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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宫明天要为农民开追思会:32年前曾捐出家中挖出的文物

澎湃新闻综合报道
2017-06-21 15:37
来源:澎湃新闻
艺术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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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年前,一位农民将从自家院里挖出的19件珍贵文物,悉数捐给故宫博物院。

32年后,在一处工地打工的这位农民因龙门倾覆,不幸离世,闻讯的故宫博物院明天将要为他举行追思会。这在故宫博物院的历史上,是第一次。“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届时将现场及时报道

“为故宫捐献者不乏其人,但作为农民,将从自家挖到的文物捐给国家,何刚还是头一个。”故宫博物院文物管理处原处长梁金生说,“故宫要感谢的正是无数默默无闻平凡却不平凡的民间捐宝人。”

反思何刚生前面临的生活困顿等际遇,有文物艺术界提出“对捐赠者的表彰可以进一步制度化,奖励金也应该有个明确的规定”的观点。

32年前向故宫博物院捐献了19件文物的河南农民何刚。

来自故宫博物院的悼念

河南商水县固墙镇固墙村的一个农家小院,柿子树青果满枝,院子的主人却再也不能欣赏它的绿意了。

半个月前,在石(石家庄)济(济南)客运专线工程工地,一台龙门吊在拆除过程中发生倾覆,在此打工的何刚不幸遇难,年龄54岁。

家人悲痛,邻里叹息,消息也惊动了远在京城的故宫博物院。

其后故宫博物院在网站上发布消息:“深切悼念文物捐赠者何刚同志,近期将在京举办追思会,追思缅怀这位默默无闻为中国文博事业作出重要贡献的无私捐献者。”

故宫博物院定于6月22日上午举行何刚追思会。为一位捐献重要文物的农民开追思会,这在故宫历史上是史无前例的。

这是一位朴实无华的农民,他为保护国家文物作出了榜样!”故宫博物院文物管理处原处长梁金生说。

1985年,故宫博物院给何刚出具的捐赠文物凭证,上面记载捐赠文物共19件。

义举填补故宫藏品空白

1985年的一天,何刚在河南商水县老家盖房时,意外挖出一口大缸,缸内盛着一批年代久远的银器。

“都是些花瓶、杯子模样的东西。何刚找到我,问我咋办?”固墙村党支部书记刘红恩回忆道。

“何刚说有人找过他,愿意给一袋子的钱,就是那种装化肥的编织袋。可他知道这是文物,不能卖,得交给国家。但又不知道交给哪里?”

当时有乡亲曾在北京当过兵,战友在故宫博物院从事保卫工作。经联系,刘红恩陪着何刚带着东西乘上了北去的列车。

“当时什么也没考虑,只有一个念头:尽快将这些宝贝交给国家。”刘红恩说。

在故宫博物院,何刚见到了当时的文物管理处处长梁金生。

32年过去了,与文物打了一辈子交道的梁金生老人,依然难忘见到何刚时的惊喜。

何刚捐献的银镀金錾花双凤穿花玉壶春瓶

经鉴定,何刚捐赠的19件文物为高等级元代银器,包括二级甲等文物1件、二级乙等文物11件、三级文物5件、一般文物2件

“故宫博物院收藏的元代遗存银器很少,何刚捐献的文物填补了此类藏品空白。”梁金生说。

元代遗留银器极少,所以该文物经常出现在展览当中。其中二级甲等文物“银镀金錾花双凤穿花玉壶春瓶”,经常参加各种展览。

为此,何刚的名字也被列入故宫博物院专门为捐献者设立的“景仁榜”。

“为故宫捐献者不乏其人,但作为农民,将从自家挖到的文物捐给国家,何刚还是头一个。”梁金生说。

故宫博物院专门为捐献者设立的“景仁榜”上有何刚的名字。

曾考虑偿还故宫的资助

人事无常。尤其这些年,何刚和他本不富裕的家庭接连遭遇生活的不幸

第一任妻子亡故,第二任妻子又罹患尿毒症去世,老父亲股骨头坏死,老母亲肋部摔伤……家里也就五亩地,一家人的生活,原本就靠何刚外出打工维持。现在更是入不敷出,债台高筑。

故宫博物院也没有忘记何刚的义举,了解到何刚家里的遭遇后,曾两次伸出援手,给予10万元的资助。

何刚生前在自家小院前

因为捐献文物相识,梁金生和何刚成了老朋友。“每次电话联系,何刚总是道不完的感谢,但能感觉到他心里很苦。”

对于故宫博物院的资助,何刚的表哥张黑孩记得,何刚私下里曾和他商量,还考虑以后咋还人家。

另据消息称,何刚的儿子何俊清因赶回老家处理父亲的后事,遭遇原工作单位辞退。目前,在商水县有关部门正在协调帮助解决何俊清的就业问题,已有当地企业表达了接收意向。

鼓励捐赠还需制度支持

对于何刚的际遇,艺术评论界人士周文翰在媒体撰文提出“对捐赠者的表彰可以进一步制度化,奖励金也应该有个明确的规定”的观点。

尽管近年来,故宫设立景仁榜、上海博物馆给捐赠者设立展厅等都是对捐赠者的一种有效表彰。但是,周文翰认为,长期以来,国内对捐赠的制度支持和文化氛围支持仍然比较欠缺。

故宫博物院官方网站上对于文物捐献者何刚的事迹的记载

周文翰建议:“文化部和部分省市对捐赠行为也有一些表彰的规定,但可以进一步制度化。这方面可以向捐赠文化发达的英美等国取法,比如在制度上对捐赠和免税额度做一些安排;对捐赠者的奖励金也该有个明确的规定,比如按照市场价格的多少比例给予奖励;另外对捐赠品的鉴定、接收应有流程规范,比如给捐赠者颁发文化贡献勋章、荣誉市民资格。”

对于故宫一直以来对何刚的数次救济,周文翰认为:“(这)在特定历史背景下看是合情合理的,但在制度层面其实算是特殊情况,似乎并不宜过度提倡,否则会在捐赠人和受赠机构之间形成比较复杂的金钱牵连关系。”

【延伸阅读】

农民将文物捐给故宫之后

挖到这样一批珍贵的文物,本身就足以给生活带来巨大影响

提起向故宫捐赠文物的事,多年前接受采访的何刚的语气却没有兴奋的感觉,相反甚至还有些低落,似乎要说的是一件和自己关系不大的事情。而且,虽然是捐献文物的话题,何刚的开场,却不是文物,而是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前两个老婆的去世。

何刚说,这些天来他身体一直不好,腰、腿、胳膊都在疼,虽然在工地上,却干不了重活儿。从1985年将文物捐赠之后,先后娶的两个老婆都死了。第一个老婆,是喝农药自杀的;第二个是得了尿毒症,花很多钱治病,但最后也没能治好。

我问:“这和那些元代银器有关系吗?”

在我的想象里,前两个老婆的死,也许与何刚捐赠文物之后的家庭矛盾有关。果然,何刚说,应该有关系吧。

然而接下来,却完全不是我想象的那么回事。何刚所谓的“有关系”,用他的话来说,是“因为风水被挖破了”。原来,当年在村里,何刚挖出宝物的事情传得神乎其神,而那些上了年纪的老人则预警说,这一挖,可是把何刚家的风水给挖破了,这不是好事。而后,何刚先后两个老婆的去世,似乎验证了这种说法。

是不是风水问题且不管它,但对于一个普通农民来说,挖到这样一批珍贵的文物,本身就是一件足以给生活带来巨大影响的事情。

回忆挖到文物的过程,何刚稍微有点激动。他说,爷爷给他讲过,他家现在的房子在几十年前还是别人家的,那家人有一天晚上睡觉,突然看到屋子里地板上发出火光,男主人赶紧起床,点着煤油灯就着微弱的灯光,用铁锹挖开地板向下挖去,可是什么也没有挖到。后来,估计那家人又挖过几次,仍旧一无所获,就放弃了。后来何刚家和那家人换了房子,结果还真是就在这间屋子里,挖出了宝贝。

这正应了一句老话:是你的终究是你的。但接下来的事情,却又应了这话的后一半:不是你的终归不是你的。

从自家屋子地下挖出的文物,究竟是不是自己的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总则第五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对于这一法律条款,很多人恐怕都不知道,或者说仅仅是听说过却未必有真切理解。而且这里还涉及到土地政策。在中国,土地属于国家,所以即便是自有或购买的房屋,房屋的主人都只有土地的使用权。也就是说,在自家屋子下面挖出文物,和在野外任何一处挖到的是一样的,文物均归属国家。但就中国人传统的观念来看,这一规定并不好理解。

没想到,何刚却很清楚。何刚说,他知道文物属于国家,所以从一开始就没有想过要把这批文物据为己有,更没有想过要卖。甚至东西捐给故宫两年之后,仍然有人找到何刚,要求购买。何刚说:“那不能卖,卖了以后就被弄到外国去了。这可是中国的东西。”

说来奇怪,何刚是一个仅有初中文凭的普通农民,为何却会有如此清晰的文物保护意识呢?原来,何刚有一个叫老于的老乡,老于的战友老崔,当年在故宫保卫部门工作,正是这个老崔,在得知何刚挖到文物的时候,第一时间转达了国家的相关政策,才使得何刚有了如此坚定明确的认识。也正是通过老崔,何刚等人才联系上了梁金生,并携带文物来到北京故宫,找到梁金生,办妥了捐赠事宜。

梁金生说,虽然是无偿捐献,但当时故宫给了何刚一笔钱作为奖励。

何刚生前最后几年,与众多走进城市的农民一样,在工地上辛勤劳作。

根本没想过要钱,只是觉得“能把我们来回的路费报销就行了”

群众挖到文物后上缴国家,到底应不应该给奖励,该给多少合适,一直令相关管理部门头疼。类似的情况并不鲜见。

《文物法》第七章第二十九条明文规定,发现文物及时上报或者上缴,使文物得到保护的,由国家给予适当的精神鼓励或者物质奖励。在地下、内水、领海及其他场所中发现文物隐匿不报,不上缴国家的,由公安部门给予警告或者罚款,并追缴其非法所得的文物。

对此,有关专家表示:出土文物归国家所有,不管农民还是谁发现都有义务上缴国家。国家鼓励无偿捐赠,对捐赠者颁发证书或物质奖励,但没有明确奖励标准,大多以颁发证书这样的精神奖励为主,这对上报和捐赠行为是种肯定。但奖励偏少,对文物保护是不利的。具体给多少,需就个案来判断。上缴文物的每个人的觉悟不同,动机不同,所以要视情况而定。另外,还要看交宝人是否是主动上缴,如果是被做了工作后才不得不上缴的,恐怕要比主动上缴得到的奖励少一些。

何刚是主动上缴的,而且他说,当时没有多想,根本没想过要钱,只是觉得“能把我们来回的路费报销就行了”。而故宫,也没有亏待何刚。梁金生说,本来准备奖励1万元的,但那时候社会上正热捧“万元户”,故宫为了不要太张扬,没有给何刚1万元,而是给了8000元。

经历过1985年的人们,应该不会怀疑何刚的动机和故宫的诚意,那个年代,虽然有了“万元户”,但金钱并不被认为是最重要的,那是一个精神和荣誉至上的年代。

然而时代在变,如果是今天,何刚还会捐赠吗?对此,何刚的态度倒很坚决,他说,即便是现在,也一定会捐出来,原因很简单,还是那句话,“文物属于国家”。

没有人会怀疑一个农民纯朴的信念。梁金生后来把何刚当作朋友,有些时候,何刚遇到一些生活中令他感到困惑的问题,尤其是政策方面的事情,都会打电话来请教梁金生。

捐赠文物,在中国不仅是法的问题,也是情的问题

何刚带着挖出的文物来到故宫,达成了捐赠的心愿,又带着意料之外的一笔钱回到家乡,他心中的欣喜不难想象。但钱是不经花的。何刚说,2003年,他第二个老婆患尿毒症,看病花了很多钱,还借了外债。万般无奈之下,何刚想到了故宫,于是,他又来到了北京。依旧是梁金生接待了他,经过研究决定,故宫给了何刚5万元。

此时,距离1985年,已经过了18年,这18年里,何刚的生活究竟如何,我们不得而知,但可以想象的是,当初的几千块钱,比这次的5万块,似乎更经花。因为仅仅3年之后,何刚又一次找到了故宫。

2006年,因为老父亲要做腿部的手术,急需用钱,所以何刚再次找到故宫,故宫又一次给了他5万元。

何刚说,在他周围,好多人都和他说过同样的话,那就是“你亏了,如果那些东西不交上去,管花好几辈子了”。甚至何刚自己的亲生女儿也会拿这事奚落他,比如他向女儿要钱还债时,女儿虽然每次都给,但有时也会扔过来一句话:你管国家要钱去。对这,何刚说他一点也不后悔,而且相信自己真有困难的时候,国家能帮他解决。

现在,何刚似乎又一次遇到了困难。

何刚说,他近况不太好,又欠下2万多块钱的债,不知道如何还。这趟来绍兴打工,总共也就是能挣1千多块钱,腰、腿、胳臂都疼,回去得好好检查一下。除了身体不好,家里的事情更让他烦心。老婆久病在身,偏头疼和乳腺炎,一直好不了,老得花钱看病。21岁的儿子也有三叉神经痛。最紧迫的还不是这些,儿子很快要生二胎,需要给村里上缴计划生育费,大概1万多块钱,这笔钱到现在没有交上。村支书前些日子打电话到家里,说让赶紧交,否则到下半年又该涨了。

我从北京打电话过去采访他,让何刚颇有些兴奋,而这兴奋之中又透露出些许纠结。也许对他来说,北京来的电话就意味着和故宫有关系,他这辈子和故宫算是结下不解之缘。面对生活的艰难,何刚自然而然又想到了曾经接受他捐赠的故宫。不过,这也正是最令他纠结的一点,前后两次,故宫已经给了他10万多块钱,再向故宫要,何刚说,真张不开口啊。可是怎么办呢?何刚琢磨着是不是能有变通的方法,他说:“我想让故宫给我出一个手续,让政府免了这1万多块钱的计划生育费。不知道行不行?”

何刚说,2006年的时候,故宫方面送了他一本书,他从书上看到,在国外对捐赠文物的行为,有免除税收的做法。他想,中国是不是也有这个政策。如果有,税都能免,这计划生育费应该也能免吧。

不过,2002年出台的《文物法》对于捐赠文物之后的事情并没有明确规定,而在1999年制定的《公益事业捐赠法》里,也没有关于类似情况的明确条款。

我国法律对捐赠有明确规定:捐赠应当是自愿和无偿的。于法而言,文物捐赠一旦完成,故宫并没有义务满足捐赠者或其后人的不合理的事后要求。

但是,捐赠文物,在中国不仅是法的问题,也是情的问题。但是,面对文物捐赠的“事后人情账”,梁金生有些无奈:“特别是有些捐赠涉及时间跨度太长,查证当年的具体捐赠情况得花费大量的时间和人力。就算查证后,故宫也没有专项资金解决其索要的金钱。这让我们陷入了管与不管的两难境地。”(延伸阅读系节选,文中时间为成文时间,原载于《中华遗产》杂志2011年第4期,撰文 宋军,摄影 董建成,小标题系编者所加)

    校对:余承君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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