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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女大学生发帖称遭室友霸凌达3年,校方称没那么严重

张雅、刘思佳/北京青年报
2017-07-07 06:42
教育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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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则自称遭到舍友霸凌的网帖,近日引发众多关注。事件发生于广西南宁大学行健文理学院,大三学生王梅(化名)在帖文中自述,3年来长期遭到同宿舍室友汪婷(化名)偷拍私密照片、抓伤和辱骂等霸凌行为,并称今年3月份,在一次争吵中,被汪婷咬掉了左手拇指的指甲。

7月6日,涉事学校的相关负责人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学校已得知此事,正在持续关注,之后会找到两名当事学生作进一步调查。但该负责人否认“存在霸凌”一说,表示“情况没有她(王梅)描述的那么严重。”

大三女生发帖称遭舍友霸凌长达3年

5日晚,就读于广西南宁大学行健文理学院的王梅,在网上发文称,自己从2014年开始,便不断遭到舍友汪婷的侮辱。

王梅自述,2014年9月份,在和汪婷的一次争执中,她的脖子被对方抓伤。之后,汪婷还偷拍了她睡觉时穿着衣物较少的照片,并传播给其他人。她还提到,今年3月份,她被汪婷拿台灯晃眼,两人产生口角争执后,汪婷咬住了她的左手拇指,并把指甲咬掉了。

网帖中附带了多张现场图片,其中多张照片可以看出,当事人的左手大拇指指甲处鲜血淋漓,胳膊也有多处被抓伤的痕迹。

此事被曝光后,不少网友对霸凌事件表示愤慨,希望学校及当地警方介入调查。但也有不少网友质疑当事人描述得“过于夸张”,怀疑事件的真实性。

医院诊断当事人“左拇指甲床裂伤”

7月6日,北青报记者联系到当事人王梅。她告诉北青报记者,事发后,汪婷家人并未积极处理她和汪婷的矛盾,她索要将近3万元的治疗费用,对方最终赔付了7000元。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王梅曾在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出示了医院开具的诊断书,内容显示,王梅的“左拇指甲床裂伤”,左乳头等处也有伤情。对此,汪婷曾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这件事情“并不完全是我自己的错。”汪婷称,由于王梅一直在说“很难听的话”,“比如你是村里来的、没有教养”等,所以她才和王梅产生争执。

校方否认“霸凌”会作进一步调查

7月6日,广西南宁大学行健文理学院的刘老师告诉北青报记者,学校已知晓王梅发出的这则网帖内容,正在持续关注和跟进。刘老师否认王梅遭霸凌一事,她表示,“学校通过了解,发现汪婷没有对王梅做出抓乳房和下体的行为,这些都不符合事实,她(王梅)说得太夸张了。”

此外,刘老师称,当事双方学生曾在2014年发生矛盾,随后学校提议给两人调换宿舍,“但她们俩当时说已经和解了,就没有换”。对于两人今年3月份的争执,负责老师称,学校将找到当事双方学生,“作进一步的调查,弄清楚细节,也避免以后发生这样的事。”

(原题为《女大学生遭舍友霸凌?校方称没那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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