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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设路牌当事人葛宇路:尊重处理意见,以后会考虑做事尺度

郭琳琳 刘思佳/北京青年报
2017-07-14 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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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青年报7月14日报道,近日,北京青年报率先报道了葛宇路“以自己名字命名道路”一事,引发广泛关注。一位叫葛宇路的学生从2013年起在马路上贴上“葛宇路”路牌,接着被地图软件收录,相关部门表示,市民不可以私自命名道路。昨天下午,北青报记者在现场看到,由双井办事处牵头,街道城建科、双井城管执法队已拆除非法设立的“葛宇路”路牌。

葛宇路自设“葛宇路”路牌

2013年起,一位叫葛宇路的学生在地图上找到一条空白路段,并贴上自制的“葛宇路”路牌。随后,高德地图等地图软件收录了这条道路,并将这条无名的道路以“葛宇路”命名。

12日下午,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官方微博发布通报称,所谓“葛宇路”,实则是由市规划委朝阳分局于2005年3月命名的“百子湾南一路”,位于朝阳区双井地区,东起广百东路,西至黄木厂路,全长约4000米。市规划委工作人员介绍说,市民不可以私自命名道路,应由专门的地名办公室负责道路取名。朝阳区市政市容委也表示,个人不能随意制作并悬挂路牌。另外,根据《北京市地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一般不以人名作地名。

私设路牌昨天下午被拆除

昨天下午3时许,北青报记者在“葛宇路”现场看到,由双井办事处牵头,街道城建科、城管队已拆除非法设立的两块“葛宇路”路牌。北青报记者从双井街道办事处了解到,经查,该路牌实为个人违规设置的非法路牌,已由双井街道办事处城建科、城管队于昨日进行拆除,后续将联系交管部门排查周边有无非法设置路牌的情况,并呼吁相关部门依法设置正确路牌。

双井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刘伟在现场介绍说,目前这条道路仍属于开发商自管道路,还未移交给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目前开发商还在做些基础的配套设施。”刘伟表示,设立路牌是葛宇路的个人行为,并介绍了道路命名相关规定,“开发商建完这条路以后,配套基础设施齐全后,可以转为城市管理部门进行管理,并由规划部门进行确认和命名,再由公安机关进行制作、安装,这是《北京市地名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

本人称以后会考虑做事尺度

路牌被拆除后,北青报记者再次联系到了葛宇路。葛宇路告诉北青报记者,自己已经知道了“葛宇路”路牌被拆除一事,将会按有关部门的处理意思去办,“不合规就应该拆除,要尊重处理意见,遵守规则”。

葛宇路说,没想到自己设立路牌的事情会被大量转发,“没有想到会引发这么多关注。”他表示,以后会更加考虑做事情的尺度,“这次是有不妥的地方,以后肯定改正。”

昨晚10时许,北青报记者在高德地图和百度地图两款软件中再次尝试搜索“葛宇路”,发现均已搜索不到。(原题为《私设“葛宇路”路牌昨日被拆除:当事人葛宇路表示尊重处理意见 以后会考虑做事尺度 导航地图已删除该路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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