500元。2016年12月,谭某被以招摇撞骗罪判处刑罚。

除了谎称“有关系”,冒充招生办人员也是常用诈骗手段。

河南谢某,2011年3月至2012年6月间,虚构清华大学招生办工作人员的身份,以帮助魏某女儿取得北京外国语大学内部名额、需要缴纳注册金等名义,骗取魏某汇款32万元;以帮助陈某女儿申请清华大学机动指标、预交注册金为名义,骗取陈某汇款20万元。判决书显示,2016年6月,谢某被新乡市红旗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6万元。

高校校长与无资质机构办假大学,68名学生被骗近两百万

2008年8月份,时任天津医科大学北戴河校区(后更名为天津医科大学秦皇岛校区)校长、副校长的被告人柳某、刘某与时任河南青少年素质发展中心副主任、文化处处长的被告人王某、马某经过多次接触,双方共同商定联合办学,并以天津医科大学北戴河校区和河南青少年素质发展中心的名义签订了合作办学协议。判决书显示,协议主要约定:河南青少年素质发展中心委托天津医科大学北戴河校区和河南高等医学专科学校开设全日制学习医学专科(国家承认医学统招高等专科)及本科(成教或自考)课程班。

协议约定,河南青少年素质发展中心在河南高等医学专科学校为学员注册大学专科学籍。第三学年满,对成绩合格者由发展中心协调河南高等医学专科学校颁发大学专科毕业证书,继续在天津医科大学北戴河校区就读本科的,期满成绩合格,由天津医科大学北戴河校区颁发毕业证。协议上的加盖的公章分别为天津医科大学北戴河校区和河南青少年素质发展中心文化处。之后双方以开设上述全日制学习医学专科及本科课程班的形式,分别于2008年、2009年、2010年对外招收学生,天津医科大学北戴河校区共收取68名学生学费、教材费、培训费等各种款项共计人民币1958099元。

法院审理查明,河南青少年素质发展中心系事业单位法人,业务范围为青少年素质研究、培训开发与交流,无高等学历教育资质。

秦皇岛中院2016年3月作出终审判决认为,王某作为河南省青少年素质发展中心的副主任,其应明知河南省青少年素质发展中心的业务范围,且河南省青少年素质发展中心与河南省教育厅无任何隶属关系,无高等学历教育资质,其单位文化处公章为内部处室使用,对外无任何法律效力,不能颁发毕业证的情况下,却仍以其单位文化处的名义签订代培协议,收取被害人钱款,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天津医科大学北戴河校区校长柳某私刻天津医科大学秦皇岛校区的公章,其与河南省青少年素质发展中心签订代培协议,其主观上具有诈骗的故意,但其收取的费用用于教学,在上诉人王同兴不能办理大专毕业证后,多次找河南省青少年素质发展中心协调,后为部分被害人的毕业证多方协调,其属从犯。

发招生诈骗短信骗落榜生,注入网页木马更改高校录取名单

刘某是广东肇庆市龙昇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该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教育咨询、信息咨询、计算机软件销售、企业及个人形象策划。

相关判决文书显示,2010年7月间,刘某等人经事前合谋,以龙昇公司的名义通过网络发送“招生短信”给一些手机用户,短信内容是:“《落榜生上公办大学少量名额》统招本科,陪到校考察,录取后收费,统招待遇,统招文凭……”

四位高考落榜生家长获悉该信息后,分别与刘某签订委托书达成协议,刘某承诺帮助解决录取高考落榜生入读“湖北大学”或“湖北师范学院”,后又与同伙陪同考生家长到上述两所大学“考察”,并分别收取上述四位考生家长人民币6万元至7万元的费用合计人民币22.2万元。开学后,四位被害人的孩子因无法被“湖北大学”或“湖北师范学院”正式录取,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刘某被抓获归案。

南京中院2014年的一份判决显示,还有人利用木马病毒进行诈骗。

张某冒充高校教师,谎称能帮助2012年高考成绩未达本科线的学生办理点招录取,为了使学生家长相信学生已被高校录取,张某几经周折联系到宁某(已判刑)。宁某利用南京农业大学网站的漏洞,采用注入网页木马的手段盗取了南京农业大学本科招生网站的管理权限,先后将4名未被该校录取的高考考生信息添加到该网站的本科生录取名单中,使考生及其家长相信已被南京农业大学录取。张某按罗某要求先后于2012年7、8月间支付罗某等人的相关操作费用。张某通过上述手段先后骗取学生家长袁某人民币23万元,骗取学生家长张某、王某丙、王某丁共计59万余元。

    校对:丁晓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