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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涉嫌参与企业经营,宝鸡一质监局干部殴打记者被行拘十天

华商报
2017-06-16 13:32
一号专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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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6月15日),华商报A07版报道了“宝鸡市质监局高新分局原副局长安晓明涉嫌参与企业经营,记者采访被其殴打致颅脑损伤”一事。昨日,宝鸡市质监局高新分局党组给予安晓明严重警告处分,并停职调查。

事件发生后,读者、网友对安晓明殴打记者的行为感到震惊和愤慨。网友“南山旭”说:记者采访是法定的权利,身为公务员,拒绝采访、谩骂殴打记者,必须从速严办,关注宝鸡警方和质监局作为。读者刘女士说:记者采访尚且遭谩骂殴打,对于前来办事的老百姓,这个原副局长态度又会怎样?

昨日上午8时许,宝鸡市质监局高新分局局长焦志强到医院看望被打记者,安晓明一同前来,向记者鞠躬道歉。上午10时许,宝鸡市委宣传部新闻科科长焦团体代表宝鸡市委宣传部、宝鸡市记协到医院看望受伤记者,并表示全力支持维护记者合理的采访权益,督促宝鸡市质监局迅速调查处理,同时依法督促对安晓明儿子涉嫌集资诈骗案件的调查,督促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安晓明殴打记者一事。

昨日下午,宝鸡市质监局高新分局党组发布文件,称根据该局党组纪检组的调查,今年1至6月,安晓明涉嫌违反相关规定,参与其儿子所办企业的商业营销活动(尚在调查中),并在工作场所殴打调查相关信息的人员,其行为已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经请示市局党组同意,分局党组决定停止安晓明日常工作,接受组织及相关部门调查;同时给予安晓明严重警告处分。

昨日,宝鸡市公安局陈仓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中民普健宝鸡分公司涉嫌非法发行原始股、集资诈骗一案,该局高度重视,目前经侦部门正在全力侦办。宝鸡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安晓明因殴打他人,违反治安处罚法相关规定,给予其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原题为《殴打他人违反治安处罚法 原副局长被拘留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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