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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诡笔记|一缕花白胡须与“无面尸奇案”

呼延云(推理小说作家)
2017-07-01 16:01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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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推理小说中,“无面尸”(脸部腐烂或刻意被毁坏的尸体)的出现,往往意味着死者的身份可疑,比如凶手杀人后,将死者毁容,然后给尸体换上自己的衣服,让所有人都以为死者就是凶手本人,这样隐姓埋名、逃之夭夭的凶手就可以从此逍遥法外。真实的刑事案件中,凶手给尸体的毁容往往意味着想隐瞒死者的身份,以防警方据此找到和自己相关的线索,顺藤摸瓜找上门来,有兴趣的朋友可以了解一下“鹤岗‘1·28’特大武装杀人抢劫案”,其中就有这样的情节。

然而发生在清代吴桥的一起“无面尸案件”,却很特殊。

记载这一案件经过的《客窗闲话》,是清代学者吴炽昌撰写的一部古代笔记。吴炽昌少时即有才名,可惜科举多次,屡试不中,贫困交加,潦倒不堪,只能靠给人做幕客为生,因而笔下别有一股愤懑不平之气,《客窗闲话》虽然也有借鬼神隐喻人间黑暗,但总的来说“鬼事少而人事多”,个别篇章对当时的社会情状有极其真实的写照,“吴桥案”即是一例。

一、一个出轨的女人

现如今一说起“吴桥”二字,大家脑海中浮现出的第一个词大概都是“杂技”,但鲜为人知的是,吴桥县在清代也是有名的布市,“居是地者,半以贸布为业”,可见其市场之兴旺。不过布商也分档次,上等的自然是临街开店,中等的固定铺位,下等的走街串巷,有个名叫张乙的就是下等的“肩贩”,为了生活,经常跟同伴一起,背着布出远门售卖,“出或两三月一归”,十分辛苦。

张乙的父亲去世得早,“家仅老母,为之娶妇李氏”,李氏“娇而荡”,但张乙是个年方二十出头的小伙子,所以“夫妇甚相得”。不过张乙这一出外贩布就是个把月,李氏遂“不安于室,日游邻里”,经常跟一群不三不四的男人眉来眼去,出言挑逗,搞得乡里乡亲之间流言蜚语,什么难听的话都传了出来。张乙的妈妈老脸哪里挂得住,刚开始对儿媳还好言好语相劝,没用,就声色俱厉地管教,可这李氏连妇道都不放在眼里,遑论孝道,“教戒之则怒目视,反唇稽矣”。

当地有个名叫许三的习武后生,家住吴桥县城,他的父亲在镇子里开了一家布肆,老人家风烛残年,体弱多病,就把布肆交给儿子打理。但许三哪里是个安分守己的生意人,“恃衿无赖,好与恶少伍,而游猎于色”,渐渐地在他身边集聚了一大群地痞流氓。这一天,他在路上遇到了李氏,惊艳于她的美色,便找狐朋狗友们打听这是谁家的媳妇,某甲告诉他,这女人是住在我家隔壁的布商张乙的女人,张乙长年在外面卖布,很少着家,这女人又是个水性杨花的货色,“可以利诱之”。

许三一听十分高兴,便与某甲商定好,只要帮他把李氏搞到手,一定给某甲一大笔好处。某甲回到家,跟老婆商量此事,老婆说:“这好办,下次李氏来咱家串门时,你让许三装成是我弟弟,来到家里,我当着李氏面夸赞许三家里富裕,看她如果动情,就成其好事。”某甲连连点头,把这主意告诉了许三。

不久之后的一天,李氏到邻居家串门时,突然见一衣着华贵的翩翩少年进来,她想躲已经躲不开,某甲的老婆笑嘻嘻地介绍“这是我弟弟”,然后“牵衣命坐”,给她介绍许三如何风流倜傥,家中何等富贵。李氏偷眼观看许三,许三故意卖弄姿首,对她说些调笑的话。这时某甲的老婆对李氏说:“我弟弟不是什么外人,烦请嫂子作陪片刻,我去准备午饭。”李氏“口言归而身不动”,某甲的老婆出得门来,“反闭其户”。

接下来的一幕毋庸多言,刚刚完事,某甲的老婆进得门来,李氏连衣服都没穿好,吓得花容失色。某甲的老婆对李氏说:“你要是不想我把这件丑事往外说,就跟我弟弟长相欢好,像我的弟媳妇一样,我自然替你保密,不然休怪我满处播扬。”李氏一听,简直是“正合吾意,求之不得”,马上答应了下来,从此便与许三做了姘头。许三也真舍得在她身上花钱,“为之易新衣,备首饰”。婆婆见了奇怪,问她哪里来得这些东西,李氏只说是娘家人给的。婆婆深感疑惑,四处寻访,终于得其端倪,禁止李氏再出家门,李氏那颗“不羁的心”岂是一个老太太能束缚的,每天在家里“骂鸡詈犬,搅扰不休”,气得婆婆差点吐白沫,等儿子张乙回来的时候,把事情经过一说,下令休掉李氏,“张乙承母命,不得已与手书而逐之”。这倒趁了李氏的心,直接投奔到许三的家里,想着从此就能过上风流快活的日子了。

二、一具腐烂的浮尸

性的自由无可厚非,性的放纵一定要付出代价,古今中外,皆是一样。

李氏刚刚来到许三家,两个人终日厮混,比夫妻还热乎,但过了几个月,许三就发现这女人是个败金高手,衣食住行样样都要“顶配”,许三家里虽然有钱,也支应不起,何况在他眼里,李氏终究只是个荡妇,不值得把后半辈子都搭在她的身上,于是他与那帮狐朋狗友密谋,恶少们给他出主意:“干脆逼李氏为娼,让她替你挣钱。”许三觉得是个好办法,“逼妇接客,妇畏鞭笞,不敢不从也”。

再说张乙,自从休妻之后,外出做生意,一去就是半年,回家之后发现自己竟依然忘不掉李氏,“情犹未绝”,他打听到李氏已经被逼为娼,趁夜去探望,“妇见痛泣,且告之悔,牵留共宿”,张乙糊里糊涂地收回了休书,离开李氏住处后,发愁怎么跟老娘说这件事。而许三得知当晚李氏接客了,登门要收钱,李氏说自己没跟昨晚的客人要钱,许三一顿鞭子打出了实情,不免惊惶:“麻烦了,张乙收回了休书,如果他现在以霸占他老婆到官府告上我一状,横竖我都得吃官司,这可怎么办?”几个恶少又给他出主意说:“张乙优柔寡断,胆小怕事,等他再上门找李氏时,我们埋伏在附近,群起而攻之,把他臭揍一顿,没准儿他就惊惧而逃,不敢再生事端!”许三一时间也没有旁的主意,只好听他们的。当天晚上,张乙果然又来找李氏,“甫扣门,伏发群殴之”,张乙倒地不起,众人一看闹出人命了,吓得一哄而散。

第二天,河畔芦苇荡里突然漂起了一具浮尸,亭长赶紧报案,知县带着仵作来验尸,“验明遍体鳞伤,似群殴致毙而弃于河者,面目已败,莫辨谁何”。知县准备了一具棺材,将尸体入殓,公示缉凶。

再说张乙的老娘,“数日不见其子归,寻访无着”,却听到风声,说张乙失踪前曾经被一群流氓堵在李氏的家门口痛殴过,“或告以河干之尸必其子也”,老太太信以为然,嚎啕大哭,跑到县衙去认尸,“告许三谋妇杀子状”。县令下令打开棺材让老太太相认,由于尸体面部腐烂得实在太厉害,老太太也认不出到底是不是张乙,但她报仇心切,第一眼瞥见“尸衣上右肩有补缀处”,便对县令谎称:“我儿子是个卖布的游商,经常背着几匹布走远路,所以肩膀那里的衣服特别容易破,我就用一块旧布缝了一处补丁,补丁缀以白线,您可以查验一下对得上对不上。”

“遂洗验,果然”。

县令立刻下令,将许三及其同伙捉拿归案,许三等人本就心虚,归案之后马上招认,就等着开刀问斩,给张乙偿命了。

谁知就在这时,这起“铁案”突然起了变化。

三、一次奇怪的经历

对于许三的被捕,所有的吴桥人都拍手称快,只有一个人痛心疾首,那就是他卧病在床的老父亲。他知道儿子一向行为不端,尤其在男女之事上,各种烂污,但要说儿子杀人,他却怎么也不敢相信。他挣扎着爬起床,拄杖奔走,给儿子找寻脱罪的证据,有个同情他的公差偷偷告诉他说:“张乙身子短小,那尸体身长,而且从年龄上看,尸体也比张乙的年龄大得多。”老汉非常惊讶,问那人何以看出尸体年龄大?那人道:“尸体面目虽然溃烂,但下巴上有须一缕,须色灰白,哪里是二十多岁的小伙子留下的?”老汉恍然大悟,“急为上控,而使其子翻供”,省里在复审时也觉得情况不对,发回重审,折腾了几个来回,渐渐地竟过去了一年。

这一年里,许三的皮肉没少吃苦头,起初认罪,随后翻供,在县令看来近似一种戏弄,自然要交代牢头多给他一些“关照”,折磨得这个花花公子死去活来,有个姓程的老吏劝告他说:既然你霸占别人妻子,指使同伙殴打张乙是事实,“则死者是否本人,汝罪难逭”,你承认了,未必马上就杀你,翻供不承认,县太爷恼怒你反复无常,必然会加重用刑,“当此溽暑时,昼夜不息,得不瘐毙乎”?与其在监牢里死得不明不白,还不如先认了罪,再耐心等待翻案的机会,“许三感悟,痛哭承认,供招乃定”。

案件发展到这里,再一次突然出现了逆转——张乙出现了。

原来那天张乙被一伙儿流氓殴打,倒地不起,其实是在装死,听他们走远了,方敢动弹,情知是李氏惹下的祸端,觉得丢人至极,不敢回家见老娘,匍匐以进,到了河边,雇了一条小船,趁着夜色来到邻县,找到一个朋友家中,朋友看他鼻青脸肿、遍体鳞伤的样子,惊问其故,张乙说自己“酒后与人共殴,既被人伤,亦复伤人”,所以才想隐姓埋名,躲藏起来。朋友找来医生给他调治,等伤口痊愈了,干脆与他合伙经商,“贩布于口外”。

这样过了一年,张乙发了财,这才回家探望母亲。老娘一见他还活着,欣喜若狂,但是神情间又露出恐惧,张乙莫名其妙,老娘把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诉了他,说许三很快就要被处决,你的出现说明这是一起冤案,所以你还是回到口外避匿去吧。张乙摇摇头说:“不可不可,我本无罪,如果让许三给我抵命,那就是我的过错了,而且我终身需要躲躲藏藏,不能再回故乡,还不如自首呢!”于是他坦然地来到县衙说明情况,县令见“死人”复生,大吃一惊,所幸许三还未处决,判他一个通奸之罪,就此结案。

经过这么一场磨难,许三自然从此低头做人,和那些狐朋狗友断绝了来往,而安分守己,而李氏“割指示志,改行为良”,和张乙重新团聚。

结局虽然是大团圆,但一具“无面尸”差点造成冤杀,也令人反思。世间很多冤假错案的后面,不仅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巧合,还有人与人之间旧怨新仇导致的刻意的伪证。张乙的老娘,对儿子的受辱怀恨在心,宁可说谎话也不愿放过“报仇良机”;而张乙本人戴绿帽也好,被群殴也罢,却始终不肯弄虚作假,实属难得。前者属于人性,后者需要“觉悟”,对于执法者而言,二者都不可恃,所恃者,只有“明察秋毫”四个字而已,“秋毫”太细也许难察,那么一缕灰白的胡须呢?总不应该有眼无珠地错过吧!

本文发表于《北京晚报》,澎湃新闻经作者授权转载。

    校对:张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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