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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上评|花样扣发毕业证:谁来管大学的“任性”?

杨三喜
2017-07-03 13:56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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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季,当大多部分学生忙着告别、离校时,一些毕业生却因为无法按时拿到毕业证而犯愁。媒体报道,一些毕业生没有签好三方协议而被暂扣毕业证,一些毕业生则因为考试不过关、记大过、助学贷款或学杂费没交清等无法按时拿到毕业证。甚至因为没有完成导师交代的任务而为被导师“代管”毕业证的情况也不在少数。在网络上搜索可以发现,关于“导师扣毕业证”的相关网页超过27万。

《高等教育法》规定,“接受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生,由所在高等学校或者经批准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 《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也明确规定,“学生只要具有学籍的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及格(或修满学分),德育体育合格,准予毕业者,可取得毕业证书。”

法律授权高校给学生发放毕业证的权力,但是是否发放,依据只在于是否完成规定课程,并修满学分或者考试及格,其他扣发毕业生的理由都没有依据,显然是对这一权力的滥用。

而且,针对高校扣发学生毕业证的行为,教育部已经三令五申,要求不准将毕业证书发放与就业签约等挂钩,一些高校仍然以签订就业协议作为发放毕业证的依据,明显属于顶风作案。

一些高校为了提高“就业率”,而以毕业证为要挟,虽然原意可能在于敦促学生好好找工作。而且,高校也确实面临着来自上级主管部门的就业率考核,以及民间的就业率崇拜。

但大学不是“职业培训中心”,就业也不是高等教育的唯一目标,应该承认毕业生选择多元人生道路的权利。将毕业证书发放与就业签约挂钩,所能得到的只会是虚假的、注水的“就业率”,只会逼迫一些并不急于就业或者暂时没有找到工作的大学生签假的三方协议。社会上不少机构都在做专门签订三方协议的“业务”就是一个明证。由此带来的,必然是校园生态的不断恶化,就业率也就失去参考价值。

改变高校花样扣发毕业证的现象,要求高校审慎对待自己手中发放毕业证的权力。也要求上级主管部门淡化对高校就业率的考核,这样高校也就没有了胁迫毕业生的理由和动力。而高校真要提高就业率,提高社会声誉,更应该做的是增强办学特色、提高办学实力,而不是采取简单粗暴的管理方式,将就业责任一股脑丢给学生。

对于完成导师的任务等纯粹因个人私利的扣证行为,高校以及有关部门更不能袖手旁观,应该加强监管,畅通毕业生维权渠道,让学生顺利毕业。

花样扣发毕业证,是大学“任性”、滥用权力,这得有人管,不能总是下文件却不见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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