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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上午,云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刘慧晏、张太原同志辞去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的决定,并报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原题为《云南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决定:接受刘慧晏张太原辞去副省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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