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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挑独行夜归人下手,三男子两次碰瓷不成殴打并抢劫路人获刑

澎湃新闻记者 陆兵 通讯员 童画
2017-07-06 14:06
来源:澎湃新闻
浦江头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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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碰瓷”失败后,他们选择了更加激进的手段谋财。

三名年富力强的小伙子,专挑晚上独自归家的行人“策划”碰瓷,如若“计谋”失败,便直接动手打人硬抢。

日前,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上海嘉定区人民检察院获悉,经由检察院起诉,法院以涉嫌抢劫罪判处犯罪嫌疑人陈成、王阿兵、胡大亮三人,3年零9个月至6年零3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

办案人员发现,三人中,年龄最大的29岁,最小的只有23岁,这三个年轻人在犯案时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并构成了重罪。

据检察院介绍,2016年8月22日晚上10点多,董远骑着他的“小电驴”往家赶,在经过一个路口时,董远发现在他前方不远处的非机动车道内出现三个年轻男子,其中一人骑在一辆无牌的摩托车上,另外两人分别站立在两侧。此时夜深人静,路上已看不到其他行人,对方三人显然也注意到了董远。

就在董远接近对方的时候,那名骑在摩托车上的男子忽然发动车子,直直地朝董远冲过来。董远一惊,还好他反应迅速,敏捷地躲了过去。不过还没等他喘口气,另外两个男子忽然伸手意图把他从车上拽下来,但也被他奋力甩开了。

面对这个情况,董远不由地有点害怕,他加快车速一路向西驶去。让他没想到的是,对方三人竟合乘那辆摩托车对他紧追不舍。

董远最终还是被追上并被对方用摩托车拦截了下来,对方三人下车将董远围住,董远的双手被其中两人牢牢抓住,剩下一人不由分说挥拳朝董远脸上打了十几下,然后将董远带到旁边的绿化带里,恶狠狠地开口要钱。

董远不依,对方直接从董远口袋里将钱包拿出来,拿走仅有的450元现金。事后,犯案的这三名青年将这450元平分了。

事后不到两周,“经济压力大”的三人又一次故技重施。

这次三人可谓熟门熟路。在一个弄堂口,他们与蔡翔发生了“碰撞”,陈成的腿也在此过程中碰上了蔡翔的电动车,于是,他便“顺势”坐在路边,王阿兵立刻上前质问。

还没弄清状况的蔡翔拿出100元想作为补偿。陈成等人没同意,而是提出想让蔡翔陪同看医生,蔡翔答应了。蔡翔骑着电瓶车跟着他们往所谓的“私人医生”处驶去。

渐渐地,路越走越偏,蔡翔意识到不对劲,终于在行驶到一条没有路灯的路上时,他提出还是报警,希望让警察来处理。

陈成三人不同意,将蔡翔从电瓶车上拖拽下来,一阵拳打脚踢。在此期间,蔡翔拿出手机想报警,也被陈成等人暴力制止。最后,陈成三人骑着蔡翔的电瓶车扬长而去,蔡翔求救路人报警。

很快,陈成就落网了,王阿兵、胡大亮听到风声后,到派出所自首,还将那辆没来得及卖掉的电瓶车也一并带来了。

到案后,三名犯罪嫌疑人交代,他们是老乡,一同在上海务工。因年纪相仿,时不时聚在一起吃饭闲聊。在一次聚餐中,不知是谁感叹了一声,现在活不好做、钱不好挣,引得其他人连连附和。酒足饭饱的同时,他们也想到一条挣钱的“路子”——碰瓷。

在供述中,办案人员发现,三人中,年龄最大的29岁,最小的只有23岁。这三个年轻人在犯案时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并构成了重罪。其中,陈成在到案后甚至还不承认自己的行为构成抢劫罪。

澎湃新闻记者从嘉定区人民检察院获悉,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对三人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三人分别被判处3年零9个月至6年零3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校对:余承君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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