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广西商贩两只鸡被城管扣走后死亡,回应:可申请赔偿

南国早报
2017-07-16 14:41
中国政库 >
字号

城管执法人员称,已经将死鸡丢到垃圾池。 东兴城管供图

7月11日,广西东兴市民李先生的老婆挑了两笼鸡到东兴市国贸市场附近售卖,被城管堵住了,要罚款200元。李先生说,他老婆当时没有缴罚款,城管队员便抓走了两只大阉鸡,并给李先生的老婆开了一张扣押单,让她3日内到城管大队去接受处理。13日,李先生来到了城管大队,对方告诉他两只大阉鸡死了。李先生怀疑鸡被城管队员吃了,表示自己活要见鸡,死要见尸。东兴城管部门表示,两只鸡确实死了,因担心发生疫情,死鸡被送到垃圾中转站处理了。当事人如果有异议,可申请赔偿。

1 市民

鸡是不是被吃了

李先生说,他和老婆在东兴国贸市场附近卖鸡已经多年。7月11日,他老婆挑了两笼鸡在市场附近的金冠西路摆卖时,看到有城管过来执法。李先生老婆连忙挑起鸡笼就跑,但没跑掉,被城管队员拦住了。

当时,城管队员说李先生的老婆占道经营,要罚款200元。同时被抓住的还有另外一名卖鸡的商贩,该商贩缴纳了罚款,但李先生的老婆没缴,城管队员于是将她的两只阉鸡带走了,并给她开了一张物品扣押单,限她3日内过来接受处理,否则鸡要被没收。

李先生说,这两只鸡养了一年多,每只约3.5公斤重,按照市面上的行情算,两只鸡加起来已经超过了200元。13日上午9时许,他到东兴城管部门去接受处理,打算要回鸡,对方却说两只鸡已经死亡,被处理了。

李先生说,自己在城管规定的时间内来接受处理,城管有责任在这期间保管好扣押物品。再说,作为当事人,处理死鸡的过程他也没看到,是不是鸡被某些人吃了?

2 城管

死鸡已被处理,对方可申请赔偿

14日下午,东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告诉记者,7月11日,城管执法人员对国贸市场巡查时,发现有两个卖鸡的女子在路上占道摆买,执法人员依法对他们进行了处罚。其中一人缴了罚款并写了保证书,另一个拒不接受处罚,执法人员依规将她的鸡暂扣。

13日8时许,工作人员发现鸡已死亡,由于怕发生疫情,于是将鸡丢到了垃圾中转站,整个过程都有照片为证。该负责人还说,这两名女子已经在国贸市场附近摆卖多年,多次教育仍不整改。由于附近摆卖的摊贩较多,道路两边的居民颇有怨言。

该负责人还说,执法人员扣押的一些不宜长久保留的物品,如活禽等动物,由于没有保存的机构和设备,且担心会有疫情,所以会及时对死禽进行处理。“如果当事人对处理方式有异议,可到城管部门申请赔偿;但对于他们的违法行为,城管部门也要进行处罚。”

3 律师

城管存在过失,

当事人不能免罚

广西海狮律师事务所律师韦凤宇认为,李先生老婆占道经营属于违法行为。城管部门执法期间对其进行处罚,当事人不接受,执法人员有权对其物品进行扣押,且出具了物品扣押单。在这阶段,城管部门的执法程序是没有问题的。

韦凤宇还说,但是扣押物品之后,在限定的时间内,城管部门有责任和义务将扣押的物品管理好,不同的物品应该采取不同的保管措施,确保物品完好。在这限定的时间内,李先生的鸡死了,城管部门对此是有一定过失的,当事人有权向城管部门索赔但李先生妻子的违法行为同样要受到处罚,不能因为城管没保管好鸡,就可以免除或减轻对其违法行为的处罚。

(原标题为《 东兴两只大阉鸡被城管扣押,当事人去接受处理时却被告知鸡已死亡》)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