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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福泉民警金德才工作中突发疾病因公牺牲,年仅51岁

周文学 曾松/中国警察网
2017-07-01 09:37
法治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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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德才。中国网 图

6月28日,贵州省福泉市公安局马场坪派出所民警金德才在工作中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于6月29日15时40分因公牺牲,年仅51岁。

6月28日15时20分,金德才在派出所内调解辖区甘巴哨村一起治安纠纷时,突然感到头部不适,当场晕倒,被同事和群众紧急送往医院抢救,被诊断为蛛网膜下腔出血。6月29日15时40分,金德才因抢救无效,不幸因公牺牲。

民警金德才同志生前工作剪影。中国网 图

金德才1989年11月参加公安工作,一直在基层派出所工作。从警28年,他坚持每月到社区组织召开“警民议事会”,创造性开展社区实有人口管理,得到群众的充分肯定。因工作成绩突出,他先后被上级公安机关评为“金、银、铜牌社区民警”,并多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原标题:贵州福泉民警金德才突发疾病因公牺牲,年仅51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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