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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委副书记胡超文拟任湖北省直单位正厅职领导干部

微信公众号“湖北时政”
2017-07-12 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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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干部任前公示公告

(2017年第86号)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现将拟任职干部情况予以公示。

胡超文,男,汉族,湖北鄂州人,1966年10月生,在职硕士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1988年9月参加工作,198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共青团鄂州市委书记,鄂州市华容区委副书记、区长,咸宁市咸安区委副书记、区长,通城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浙江省仙居县县长助理(挂职),通城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厅级),咸宁市咸安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厅级),咸宁市委副秘书长(副厅级),省援疆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副厅级),省援疆工作前方指挥部副总指挥、党组成员,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党委常委、副师长,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党组成员,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管理局局长、党委书记,十堰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现任十堰市委副书记。拟任省直单位正厅职领导干部。

公示时间:2017年7月13日至7月19日。公示期间,广大干部群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短信和网络举报等方式向省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德、能、勤、绩、廉以及遵守组织人事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实名举报,以便调查核实。

来信请寄: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 邮政编码:430071;举报电话:027-12380;短信举报号码:15102712380;举报网站:http://www.hb12380.gov.cn。

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2017年7月12日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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