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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集中力量逐个突破社区减负增效工作中的“梗阻”问题

澎湃新闻记者 李延兵
2017-06-13 18:39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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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万能居委会”“社区万能章”问题凸显等问题,6月13日,民政部召开专题发布会,会上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司长陈越良表示,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回应这一工作实际,将“社区减负增效”列为亟待补齐的城乡社区治理短板,明确了社区减负增效工作的四个原则和五项措施,打通联系服务居民群众“最后一公里”。

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司长陈越良在发布会上表示,长期以来,由于基层服务管理任务不断增加,基层政府职能转变尚未到位,社会力量参与仍不充分,社区组织行政负担日益加重,“万能居委会”“社区万能章”问题凸显,社区工作者难以将主要精力用于服务居民群众,严重制约了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发挥,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

2015年7月,民政部、中央组织部在广泛调研基础上,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社区减负工作的通知》,针对社区行政事务多、检查评比多、会议台账多、不合理证明多等突出问题,提出了“减负七条”:即依法确定社区工作事项,规范社区考核评比活动,清理社区工作机构和牌子,精简社区会议和台账,严格社区印章管理使用,整合社区信息网络,增强社区服务能力。

2016年第四季度,民政部联合全国社区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社区减负增效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显示,社区减负增效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督查中一些社区居民群众和地方同志也反映,社区减负增效工作是一项需要党委和政府直接领导督办、各部门合力梳理研究解决的系统工程,希望中央能从更高层次对社区减负增效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以督促地方加大工作推进力度。

陈越良表示,《意见》回应这一工作实际,将“社区减负增效”列为亟待补齐的城乡社区治理短板,强调由各级党委和政府直接领导,全力推进落实。《意见》主要明确了社区减负增效工作的四个原则和五项措施。

四个原则包括:一是应当由基层政府履行的法定职责,不得要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承担;二是不得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为行政执法、拆迁拆违、环境整治、城市管理、招商引资等事项的责任主体;三是依法需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协助的工作事项,应当为其提供经费和必要工作条件;四是基层政府各职能部门不再单独组织考核评比活动,取消对社区工作的“一票否决”事项。

五项措施包括:一是依据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建立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二是进一步清理规范基层政府各职能部门在社区设立的工作机构和加挂的各种牌子;三是精简社区会议和工作台账;四是全面清理基层政府各职能部门要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的各类证明;五是实行基层政府统一对社区工作综合考核评比。

陈越良表示,下一步,民政部将切实贯彻落实《意见》要求,与中央和国家机关各有关部门共同研究社区减负增效工作中的“梗阻”问题,集中力量,逐个突破,打一场“万能居委会”“社区万能章”问题的“歼灭战”,有效打通联系服务居民群众“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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