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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互助县4名干部在洗浴足浴等场所消费,受党政纪处分

李增平/海东时报
2017-07-10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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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青海海东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对一批因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部门和单位发生干部违规违纪问题的党委(党组)、纪检组织负责人进行了问责追责,并通报了四起典型案例。

互助县红崖子沟乡党委政府负责人因四名干部出入休闲娱乐场所受到责任追究。2016年9月19日,红崖子沟乡党委副书记师延仓、乡纪委书记乔长兴、副乡长人选王万玥、乡武装部长张发财四人因严重违反生活纪律,在洗浴、足浴等场所消费,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因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对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不严,乡党委书记张博如、政府乡长石多杰被诫勉谈话,乡党委受到通报批评处理。

民和县委政法委等五个单位主要负责人因个别干部违反工作纪律受到责任追究。2017年6月2日下午,民和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县地税局12名干部上班期间违反工作纪律在私房菜馆吃饭、喝酒、打麻将,受到通报批评等处理。因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对工作人员失教失管失察,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县地税局5个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纪检组长被县纪委约谈问责。

化隆县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因干部培训期间绕道旅游受到责任追究。2015年8月13日至19日,化隆县交通运输局马刚等5名干部借培训之机绕道旅游、违规报销差旅费,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理,相关责任人受到党政纪处理。县交通运输局及下属海事局、运管所相关负责人韩生军、李维萍、马维祥、李有方、马福龙、杨思东、马成录因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不严被追责。

平安区民政局和平安镇政府负责人因四个社区弄虚作假改变救助对象受到责任追究。平安镇平安路、湟中路、乐都路、棉纺厂4个社区在申报和发放临时救助金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改变救助对象,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相关责任人分别被诫勉谈话。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对救助资金发放监督缺失、把关不严,区民政局低保办主任蔡献祖被诫勉谈话,平安镇原镇长李庆宏被谈话提醒,区民政局局长张元龙被区政府约谈。

市纪委要求,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明确责任、敢于担当,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管理当作份内之事,应尽之责,自觉承担主体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党组织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及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一岗双责”,以上率下,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管住自己、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廉洁从政的表率。各级纪检监督机关和组织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坚持“一案双查”,严肃查处履责不力的行为,以问责倒逼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地生根。

(原标题为《 履行“两个责任”不力被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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