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最高法: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多层次刑事诉讼程序体系

罗沙/新华社
2017-07-11 18:39
法治中国 >
字号

新华社贵阳7月11日电,全国各级法院将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规范刑事审判程序特别是庭审程序,推动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多层次刑事诉讼程序体系。

这是记者从11日举行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获得的消息。据悉,各级法院在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过程中,将认真总结历史经验教训,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做到不枉不纵,使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惩罚,既防止人权保障不力,又防止放松惩罚罪犯。

最高人民法院在会议上提出,这项改革实施以来,通过制定实施意见,出台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和法庭调查“三项规程”,各级法院的刑事审判质效、证据质量、司法人权保障水平等有了明显提升。接下来要针对改革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症下药、精准施策,确保改革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据悉,全国各级法院将尽快全面推行“三项规程”试点工作,固化完善改革成果,进一步推进庭审实质化。逐步扩大应当出庭的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范围,切实提高出庭作证率。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逐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健全值班律师制度,切实提高律师辩护率,推进控辩对抗实质化。逐步提高当庭宣判率,使当庭宣判成为司法常态。进一步推进刑事速裁程序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实现“疑案精审”“简案快审”。

最高法同时表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涉及政法各单位、刑事诉讼各环节,各级法院要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在坚持原则基础上最大限度求同存异、凝聚共识,形成改革合力,减少改革阻力,确保改革全面深入推进。(原题为《最高法:推动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多层次刑事诉讼程序体系》)

    校对:丁晓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