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澳门警方致学校及家长公开信:使用牙签弩或触犯特区刑法典

王晨曦/新华网
2017-06-20 20:56
港台来信 >
字号

新华网澳门6月20日消息,澳门特区政府司法警察局20日发表致全澳门学校及家长的公开信,指出近期出现的“牙签弩”会对他人身体造成伤害,可能触犯澳门特区刑法典相关条文,并呼吁家长制止子女购买玩耍,校方禁止学生携带。

司法警察局在信中称,近期以来邻近地区出现一种名为“牙签弩”的武器,虽然其设计貌似玩具,但功能却和真的弩一样,可将牙签当箭射出,威力巨大,具有伤害性。由于青少年对新鲜事物充满好奇心,一旦贪玩误射,可能会对他人的身体、尤其是眼睛造成伤害。

公开信称,倘若使用上述武器对他人身体造成伤害,有可能会触犯澳门特区刑法典第262条规定的“禁用武器及爆炸性物质”罪,后果非常严重;并呼吁校方应禁止学生携带上述武器来校,同时转告家长有关物件具有危险性,会对身体造成伤害,为了保障子女安全必须制止子女购买或玩耍上述武器。

(原题为《澳门警方:使用“牙签弩”或触犯刑法典》)

    校对:栾梦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