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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新闻丨《禁止核武器条约》获通过,核军控还是乌托邦吗

澎湃新闻特约撰稿 胡高辰
2017-07-11 18:21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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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7月7日,联合国以122票赞成、1票反对、1票弃权通过了旨在全球范围内禁止核武器的《禁止核武器条约》。不过,包括联合国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在内的所有拥核国家全部缺席公约的谈判。

这份公约并非国际社会历史上第一次试图对涉及核武器的问题进行管控约束。而就涉核问题进行管控,也为冷战期间避免核战争的爆发起到重要贡献,绝非坊间对此近乎一边倒的嘲弄那么简单。事实上,作为其关键的核裁军是一个极为复杂且多变的问题,牵扯到具体技术、战略博弈、环境保护等相关内容,也涉及协议的实施、监督与成本控制等操作难题。

那么,人类在去核化的道路上,都做过怎样的努力?在核裁军问题上,如何降低有核国使用核武器的意愿?这一公约的通过,是否具有指向意义?

当地时间2017年7月7日,美国纽约,联合国以122票赞成、1票反对、1票弃权通过了在全球范围内禁止核武器的条约。这是历史上第一次通过此类型的条约。  视觉中国 图

核军控条约已有先例

在人类不长的拥核史上,国际社会已为管控核问题付出诸多努力,且已达成一些重要的军控条约。这些条约力求缓解战略紧张态势、防止核扩散、稳定国际核态势,它们曾起到了一定的积极效果,但并没有对国际核态势起到重大的改善作用。

1968年,当时世界主要国家正式签署《核不扩散条约》。1970年,该条约正式生效。《核不扩散条约》带有近乎宪法的效力,这是国际社会首次建立起有法律效力的核不扩散制度,其可以说是国际防止核扩散的政治和法律基础。联合国安理会五大常任理事国均加入了该条约,但是印度、巴基斯坦作为实际拥有核武器的国家却没有签署该条约。朝鲜于1985年加入该条约,但是于2003年正式退出。

印巴的不签署和朝鲜的退出使得该条约的实际效力大打折扣。《核不扩散条约》以约束核国家为主、而部分核国家自己却不签署加入,这使该条约可能难以在核不扩散领域继续发挥实际的作用。2016年7月,印度外长称印度将永不签署《核不扩散条约》,同时还希望与中国就印度加入核供应国集团进行接触。印度这类非缔约国加入核供应国集团的要求,也引起了国际社会较大的分歧

《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通过限制核试验的方式,以期最终达到全面禁止核试验、促进核裁军和核不扩散的目的。1996年9月10日,联合国大会以158票赞成的压倒性多数票通过了该条约。9月24日,该条约开放签署。从实际上看,多数核武器国家处于事实上暂停核试验的状态,遵守了条约起码的规范。但是就条约的遵守来说,现状是拥有核武器的国家选择回避这一条约:印度、巴基斯坦和朝鲜并未签署该条约,而美国等签署但未批准。

《禁止生产裂变材料公约》谈判未能开始——尽管核国家事实上都或多或少的暂停了裂变材料的生产,但是就禁止生产裂变材料达成一项国际性协议的实质性工作尚未开始。《部分禁止核试验条约》对在大气层、外空和水下进行核试验进行了约束管控,但是一些实际拥有核武器的国家选择地下核试验,规避了条约的约束。

核裁军:动机是关键

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核裁军是必不可少的中间步骤。但是,核裁军也不是一蹴而就的。一般来说,核裁军是对已部署和非部署的核弹头的数量、运载工具的数量、性能、类型等进行限制;之后,对裁减下来的核武器进行销毁。这一过程的实施,对于主要的核国家在技术上并没有太大的难处,而实现的关键在于,如何使核武器国家具备减裁核武器的意愿,即从根本上消除使用核武器的动机

描述核武器国家之间不会使用核武器的情况,战略学界有一个理论称之为战略稳定性,而战略稳定性又包括危机稳定性和军备竞赛稳定性两个部分。其中,减少使用核武器的动机在内涵上属于危机稳定性的范畴。危机稳定性,可以理解为两个核武器国家的核武器装备和部署结构使得彼此都没有在危机或冲突中使用核武器的动机。

通俗的说,即两个国家的核武器均具备了较强的生存能力,彼此都无法通过先发制人的核打击解除对手的核武装,而彼此的核报复打击又能够给对方造成不可接受的损失。这样一种战略层面相互威慑的情况,使得两个国家即便陷入危机,彼此也没有使用核武器的意愿,从而降低了使用核武器的可能性,实现了战略层面的稳定。

目前的国际社会,核武器国家之间只有美国和俄罗斯凭借各自强悍的核武器实力构建了战略稳定关系,其他核武器国家之间并不是特别明确存在这种状态。或许有的核武器国家之间可能已经事实上存在相互威慑的状态,但是政府和官方并没有明确的态度。不过,这样一种战略稳定关系,是以耗费大量的资源制造和储存核武器为前提的,且存在引发核军备竞赛的风险。

减少核武器的使用动机,还有一种情况,即承诺不首先使用。中国的核政策就是以不首先使用为基本准则的。不同于美苏/俄两国为战争采取的对抗性的核战略,中国自拥有核武器起,即宣布实施不首先使用的核政策,并明确强调了中国的核战略是纯粹的防御性、自卫性战略。因此,中国的核武器只需确保进行核报复打击,确立了维持一支精干有效的战略核力量的总体方针,而没有像美苏/俄那样构建庞大的核武库。如果不首先使用的政策能被各个拥有核武器的国家所贯彻实施,会对减少核武器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为未来开展核裁军对话提供有益的基础。

核裁军:仍需循序渐进

从目前的现状看,大多数拥有核武器的国家,依然把核武器作为维护国家地位,威慑对手的重要工具。美国作为当今世界上核实力最强的国家,特朗普扩充核武库的言论使得人们对美国新一届政府的核政策走向充满疑虑。2018年初前后,美国新一届政府的核态势审议报告或许可以给出准确的答案。印度和巴基斯坦由领土争议问题引发的对峙短时间内难以降温,且印度一直在谋求获得洲际威慑能力,2016年末进行了烈火-5远程弹道导弹的试射。朝鲜在7月4日进行了自主研发的“火星-14”弹道导弹的试射,在核武器的投送技术上又迈进了一步。此外,俄罗斯、法国和英国都在进行核武器的现代化。

此次联合国通过禁止核武器公约,实际上难以起到真正的作用。可以说,拥有核武器的国家没有在这一公约之列,决定了其难以实现真正的全球范围禁核,其象征意义大于实际的作用。

核裁军必须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在裁军的过程中避免出现战略失衡的情况,维护全球战略稳定,保证各国国家安全不受损。以上种种信息,实际上展示出当前国际社会,特别是核武器国家对于战略威慑能力和战略优势的追求似乎并没有放慢阵脚,核威慑能力依然是大国地位的象征,核威慑能力的政治作用依然不容小觑。指望通过国际公约就让核武器国家“自废武功”,目前来看可能性微乎其微,但全面禁止核武器是大势所趋,国际社会要密切合作,构建互信,从根本上解决核武器在维护国家安全中的角色定位问题,找到构建“无核世界”的可取之道。

(作者系清华大学国际关系学系军备控制与国家安全方向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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