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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甘泉村民毁林建坟被举报,官方通报“已全部恢复”遭质疑

贺秋平 赵雄韬 史佳敏/华商报
2017-07-07 09:43
绿政公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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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炎夏日,甘泉县劳山乡劳山村后山葱葱郁郁的山峦当中,新栽的松柏苗格外扎眼。

“扎眼”的山坡原本是一片林地,后被村民蔡某私自开挖欲建坟地,当地森林公安责令恢复原状。两个月后,建坟留下的水泥台阶和护坡、沙石、铁网原封未动,官方却称“已全部恢复”,此举被网友质疑是在糊弄公众。

毁坏林地4.8亩

罚款32001.6元

今年4月,有人举报甘泉县劳山乡劳山村粮站后山上,有人大面积毁坏林地修建坟墓。甘泉县森林公安局介入调查。

7月3日,甘泉县政府官网发布了县森林公安局的回复:我县森林公安局于4月8日(实际日期为4月27日)接到举报,并组织警力进行调查,经林业工程师鉴定共计毁坏林地4.8亩,我局依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1. 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2. 处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共计32001.6元。随后组织人员对恢复现场进行检查,目前被毁林地已全部恢复。

对于该回复,有网友提出质疑,所谓的“全部恢复”其实只是在原来开挖的地方栽了些树苗,除此之外基本没有任何改变,并质疑这样的处理是在敷衍了事、糊弄公众。“快两个月了,山坡上的建筑材料还没有全搬走,怎么能算全部恢复?”

7月6日,华商报记者找到了被毁坏开挖的林地。这片山坡有明显开挖过的痕迹,陡峭的地方种上了松柏苗,用滤网覆盖着。山坡下是一片平地,被翻松后重新栽植了松柏树苗。坡下修建了上百米的水泥护栏,靠近中间位置的水泥楼梯还完好无损,山坡被约1米高的铁丝网封了。山坡的西边有一间彩钢房,东边堆放的沙子和石子仍在原地未动。记者多次拨打蔡某电话,一直提示处于关机状态。

是否达到恢复标准

需专业人员鉴定

甘泉县劳山乡党委书记李建宏表示,4月份接到群众举报后下发了责令通知书,但没有起到阻止作用。因乡政府没执法权,所以将此事反映给了甘泉县林业局以及甘泉县森林公安局,具体进展情况要向办案单位了解。

昨日下午,甘泉县森林公安局局长姜军祥表示,4月27日接到劳山乡政府的反映后就去现场查看。据办案民警乔红建称,蔡某是劳山乡劳山村人,被毁坏的林地林权属于蔡某家所有。

根据该局5月9日出具的有关此事的《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明,蔡某,60岁,今年4月初为了修建坟墓,用自家铲车擅自将劳山乡劳山村脑畔山上自己的退耕还林地推开4.8亩。根据相关法律,毁坏林地是依据其目的对案件进行定性的。该案属于村民私自变更林地用途,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一般林地10亩以上),所以采取了行政罚款并责令恢复的处罚。

对于网友质疑的被毁林地是否已“全部恢复”,乔红建表示,对于是否达到恢复标准,需要林业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鉴定,自己无法做出判断。既然无法做出判断,为什么官方称“已全部恢复”?姜军祥称,这属于认知的问题,并不是说已经完全恢复好。

姜军祥表示,如果未在规定限期内按照规定对被毁坏的林地进行恢复,将采取强制措施进行恢复,该拆的拆,该搬走的搬走,所产生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原题为《村民毁林欲建坟被举报,官方通报称“已全部恢复”被质疑糊弄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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